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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学校党建工作制度汇编_领导班子制度建设

发布时间:2022-06-08 08: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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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学校党建工作制度汇编_领导班子制度建设

学校党建工作制度汇编_领导班子制度建设3篇

第1篇: 学校党建工作制度汇编_领导班子制度建设

领导班子工作制度

为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本委领导班子建设,形成既民主又集中,既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的政治局面,更好地发挥班子集体的智慧和力量,促进本委工作健康开展,特制订本制度。

一、班子议事制度

1、第一把手与班子成员之间的关系,既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又是平等合作的同事关系。班子是一个战斗集体,要在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基础上,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共商大事。第一把手要统揽全局,充分听取副职意见,不要搞“一言堂”,个人说了算;
副职要向第一把手负责,敢于坚持原则,维护全局团结稳定。

2、坚持重大事情集体讨论的原则。下列情况,须经党委或主任办公会议集体决定,才能实施:

①对上级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意见;

②内部机构的变更、撤并;

③人事调动、任免、奖惩;

④全委工作计划的制订;

⑤较大经济项目的立项、审查;

⑥资金的调动、使用;

⑦其他涉及全局性的工作。

3、实行班子议事制度。原则上,每星期一为书记、局长联席办公会议,特殊情况临时召集。

4、班子议事实行“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集体”的原则。形成决议后,全体成员要绝对服从和执行集体决议。

二、分工负责制度

1、为明确职责,做到人人有事管,事事有人抓,实行第一把手全面负责,副职分工负责的工作制度。

2、分管的领导要顾全大局,围绕中心,服务中心,在全局工作需要的时候,要无条件服从全局工作需要,带领和组织好分管股室的同志,出色地完成局领导班子交给的任务。

3、班子成员应抓好分管股室人员的思想、组织、业务建设,指导他们开展工作,在分管股室的配合下,做好分管的各项工作。

4、明确班子成员联系的单位,做到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动态,帮助所联系的单位解决实际问题。

三、工作汇报制度

1、实行集中汇报。班子成员在本周局长办公会议汇报上周工作情况,以使班子成员个人的工作置于集体监督之下,同时,有利于每个班子成员了解近期工作全面情况,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

2、临时性工作汇报。对工作中出现关乎全局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第一把手请示汇报,以求尽快解决。

四、内外监督制度

1、开好班子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委托纪检和政工部门,对班子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以及执行廉政制度方面的情况,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认真做好整改。

3、定期在政务公开栏和局务会上通报班子的工作情况、财务开支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第2篇: 学校党建工作制度汇编_领导班子制度建设

长辛店学校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目   录

一、领导班子建设

1、党建工作制度

2、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3、学校行政会会议制度

4、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5、领导班子集中学习制度

6、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

7、民主评议校级领导干部制度

8、党务、校务公开制度

二、党员队伍建设

1、党员活动日、党员学习制度

2、党员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民主生活会制度

3、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和发展党员公示制度

4、关于定期评选表彰优秀党员教师的暂行办法

5、党费收缴制度

三、群团组织建设

1、教代会工作制度

2、工会工作制度

3、共青团工作制度

4、妇代会工作制度

5、少先队工作制度

四、师德建设

1、师德建设工作制度

2、师德建设组织管理制度

3、师德教育学习培训制度

4、师德建设融入日常教育教学活动制度

5、教职工师德考核办法

6、教师师德考核量化测评表

 

中共长辛店学校党支部委员会编印

2009年12月

2010年6月修订

党建工作制度

1、落实领导职责。将党建工作列入学校工作大局通盘考虑,制定出领导干部抓党建工作责任制。党支部书记认真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其他支委成员按照部门、工作分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2、健全工作机构。学校党支部为党务工作机构,支部委员会由五位支委组成。下设三个党小组。

3、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出全校党建工作规划,明确党建工作目标和努力方向。同时,结合教育领域的特点和党员队伍现状,分年度制定党建工作具体计划,明确党建工作目标、任务、措施、责任人和时限。

4、建立专题议事制度。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党建工作,针对本单位党的建设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制定改进措施。

5、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制度、党内情况通报和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民主监督制度等,不断推进党的建设民主化、公开化、规范化。

6、党支部委员会按期换届,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工作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

 

 

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1、“三会一课”制度是指学校党支部定期召开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

2、党员大会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
向党员报告工作,听取意见;
讨论决定支部工作的重大问题;
向党员提出新的任务和要求等。

3、支委会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制订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决议的措施;
研究确定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支部工作事项;
听取党小组工作汇报;
分析、研究党员队伍的思想状况,讨论研究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
总结前期工作,对下一阶段工作作出安排等。

4、党小组会的主要任务是组织党员学习、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精神;
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
汇报交流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反映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讨论党员的奖惩意见,研究落实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考察措施等。

5、党课的主要任务是比较系统地讲解党章、党的基本知识、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系统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涵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
针对党员的思想实际,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进行现代教育理论、现代科技和法律知识教育培训等。

6、活动要求:

(1)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一次,支委会一般每月一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一次,党课一般每季度一次。

(2)学校党支部要对“三会一课”作出统筹安排,拿出全年活动计划,固定党员活动日,确保党员每月至少参加一次组织活动。

(3)每次活动要准备充分,主题明确,记录详细。

(4)所有党员都必须按时参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须事先向党支部书记提出并得到同意。

(5)组织活动要坚持质量,形式多样,解决问题,注重实效。

(6)“三会一课”活动情况纳入党支部工作的年终总结。每个党员参加党组织活动的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对连续3个月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组织活动的,党支部要找其谈话教育;
对连续6个月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要劝其退党或予以党内除名。

 

 

学校行政会会议制度

一、学校行政会议旨在及时沟通情况,研究工作,发扬民主,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充分发挥学校整体功能。

二、学校行政会议由校长召集并主持,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出席对象为学校班子成员。涉及有关方面的议题,可通知相关人员列席。

三、会议研究、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

1、讨论贯彻上级党政组织的决定、决议和完成上级部署的工作任务的方案;
讨论本校工作的年度计划,落实学校党支部大会决议的具体措施。

2、审议和制定本校招生计划、学校建设计划和发展规划。

3、审核学校年度财务收支、决定比较大的经济支出方案,讨论研究教职工奖惩、生活福利发放方案,研究处理学校教职工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

4、讨论上报的重要报告和其他需要决定的事项。

四、会议的主要程序:

1、确定议题。由学校校长和党支部书记协商确定,并就议题提出初步意见。

2、集体研究。可以根据议题内容,确定中心发言人。

3、组织讨论。与会成员畅所欲言,积极发表意见。

4、进行表决。可采取口头、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赞成票或否决票超过应到会人数半数的,决议有效。如果意见分歧较大,一时形不成决议,要进一步酝酿,等待时机成熟再议。决议一经形成,班子成员必须认真执行。

五、会议纪律和需要注意的问题:

1、凡应由学校行政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的各项重大问题,任何人不得擅自作出决定,也不得用“碰头会”代替学校行政会议。

2、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的议题,事前应经学校行政会议研究确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依法办事。

3、学校行政会议作出决议后,班子成员按职责分工组织实施,并定期向校长汇报落实进展情况。

4、参会成员需强化组织纪律,不透露会议细节,注意保密事项。

5、在具体实施中如发现决议与有关政策法律法规不符或需要作重要调整时,要及时向校长汇报,必要时召开学校行政会议重新讨论后,按法定程序作出决定,不允许个人擅自更改或不执行决议。

6、要指定专人做好学校行政会议记录,并经校长审阅签字后存档。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一、责任内容

学校党支部和校长室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与日常工作同时研究,同步安排。每年专题进行学习教育、召开民主生活会均不少于两次。校长、书记对本校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班子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各项要求,分析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状况,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纪法规,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完善管理、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3、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4、依法支持、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履行职责,调查、处理本单位违法违纪案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责任考核

1、教工委负责领导、组织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工作。考核工作一般与学校领导干部考核、学校工作年度考核等结合进行。

2、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采用自评、民主评议、民主测评、座谈走访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其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3、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

4、教工委纪委负责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三、责任追究

1、学校党员、干部有违反责任制内容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或者责令作出检查;
情节较重的,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需要追究政纪责任的,比照所给予的党纪处分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对学校廉政典型和举报有功人员给予相应奖励;
对办案人、检举控告人、证明人打击报复的,给予相应处分。

3、实施责任追究,要实事求是,明确界定,不随意夸大无限上纲,不遮瞒掩饰不了了之。

 

领导班子集中学习制度

一、学习目的:

提高学校领导班子的政治素质、思想水平和领导能力。

二、学习内容:

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以及政治、经济、法律、文学艺术、科学技术、教育教学改革等各方面知识。

三、学习时间:

每月至少集中学习一次,每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40学时,自学时间不少于80学时。

四、学习方法:

以自学为主,辅之以座谈、调研等,注意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开展讨论,提出进一步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意见和措施,力求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实际工作能力。

五、学习要求:

1、学校党支部要结合学校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需要,定期制定系统的学习计划,明确具体要求。

2、每次集中学习要主题明确,精心准备,确保达到预期效果。

3、领导班子所有成员均需按时集中学习,并建立考勤制度。

4、学习讨论应名符其实,认真记录,积极发言,不得以研究工作代替学习。

 

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上半年在7月底前召开,下半年在次年一月底前召开。有特殊需要时,可择时召开。开会时间、地点和要求应提前通知与会人员。

二、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主要是就能否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学校的决定、决议;
能否自觉履行职责,完成工作目标任务;
能否坚持民主集中制,维护班子团结;
能否为政清廉,遵纪守法;
能否实践宗旨,密切联系群众;
能否认真落实上次民主生活会确定的整改措施等事项进行检查、总结,查找不足,寻求解决问题的措施,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三、做好召开民主生活会的准备工作

1、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和本校工作实际及党员、干部中存在的问题,确定重点议题。

2、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和建议,并由学校党支部书记于会前通过谈话等形式,转告相关人员,对有一定代表性或事关全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要在会上通报。

3、班子成员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

4、召开日期和主要议题要提前5天报告上级党组织。

四、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有关要求

1、民主生活会由学校党支部书记召集和主持。主持人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大家畅所欲言。

2、要坚持原则,讲究方法,既不回避矛盾,也不搞无原则纠纷;
既勇于开展批评,又和风细雨,润物无声。要从团结发展的愿望出发,真正达到增进团结,解决问题,促进共同进步的目的。

3、民主生活会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要制订整改方案。学校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分别制定整改措施,突出整改重点,确定整改时限,明确整改责任人。同时要在学校党务公开栏中予以公布,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4、会议要指定专人记录。在下一次民主生活会上要检查前一次民主生活会的效果。

 

民主评议校级领导干部制度

一、评议的对象

书记、校长、副校长

二、评议的主要内容

对照校级领导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制,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评议。

1、“德”是指干部的政治、思想表现。主要看干部的政治立场、党性修养和奉献精神,看干部立党为公、遵纪守法和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政会议决议的情况。

2、“能”是指干部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主要看干部学习理论、钻研业务,不断更新知识,提高领导水平的情况;
看干部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勤”是指干部的工作作风和工作责任心。主要看干部是否勤奋敬业,踏实工作,深入课堂,联系师生;
是否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绩”是指干部的工作实绩。主要看干部履行岗位职责,完成目标任务,以及工作的质量、效率和效益等情况。

5、“廉”是指干部的廉洁从政行为。主要看干部防腐拒贿的情况;
淡泊名利、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爱惜国家资财、遵守公共财务管理和使用规定的情况;
遵守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有关规定的情况。

三、评议的方法和程序

民主评议校级干部必须在教工委的领导下进行。具体方法和程序为:

1、开展学习教育。提高校级干部的思想认识,以正确的态度接受民主评议。

2、组织调查走访。召开师生、家长等代表座谈会,了解师生、家长对校级干部的评价和意见。

3、校级干部个人总结。书面总结个人履行职责包括个人目标责任达成情况和德能勤绩廉方面的情况,实事求是地肯定成绩,找出存在问题,提出今后的打算和措施。

4、召开述职测评大会。学校全体教职工参加述职测评大会。在学校校级干部逐一述职后,由参会人员进行无记名测评。

四、评议的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学年末进行。

五、评议结果的处理

1、作为校级干部任用和年度考核等次的依据之一;

2、按照有关规定向校级干部本人反馈;

3、对评议不称职对象进行诫勉谈话或作出组织处理。

 

党务、校务公开制度

一、党务校务公开的内容

1、学校办学指导思想、办学方向、发展规划、年度工作目标;

2、学校党政组织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等;

3、学校党政组织选拔任用干部及有关人事变动等情况;

4、学校党组织培养、发展入党对象的情况;

5、学校及个人受表彰、教职工年度考核情况,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查处情况;

6、学校经济运行、收费管理等情况;

7、学校招生计划、政策、程序、收费标准、困难学生减免、招生结果等内容;

8、党员党费的收缴情况;

9、学校机构设置、有关人员分工、定岗定编、职称评聘情况;

10、按规定应公开的其他党务、校务工作。

二、党务校务公开的途径与形式

1、会议型:支委会、党员大会;
行政会;
教代会、工会会员大会、工会委员会;
全校教职工大会、家长会、学生会。

2、告示和公示型:设立党务校务公开栏以及移动标牌、校园广播、校园网络等。

3、文件型:网络文件、书面文件。

三、党务校务公开的工作要求

1、学校成立党务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负责领导、协调、监督、处理党务校务公开的相关事宜。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分别是党务、校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工会主席是监督实施的第一责任人。学校设立意见箱,公开监督电话。

2、学校党务校务公开工作应按照提供、审核、发布等规范的操作程序进行,坚持事前公开、征求意见,过程公开、阳光操作,结果公开、接受监督,做到及时、真实、全面。党务校务公开的每一项内容都必须有具体经办人和相关职能处室主要负责人、党务校务公开监督小组组长、领导小组组长审核签字。

3、学校党务校务公开的资料应按年度及时整理、装订归档。

4、学校党务校务公开接受教工委、教委的检查和指导。党务、校务公开工作列入学校工作年终考核。

 

党员活动日、党员学习制度

党日活动是学校党支部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载体,是提高党员党性观念和组织纪律观念,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的有效手段。为切实提高党日活动质量,更好地提高党员素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制定党员活动日制度、学习制度。

一、活动时间:

每月至少安排一次党日活动,具体时间由党支部确定,并相对固定。每月安排一次党员学习活动,每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24学时。

二、活动内容:

1、传达贯彻党中央及上级党委的指示、决定和文件;
结合本校实际讨论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
研究本校党组织的重要工作;
报告党组织一个时期的工作情况。

2、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论、教育教学理论、科学文化知识、时事政治、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改革动态等。

3、民主评议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汇报、交流思想、工作情况,讨论、处理其他党务工作等。

4、能彰显时代特点和教育特色,促进党员作用发挥的其它相关内容。

三、活动要求

1、认真准备。党日活动要充分酝酿,科学安排,详细制订《党日活动方案》,明确活动的时间、内容、形式和要求。

2、精心组织。党日活动要严格按方案实施,充分调动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注重思想性、时代性、趣味性与实效性。

3、力求创新。党日活动要围绕教育发展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和学校办学实际,围绕学校社区共建和教育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新任务新要求,不断创新载体,形成鲜明的学校党日活动特色,促进党员活动质量的不断提高。

 

党员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 党性分析

(一)党性分析的内容和要求

党性分析是党员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和《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对照检查自己在理想信念、宗旨观念、组织纪律、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等方面的现实表现,找出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思想根源,进行自我总结。党性分析主要是查找存在问题,从个人的实际出发,突出重点,找准薄弱点,不能报流水账,更不能避重就轻,敷衍了事。

(二)党性分析的程序

1、由学校党支部根据党员队伍建设的任务和要求,进行全面动员;

2、党员在广泛开展谈心活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认真进行自我总结;

3、学校党支部认真把好自我总结材料的审查关。

二、民主评议

(一)民主评议党员的目的

1、加强党的思想建设,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对全体党员进行新时期合格党员的教育,不断提高党员素质。

3、通过民主评议和组织考察,检查每个党员发挥作用情况。

4、表彰优秀党员、推动清除腐败分子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

(二)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2、坚持民主公开的原则。

3、坚持在党员标准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4、坚持积极开展批评自我批评的原则。

(三)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内容

1、是否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既坚持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又脚踏实地地为实践党的现阶段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而不懈努力。带头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

2、是否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维护改革大局,站在改革前列,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与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为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做出贡献。

3、是否坚持党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廉洁奉公,自觉维护群众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4、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做到令行禁止。

5、是否努力学习专业技术,在本岗位上创造一流业绩。

(四)民主评议党员的步骤

1、学习教育阶段。组织党员学习《党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对党员进行坚持党员标准的教育。

2、自我评价阶段。组织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围绕评议内容对自己一年的思想、学习、工作,特别是改革、廉洁、组织纪律方面进行总结。肯定成绩,找准问题,明确方向。

3、民主评议阶段。在党支部或党小组内进行党内互评,并采取召开群众座谈会、民意测验、设意见箱等适当方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在评议中是非分明,敢于触及矛盾,开展批评自我批评。在对评议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后,由党支部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

4、组织考察阶段。召开支部委员会,分析、汇总各方面反映,形成对党员优秀、合格、不合格的组织意见。

5、表彰处理阶段。经民主评议,对评选出的优秀党员进行表彰;
对合格党员给予肯定和鼓励;
按照有关政策,对不合格党员区分情况,严肃处置。

6、总结整改阶段。党员要在评议以后,针对自身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上交本人所在党支部。

三、民主生活会

(一) 民主生活会的内容和要求

民主生活会是党员之间讨论工作,畅谈思想、交换意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组织生活方式,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措施。

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一般安排在学年末进行,根据工作需要,也可随时召开。确因特殊原因需提前或延后召开的,必须党支部同意。

(二) 民主生活会的程序

1、民主生活会的方案,提前10天向上级党组织书面报告。会议日期和主题,须提前10天通知应到会人员,使其做好充分准备。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同志,会前要向支部负责人说明原因,并履行请假手续。民主生活会要认真按照确定主题与制定方案、组织学习、征求并反馈意见、撰写发言提纲、开展谈心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通报情况、材料处置等9个步骤进行。

2、民主生活会主要根据学校工作实际,就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的情况,以及党员之间在思想、作风和工作上的问题交换意思,沟通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协调工作的目的。

3、民主生活会要本着团结——批评——团结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既要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又不能不负责任地伤害同志,要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基础上,达到团结一致。

4、对民主生活会反映出来的问题,要认真制定改进措施。对问题较多的成员,要做好工作,帮助其提高认识,改正错误。个别问题严重的,要按规定采取必要的组织、纪律措施。

5、民主生活会要有专人记录。民主生活会后15天内,将民主生活会的综合情况报告、原始记录、梳理后的群众意见及整改方案报上级党组织。

党员进行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民主生活会一般一年一次,具体工作可与党员履行“一岗双责”目标责任情况的年终考核同步进行。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和发展党员公示制度

一、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

二、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及时收集整理入党积极分子的申请书、自传、个人小结、思想汇报、培训证书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等材料。

三、学校党组织指定1--2名正式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并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参加一些党的活动,分配一定的工作,让他们经受锻炼和考验。

四、入党积极分子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工作、学习、思想等情况,学校党组织每季度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针对存在问题,采取改进措施。

五、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列为发展对象。

六、入党积极分子必须参加党的基本知识培训,集中学习时间不得少于40个学时。没有经过培训的入党积极分子,不得发展入党。

七、学校党组织对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政治审查,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八、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度。在支委会讨论决定是否接收预备党员之前,将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的有关情况在学校党务公开栏内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的主要内容是:公示对象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参加工作时间、工作单位及职务、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培养联系人等。公示期间学校党组织认真做好反映、举报的接待和受理工作。公示期满后,把公示情况及反映问题的调查结果,在支委会上通报,切实把好发展新党员的入口关。

九、实行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度。预备党员因各种问题被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对有直接责任的学校党支部及其负责人和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等,追究培养教育、考察谈话、核实问题、讨论审批等环节的领导或工作责任。对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失职、渎职、搞不正之风的党员和领导干部,要视事实和情节,给予相应的处分。

 

关于定期评选表彰优秀党员的暂行办法

为大力弘扬优秀党员教师在“办人民满意教育”和“建设教育强区”进程中的模范带头作用,锻造师德高尚、业务过硬、成绩显著的先进教师群体,根据教工委评选优秀党员办法,制订本暂行办法。

一、评选范围、周期和名额

根据教工委评选优秀党员办法,在全体党员教师干部中开展优秀党员的评选。评选活动一般每两年进行一次,每次评选名额由教工委确定。

二、评选条件

1、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身体力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理想信念坚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识大体,顾大局,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2、模范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诚心诚意为学生服务,为家长服务,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和廉洁从教方面发挥表率作用,群众公认,社会评价高。

3、模范履行岗位职责,求真务实,勇于开拓,积极进取,教育教学水平高,教书育人效果好。

4.坚持党性原则,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三、评选程序

1、学校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认真组织学习评选条件,并根据评选条件及分配名额,在广泛听取广大党员意见的基础上,等额推荐本单位优秀共产党员人选,召开支委会,研究确定后,将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材料报协作组。

2、协作组根据评选条件、名额和结构比例要求,召开协作组会,对推荐的先进个人进行遴选,结果上报教工委。

3、教工委组织科对协作组提名的优秀共产党员进行审核和考察,并按照评选名额,研究确定优秀共产党员初步人选。

4、教工委召开会议,确定优秀共产党员初选名单。

5、教工委组织科对优秀共产党员名单通过办公网进行公示。

6、教工委举行表彰大会,对评选出的优秀共产党员进行表彰。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学校党组织要认真宣传开展评选“优秀党员”活动的重要意义,引导广大党员积极参与到评选活动中来,积极营造学先进、争先进的浓烈氛围。

2、精心组织,规范操作。学校党组织精心组织评选活动。评选工作要做到客观、公正、透明,事迹材料要真实可靠,要向教学一线的党员教师倾斜。

3、学校党组织要以此为契机,把开展优秀党员教师评选活动作为对广大教师进行师德教育的重要抓手,认真组织学习“优秀党员”的先进事迹,不断提高全体教职工的思想觉悟、师德风范和业务水平。

 

党费收缴制度

共产党员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增强党的组织观念、履行党员义务的重要内容。每个党员都要按照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及时、自觉地交纳党费。

一、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

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凡有工资收的党员,每月以比较固定的经常性工资收入总额为基数,按以下比例交纳党费;

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
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
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
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二、党员交纳党费的基数

中组部规定,党员交纳党费基数为: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
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
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党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三、党员应自觉交纳党费

党员应自觉地按月向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不能按月交纳时,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委托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预交、补交,预交、补交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四、对党员不交纳党费的处理

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小组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教代会工作制度

一、教代会依法履行以下职能:

1、定期听取校长工作报告,审议学校章程、办学方针、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教改方案、财务预算、基建工程等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审议通过校长的任期目标、岗位责任制、教职工的奖惩办法及其它重要的规章制度;

3、审议通过学校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4、评议监督学校党政领导干部,评议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

二、依法建立和健全教代会制度。

教代会代表以工会小组或年级组为单位,由教职工选举产生。教代会与工会换届选举同步,实行两会代表合一。每届任期三至五年,可连选连任。教代会代表对本工会小组的全体教职工负责,工会小组有权监督或撤换本小组选举的教职工代表。

三、教职工人数在50人以下的学校,教代会的代表应为全体教职工;
50人以上的学校,教代会代表可为全体教职工,亦可按比例选举。代表的比例应在教职工总人数的30%以上,其中教师不少于代表总数的60%。根据需要可请有关领导干部、教职工、学生及其他人员作为列席代表或特邀代表参加会议。

四、教代会代表因工作调动或退休等其它原因,离开原工会小组,其代表资格自动消失,由选举的工会小组按规定程序增选、替补。

五、教代会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主席团成员应由学校各方面人员组成,包括教职工代表和党、政、工、团主要负责人,其中一线教师以及青年代表应占一定比例。

六、教代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如期开会,必须区教育工会,并通过各工会小组组长向代表说明情况。遇有重大事项,经学校工会委员会或三分之一以上教代会代表或学校行政组织提议,应及时召开教代会。每次教代会必须有全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教代会进行选举和作出决定,必须有全体代表过半数以上同意通过方为有效。

七、教代会实行报告制。教代会召开后的一周内,填写《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表》,报区教育工会备案。

八、教代会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的事项,非经教代会同意不得修改。

九、教代会可根据需要,设立临时性专门小组,专门小组的人选,在教代会代表中产生,经教代会通过。其主要工作是:审议提交大会讨论的有关方案;
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大会的授权,审定属于本专门小组分工范围内需要临时决定的问题,并向下一次教代会报告予以确认;
检查和督促有关部门贯彻执行教代会的决议和落实解决提案中的问题;
办理大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教代会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由学校工会负责。需要临时解决的重要问题,由学校工会召集教代会代表召开临时会议,协商处理,并向下一次教代会报告予以确认。临时会议可以根据需要邀请党、政负责人或其他有关人员参加。

十一、学校教代会工作考核与学校工作年度考核等结合进行。

 

工会工作制度

为更好地规范工会工作,进一步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构建和谐校园,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工会应按期换届选举,及时做好新会员的接收、教育工作;
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工会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学习有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研究布置工作,健全民主制度,正常民主生活。

二、学校工会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负责执行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的决议和区教育工会的决定,主持学校工会的日常工作;
对学校重大问题提出工会委员会经集体讨论的建议;
自觉接受学校党组织的领导,每年至少2次向学校党组织汇报工作,遇到重大问题应及时汇报。

三、建立健全工会各项工作制度,及时制定学校工会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相关活动,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有总结。

四、做好教代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教代会决议的执行;
定期组织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实施民主监督。

五、对教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教师职业道德教育,组织教职工开展教育教学竞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及文艺、体育活动;
协助学校做好评先评优等工作。

六、监督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下发的文件规定和要求的贯彻落实。协助和督促学校行政方面做好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工作,办好教职工集体福利事业,改善教职工生活;
关心教职工身心健康,每年组织全体教职工体检一次。

七、与学校行政组织建立联系制度,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节劳动争议,协商解决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问题。

八、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定期向教职工公布,接受区教育工会和本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审查监督。

九、做好工会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管理工作。

十、学校工会工作考核与学校工作年度考核等结合进行。

 

共青团工作制度

1、学校共青团组织的基本任务是配合学校党政组织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现代科技文化知识武装青年教师和学生,引导他们加强实践锻炼,努力把青少年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适应未来社会需要,自觉为实现我国人民的共同理想而奋斗的一代新人。

2、依照《团章》建立健全共青团的组织机构,配齐团干部。学校成立团委,各年级、班级都要建立团支部。

3、团的支部委员会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年或两年,其中学生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一年。

4、建立健全团的各项工作制度,实行委员分工负责制度、学生干部任期制度、制定工作计划制度,“三会一课”(团员大会、团支部委员会、团小组会、上团课)制度、团日活动制度、团员发展制度、团员档案管理制度、团费收缴制度、请示汇报工作制度等。

5、按照“积极地有计划地发展团员,向一切先进青年敞开团员的大门”的发展方针,做好团的组织发展工作,努力壮大团员队伍。

6、加强对少先队、学生会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帮助他们发挥自身的特点和优势,独立地、生动活泼地开展工作。

7、表彰团的先进集体和优秀团员,向学校行政组织推荐表彰工作表现突出的团员,向学校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

8、在青年教师中积极开展团的工作,带领青年教师自觉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加强自身修养,努力做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师。

9、有计划地组织青少年参加社会、科技、生产劳动、文化体育等多种形式的实践活动,让青少年在丰富的实践活动中开阔视野,陶冶情操,增强能力,强健体魄。

 

妇代会工作制度

学校妇代会是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女教职工的群众组织,是妇女联合会的基层组织,是学校党政组织与女教职工联系的桥梁和纽带,代表和维护学校女教职工的利益和要求。妇代会与工会女工委员会同步开展工作。

一、基本任务

1、配合学校党政组织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团结、教育和引导广大女教职工加强学习、努力工作,为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2、代表和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积极向学校党政组织反映她们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在学校管理建设过程中充分发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

3、定期开展学习、交流和研讨等活动,提高女教职工的政治理论素养、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

4、宣传、表彰女教职工中的先进典型,积极向学校党组织和上级妇联推荐优秀妇女人才。

5、关心女教职工的业余生活和身心健康,因地制宜开展各类文化、体育、娱乐活动。

二、组织建设

1、学校妇代会由学校女教职工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到五年。与工会女工委员会同步进行。

2、学校妇代会受学校党组织领导,并接受区妇工委的业务指导。

三、工作要求

1、学校党组织要把妇代会工作纳入学校党组织整体工作统筹安排。

2、学校要保证妇代会有固定的活动阵地和正常的活动经费。

3、学校妇代会应定期组织活动,并做好活动记载。

四、考核评价

1、妇代会主任要定期进行述职,向学校党组织和女教职工报告工作情况,接受群众评议。

2、学校妇代会工作考核与学校领导干部考核、学校工作年度考核等结合进行。

 

少先队工作制度

一、基本任务

少先队组织的基本任务是按照党的要求,在党组织的直接领导下,团结教育少年儿童,继承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勤奋学习,锻炼身体,培养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好品德和诚实、勇敢、活泼、团结的好作风,使少年儿童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得到全面、和谐发展,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组织建设

1、学校小学部设立少先队大队部,大队部设1名大队辅导员,负责管理大队工作;
中队设1名中队辅导员,负责管理中队各项工作。

2、依照《队章》,建立健全少先队组织机构,配齐队干部。

3、实行少先队干部会议制度。一般每周或隔周召开一次队干部例会,汇报、研究和布置工作。

三、辅导员配备、培训、考核

1、选派有一定少先队工作经验和组织管理能力,热爱少先队工作,掌握教育基础理论和少先队工作基本理论、方法和技能的优秀教师担任大队辅导员;
选派思想进步,作风正派,热爱少年儿童的教师担任中队辅导员,一般由班主任担任。每学期根据少工委和学校的工作计划,认真制定少先队工作计划,并认真落实。

2、学校要定期对辅导员进行以少先队工作基本理论、方法、技巧为主要内容的培训、学习。

3、落实《少先队辅导员工作条例》,并按《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纲要(试行)》的要求对辅导员工作进行考核。中队辅导员由大队部考核,大队辅导员由所在学校党支部、少工委考核。

四、阵地建设

办好生动活泼、内容适合的板报、橱窗等学习园地和文化长廊;
办好红领巾广播站;
开辟或建好校外德育活动、实践活动基地,经常对少先队员开展行之有效的教育。

五、少先队活动

1、根据少工委的要求,结合队员生理、心理特点,联系学校和社区实际,不断创新载体,活化形式,开展丰富多采的少先队活动,形成特色。

2、大队活动每学期不少于2次,中队活动每月不少于1次,小队活动每周不少于1次。

六、表彰奖励

经常在广播、宣传橱窗上表扬好人好事,每年“六一”或建队日前后,对先进集体、优秀辅导员、优秀队干部和优秀少先队员进行集中表彰奖励。

 

 

 

师德建设工作制度

1、师德建设工作是一项常规性工作,是学校工作的主要组成部分,其内容随着时代及实际工作变化,将不断丰富和深化。

2、师德工作重在建设,要坚持在发展中解决师德问题的思路。从有利于学校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师资队伍健康发展、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角度来理解和制定师德建设的措施和办法。建设工作要做到有机构、有计划、有措施、有考核。

3、学校师德建设领导小组每年要制定师德建设工作计划,并督办计划的完成。教务处、教导处、工会等应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计划,要将师德建设工作列入常规工作。

4、学校每年树立师德标兵,予以大力表彰和宣传,以期起到示范、感召、辐射作用。

5、每位教师都要自觉培养师德意识,确立师德观念,按师德规范严格自警自律。

6、将师德建设工作同解决教师实际问题结合起来。从教师的工作和生活实际出发,理解体贴教师,把解决思想问题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以实际工作来增强师德建设工作的感召力和影响力。

7、完善师德监督机制,学校考评与教师之间、师生之间相互监督相结合。坚持师德汇报制,凡发现师德问题,必须及时汇报师德建设领导小组予以查处,知情不报者,一经查出,必须追究责任。

8、建立师德奖惩制度,凡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教职工,除认真检讨、批评教育外,按情节轻重扣发学年奖,评优、职评、晋级一票否决,并停职待聘或解聘,或年度考核结论定位“不合格”,情节严重,触犯刑律者,报有关部门查办。

 

师德建设组织管理制度

1、领导小组

组长:王立华(校长)   李 霞(书记) 

组员:郝庆隆   吴雅舫   王得华

2、工作小组

组长:王得华(副校长)

组员:吴雅舫 张向东 贾军华 张志静 徐艳华 宋文敏 肖建军 刘 静

3、考核小组

组长:吴雅舫(副校长)

组员:王得华   张向东   张志静   刘丽萍   冯月华

4、监督小组

组长:高景峰(工会主席)

组员:各工会小组组长  

5、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师德建设工作。

(2)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学校师德建设工作。

(3)考核小组:负责完成教职工师德考核评价工作。

(4)监督小组:负责监督考核小组的考评工作,搜集和反馈教职工关于师德考核的意见和建议。

 

师德教育学习培训制度

1、确立师德教育在教师继续教育中的首要位置,在全员培训中纳入教师继续教育计划。

2、每年组织一次班主任培训,分层次、多形式培训班主任。

3、在校本培训中开展经常性的师德教育学习,书记负责每学期开学第一课。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10学时,自学不少于30学时。学习培训时要求教师认真做好读书笔记。

4、每年要对照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开展师德教育专题研讨、经验交流或师德反思不少于1次。每人每年要撰写一篇心得体会。做好一次个人师德总结。

5、校长要亲自负责师德教育学习培训工作,并确定专人负责师德档案的管理,读书笔记、心得体会、师德总结及师德考核、奖惩情况等要存入个人业务档案。

 

师德建设融入日常教育教学活动制度

1、突出师德规范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把师德建设融入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之中。

2、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高尚的师德是对学生最生动、最近有、最具体、最深远的教育。

3、广大教师要自觉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不断加强师德修养,树立高尚的师德情操和精神追求,,甘于人梯,乐于奉献,切实承担教育者的社会责任,关爱每一名学生,关心每一名学生的成长进步,以真情、真心、真诚教育和影响学生,努力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成为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4、政教处、教导处是校长领导下具体组织学校德育实施的职能部门,要在德育工作特别是班主任工作中,认真研究师德建设工作的要求、内容、方法,努力探索新时期师德建设规律。

5、重视师德在教学中的重要作用,把师德纳入课堂教学评价体系。教务处、教导处要加强教师教学工作管理的规范性,构建以使得为灵魂的教学评价标准,定期进行检查。教科研室组织组织各种形式的教研活动,都要强调师德的重要作用。

6、构建积极有效的班主任工作激励机制。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鼓励和支持优秀教师从事班主任工作,在班主任工作条例中突出师德的作用,要把师德表现作为班主任工作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在晋级、评先时,优先考虑师德表现突出的优秀班主任。

 

教职工师德考核办法

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造就一支“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高素质教师队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

1、公平、公开、公正及实事求是的原则;

2、领导与教师、学校与社会、学生与家长相结合的原则;

3、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4、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考核范围与对象

师德考核的范围和对象是全体教职工。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当年度师德考核:

1、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2、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后果的;

3、组织学生有偿补课或有偿家教,情节较重的。

4、参与赌博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

5、向学生、家长推销教辅资料,或从事以学生为对象的其他商业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

6、向学生或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礼物、礼金的。

三、考核办法及程序

(一)考核办法

1、学校师德考核小组,具体负责学校师德建设考核工作。

2、考核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优秀等次的比例不得超过参加考核人数的30%。

3、依据《教师师德考核量化测评表》(见附件)制订具体的师德考核评分细则,并依据细则评分。

(二)考核程序

1、教职工自我小结、自我评价。

2、教职工与领导测评,计分权重为5:5。学校中层以上领导参加领导测评。

(1)具有下列情形,每一条次扣5分

①在课堂上抽烟或使用通讯工具的;

②接受家长宴请的;

③不注意教师形象,穿拖鞋、无袖衫或奇装异服进入教学场所的。

(2)具有下列情形,经举报、查实每一条次扣10分

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但没有造成后果的;

②上课前饮酒的;

③参与违规补课和有偿家教,情节较轻的;

④不备课或无教案上课的;

⑤让学生、家长代批作业,或作业批改敷衍了事的;

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打牌、下棋、上网聊天、炒股、玩游戏的;

⑦未经批准到校外兼职、兼课的;

⑧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接收家长礼品、礼金的;

⑨有公开歧视学困生言行的。

3、师德考核分=测评分+增减分。

4、师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考评:学校师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平时考核情况,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每位教职工提出考评意见,并评定师德考核等次。

5、考核结果公示。

6、填报师德考核情况登记表。

四、考核结果的运用

1、原则上按师德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30%的人选为师德考核优秀等次。

2、师德考核结果将与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教职工岗位聘任、评优评先、绩效工资分配直接挂钩。对未参加师德考核或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3、各级各类骨干教师及先进工作者、模范教师、优秀教师、绩效(年度)考核优秀等,必须从师德合格的教师中推荐评选。

4、未参加师德考核或师德考核不合格的教师,予以解聘或转岗、离岗。

五、师德考核每学年进行一次,与绩效(年度)考核同时进行。

 

 

教师师德考核量化测评表

考 核 内 容

分值

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没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10分

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顾全大局,服从工作安排。

10分

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敷衍塞责。

10分

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

10分

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10分

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

10分

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10分

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

10分

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10分

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10分

合     计

100分

 

第3篇: 学校党建工作制度汇编_领导班子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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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明德小学党建工作制度汇编目录
一、领导班子建设1、党建工作制度
2、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3、学校行政会会议制度4、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5、领导班子集中学习制度6、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7、民主评议校级领导干部制度8、党务、校务公开制度
二、党员队伍建设
1、党员活动日、党员学习制度
2、党员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民主生活会制度3、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和发展党员公示制度4、关于定期评选表彰优秀党员教师的暂行办法5、党费收缴制度
三、群团组织建设1、教代会工作制度2、工会工作制度3、共青团工作制度4、妇代会工作制度5、少先队工作制度
四、师德建设
1、师德建设工作制度2、师德建设组织管理制度3、师德教育学习培训制度
4、师德建设融入日常教育教学活动制度5、教职工师德考核办法
高新区明德小学党支部委员会编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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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德小学党建工作制度
1、落实领导职责。将党建工作列入学校工作大局通盘考虑,制
定出领导干部抓党建工作责任制。党支部书记认真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其他支委成员按照部门、工作分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2、健全工作机构。学校党支部为党务工作机构,支部委员会由五位支委组成。下设三个党小组。
3、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出全校党建工作规划,明确党建工作目标和努力方向。同时,结合教育领域的特点和党员队伍现状,分年度制定党建工作具体计划,明确党建工作目标、任务、措施、责任人和时限。
4、建立专题议事制度。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党建工作,针对本单位党的建设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制定改进措施。
5、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制度、党内情况通报和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民主监督制度等,不断推进党的建设民主化、公开化、规范化。
6、党支部委员会按期换届,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工作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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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德小学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1、“三会一课”制度是指学校党支部定期召开党员大会、支委会、
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
2、党员大会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
向党员报告工作,听取意见;
讨论决定支部工作的重大问题;
向党员提出新的任务和要求等。
3、支委会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制订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决议的措施;
研究确定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支部工作事项;
听取党小组工作汇报;
分析、研究党员队伍的思想状况,讨论研究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
总结前期工作,对下一阶段工作作出安排等。4、党小组会的主要任务是组织党员学习、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精神;
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
汇报交流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反映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讨论党员的奖惩意见,研究落实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考察措施等。
5、党课的主要任务是比较系统地讲解党章、党的基本知识、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系统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涵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
针对党员的思想实际,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进行现代教育理论、现代科技和法律知识教育培训等。6、活动要求:
(1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一次,支委会一般每月一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一次,党课一般每季度一次。
(2学校党支部要对“三会一课”作出统筹安排,拿出全年活动计划,固定党员活动日,确保党员每月至少参加一次组织活动。(3每次活动要准备充分,主题明确,记录详细。
(4所有党员都必须按时参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须事先向党支部书记提出并得到同意。
(5组织活动要坚持质量,形式多样,解决问题,注重实效。(6“三会一课”活动情况纳入党支部工作的年终总结。每个党员参加党组织活动的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对连续3个月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组织活动的,党支部要找其谈话教育;
对连续6个月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要劝其退党或予以党内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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