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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培训机构复课工作实施方案6篇

发布时间:2022-08-14 15:06:02

校外培训机构复课工作实施方案6篇

校外培训机构复课工作实施方案篇1

  按照司法部、省司法厅、市司法局相关工作部署,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律师行业集中教育整顿视频会议精神、《省司法厅关于转发<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在律师队伍中开展违规兼职等行为专项清理活动的通知>的通知》及市司法局、市律师行业委员会《在全市律师行业开展集中教育整顿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规范全县律师执业行为、严肃执业纪律,切实解决律师队伍执业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法律精通、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高素质律师队伍,经县司法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县律师队伍中开展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律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全省律师行业集中教育整顿视频会议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律师工作的全面领导,通过以案为戒、从严整治,教育引导全市律师事务所和广大律师依法、诚信、尽责执业,树立和维护全县律师队伍良好社会形象,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实现振兴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目标任务

  组织全县律师事务所、全体律师重点围绕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缺失;律师事务所管理“散、乱、差”;律师与司法人员在诉讼活动中的不正当交往关系等四个方面,对照律师执业和律师事务所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规范,认真查找问题,解决问题。通过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使全县广大律师依法执业、诚信执业的观念得到增强,执业行为进一步规范,构建律师与司法人员正当交往、良性互动的关系;政治业务素质、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服务大局、服务为民作用进一步增强;律师事务所管理进一步加强、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推动全县律师行业稳步健康发展。

  三、工作要求

  确保整顿成效。各律师事务所要通过开展教育整顿工作,认真总结经验,推动律师行业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律师行业管理长效机制,从源头上为规范律师执业行为提供保障。各律所在开展集中教育整顿过程中,要把握正确舆论导向,认真按照通知要求开展工作,并及时上报各类材料,遇到问题及时报告。

校外培训机构复课工作实施方案篇2

  按照司法部、省司法厅、市司法局相关工作部署,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律师行业集中教育整顿视频会议精神、《省司法厅关于转发<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在律师队伍中开展违规兼职等行为专项清理活动的通知>的通知》及市司法局、市律师行业委员会《在全市律师行业开展集中教育整顿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规范全县律师执业行为、严肃执业纪律,切实解决律师队伍执业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法律精通、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高素质律师队伍,经县司法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县律师队伍中开展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律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全省律师行业集中教育整顿视频会议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律师工作的全面领导,通过以案为戒、从严整治,教育引导全市律师事务所和广大律师依法、诚信、尽责执业,树立和维护全县律师队伍良好社会形象,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实现振兴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目标任务

  组织全县律师事务所、全体律师重点围绕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缺失;律师事务所管理“散、乱、差”;律师与司法人员在诉讼活动中的不正当交往关系等四个方面,对照律师执业和律师事务所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规范,认真查找问题,解决问题。通过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使全县广大律师依法执业、诚信执业的观念得到增强,执业行为进一步规范,构建律师与司法人员正当交往、良性互动的关系;政治业务素质、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服务大局、服务为民作用进一步增强;律师事务所管理进一步加强、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推动全县律师行业稳步健康发展。

  三、工作要求

  确保整顿成效。各律师事务所要通过开展教育整顿工作,认真总结经验,推动律师行业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律师行业管理长效机制,从源头上为规范律师执业行为提供保障。各律所在开展集中教育整顿过程中,要把握正确舆论导向,认真按照通知要求开展工作,并及时上报各类材料,遇到问题及时报告。

校外培训机构复课工作实施方案篇3

  学校按照教育为先、预防为主、保护为要、法治为基的原则,健全预防、处置学生欺凌的工作体制和规章制度,形成防治中小学生欺凌长效机制,确保把我校欺凌防治工作落到实处,把校园建设成最安全、最阳光的地方。现结合我校的实际,加强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以**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印发的《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以及**区教育局印发的*教[2016]68号《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区对治理校园欺凌及专项督查治理情况工作的要求。通过针对校园欺凌的专项治理,维护学校正常治安秩序,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二、成立校园欺凌综合治理委员会

  学校成立治理校园欺凌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会长:***(校长)

  副会长:***(副校长)、***(副校长)

  ***(法治辅导员)

  委员:***(德育主任)、***(安全主任)、

  ***(教导主任)、***(后勤主任)

  ***(少先队工作助理)***(思品学科组长)、

  ***(心理老师)***(家委会长)、

  ***(社区工作站站长)、***(法律顾问)、全体班主任。

  三、工作内容及负责人

  (一)通过各种形式开展专题教育——总负责人:***(德育主任)、**、各班主任

  1、国旗下讲话,向学生宣讲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危害,并告知学生如何预防方法及发生校园欺凌的紧急应对;

  2、主题班会,通过主题班会深入开展讨论、分析“面对校园欺凌,我们该怎么办?”;

  3、专题讲座,邀请法治辅导员、法律顾问、法院等来校开展专题讲座,进行宣传教育,让学生了解校园欺凌的危害及后果;

  4、召开教职工会议,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

  5、组织学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之校园欺凌论坛活动;

  6、组织开展家长培训。通过组织学校或社区定期开展专题培训课等方式,加强家长培训,引导广大家长增强法治意识,落实监护责任,帮助家长了解防治学生欺凌知识。

  (二)不断完善制度与措施——总负责人:***(副校长)

  1、制定并不断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

  2、建立校园欺凌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落实工作制度;

  3、指导委员会如何预防校园欺凌的宣传教育和校园欺凌应急处理。

  (三)加强安全防范——总负责人:***(安全主任)、***(后勤主任)

  1、加强行政值班和校园巡查工作,重要时间、重要场所的巡逻和查看,并做好相关记录;

  2、督促学校安保人员加强校园巡视,加强对安保人员的培训考核;

  3、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进一步加强门岗管理,严格落实外来人员进出登记制度,社会闲散人员、社会车辆等未经允许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4、严禁将管制器具、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

  (四)与家委联合加强学生的心理疏导——总负责人:***(心理老师)、班主任、家委会长

  1、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发现校园欺凌的苗头或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跟进解决,防止事态恶化;

  2、向学生公布学校“校园欺凌”救助电话;******

  (**市教育局举报电话:******、**区教育局举报电话:******、公安局举报热线:********)

  3、班主任利用加强家校沟通和联系,发现苗头问题及时提醒,并共同教育。

  4、家委会发出“杜绝校园欺凌”的倡议书,招聘“预防校园欺凌志愿者”,发动志愿者留意学生上学、放学路上的动态,如有欺凌异动,立刻汇报学校。

  (五)及时处理,教育惩戒——总负责人:***、法治辅导员

  认真做好信息收集、隐患排查和内部安全防范管制,加强与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机关的联系;严格执行案件报告制度,及时收集上报校园不稳定因素,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及时报告校园暴力案事件信息,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

  (六)落实督查,督促整改——总负责人:***(校长)

  组织学校“校园欺凌综合治理委员会”成员认真实施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请学校将校园欺凌治理工作作为学校常态工作的重要内容。专项治理期间如发生校园欺凌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予以通报、追责问责并督促整改。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狠抓落实。深刻认识到校园欺凌对学生的危害,严格根据本方案要求,完成自己分管的任务,抓好工作落实。

  2、加强督导检查。委员会成员定期对学校欺凌工作情况进行自查。并迎接区里的责任督学对我校进行专项督导检查。

  3、及时全面总结。认真及时做好防治学生欺凌工作总结,一方面围绕取得的成绩和经验,认真总结防治学生欺凌工作中带有启示性、经验性的做法;另一方面围绕面临的困难和不足,认真查找防治学生欺凌工作与社会、家长和学生需求的差距、不足和薄弱环节,查找问题真正的根源,汲取教训,研究改进,推动防治学生欺凌工作进一步取得实效。

  4、强化宣传引导。结合我校的普法工作,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加强对防治学生欺凌工作的正面宣传引导,推广防治学生欺凌的先进典型、先进经验,普及防治学生欺凌知识和方法。与家委联合发布“学生欺凌绿色报道倡议书”。利用校园电视台拍摄与录制“反学生欺凌宣传片”,并在校园大屏幕上宣传播放,形成良好的氛围。

校外培训机构复课工作实施方案篇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律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弘扬新风正气,根据县委和市司法局安排部署,县司法局开展全县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__精神和__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__政法工作会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以刀刃向内的勇气、自我革命的决心,坚决整治律师行业突出问题,教育引导广大律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培养一支与党同心同德的人民律师队伍,依法依规诚信执业,认真履行社会责任,为建设平安、法治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目标任务和专项治理范围

  (一)目标任务

  1.确保正确政治方向。教育引导广大律师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初心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与党同心同德、同向而行,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2.坚守执业为民取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严肃整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整治敲警钟、以纪律树导向、以制度强约束,营造依法执业、服务为民的行业新风。

  3.树立良好队伍形象。以专项治理为契机,全面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打造一支政治坚定,恪守诚信、敢于担当的新时代人民律师队伍。

  (二)专项治理范围此次专项治理的范围为全县执业律师及担任律所“顾问”、行政辅助人员的法院、检察院离职人员。

  三、治理重点重点围绕两个方面开展专项治理

  (一)与司法人员不正当接触交往。向司法人员及其近亲属行贿、介绍贿赂,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以各种方式变相搞利益输送,“围猎”司法人员。法院、检察院离任人员(包括退休、调离、解聘、辞职、辞退及开除公职人员)违反规定在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职业,或者在幕后担任“法律顾问行政辅助人员,充当“司法掮客”。法院、检察院离任人员违反从业禁止规定,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律师事务所吸收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亲属等作为“隐名合伙人”,为向司法人员利益输送牵线搭桥;接受司法人员介绍的案源,支付“介绍费”。违反规定在非工作时间或非工作场所接触与案件有关的司法人员和有关工作人员,向其打探案情,等等。

  (二)违法违规执业。通过网络、媒体、社交平台等对案件发表不当评论,发表不实之词等行为。私自收案、私自收费,违规进行风险代理;变相收取律师服务费以外的其他费用,采取分解收费项目等方式乱收费。不按规定开具收费合法票据。代理不尽职尽责,不认真准备案件材料、不按时参加庭审,因过错导致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存在重大遗漏或者错误。通过虚假承诺、明示或者暗示与办案机关、政府部门有特殊关系等,诱使当事人签订委托协议。采用诱导、欺骗等方式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在代理征地拆迁等群体性案件中,鼓动,教唆当事人以不正当方式表达诉求、激化矛盾。利用网络、媒体、社交平台等进行虚假、不当或误导性宣传,等等。

  四、阶段举措

  专项治理为期8个月,从2021年3月初开始至10月底结束,分学习教育、自查核查、集中整治,总结提升等4个环节,对标全国司法行政系统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和省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时间节点统筹推进,其中涉及律师与市、县两级司法机关人不正当接触交往问题的查处在6月底前基本结束。

校外培训机构复课工作实施方案篇5

  学校按照教育为先、预防为主、保护为要、法治为基的原则,健全预防、处置学生欺凌的工作体制和规章制度,形成防治中小学生欺凌长效机制,确保把我校欺凌防治工作落到实处,把校园建设成最安全、最阳光的地方。现结合我校的实际,加强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以**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印发的《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以及**区教育局印发的*教[20xx]68号《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区对治理校园欺凌及专项督查治理情况工作的要求。通过针对校园欺凌的专项治理,维护学校正常治安秩序,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二、成立校园欺凌综合治理委员会

  学校成立治理校园欺凌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会长:***(校长)

  副会长:***(副校长)、***(副校长)

  ***(法治辅导员)

  委员:***(德育主任)、***(安全主任)、

  ***(教导主任)、***(后勤主任)

  ***(少先队工作助理)***(思品学科组长)、

  ***(心理老师)***(家委会长)、

  ***(社区工作站站长)、***(法律顾问)、全体班主任。

  三、工作内容及负责人

  (一)通过各种形式开展专题教育——总负责人:***(德育主任)、**、各班主任

  1、国旗下讲话,向学生宣讲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危害,并告知学生如何预防方法及发生校园欺凌的紧急应对;

  2、主题班会,通过主题班会深入开展讨论、分析“面对校园欺凌,我们该怎么办?”;

  3、专题讲座,邀请法治辅导员、法律顾问、法院等来校开展专题讲座,进行宣传教育,让学生了解校园欺凌的危害及后果;

  4、召开教职工会议,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

  5、组织学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之校园欺凌论坛活动;

  6、组织开展家长培训。通过组织学校或社区定期开展专题培训课等方式,加强家长培训,引导广大家长增强法治意识,落实监护责任,帮助家长了解防治学生欺凌知识。

  (二)不断完善制度与措施——总负责人:***(副校长)

  1、制定并不断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

  2、建立校园欺凌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落实工作制度;

  3、指导委员会如何预防校园欺凌的宣传教育和校园欺凌应急处理。

  (三)加强安全防范——总负责人:***(安全主任)、***(后勤主任)

  1、加强行政值班和校园巡查工作,重要时间、重要场所的巡逻和查看,并做好相关记录;

  2、督促学校安保人员加强校园巡视,加强对安保人员的培训考核;

  3、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进一步加强门岗管理,严格落实外来人员进出登记制度,社会闲散人员、社会车辆等未经允许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4、严禁将管制器具、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

  (四)与家委联合加强学生的心理疏导——总负责人:***(心理老师)、班主任、家委会长

  1、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发现校园欺凌的苗头或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跟进解决,防止事态恶化;

  2、向学生公布学校“校园欺凌”救助电话;******

  (**市教育局举报电话:******、**区教育局举报电话:******、公安局举报热线:********)

  3、班主任利用加强家校沟通和联系,发现苗头问题及时提醒,并共同教育。

  4、家委会发出“杜绝校园欺凌”的倡议书,招聘“预防校园欺凌志愿者”,发动志愿者留意学生上学、放学路上的动态,如有欺凌异动,立刻汇报学校。

  (五)及时处理,教育惩戒——总负责人:***、法治辅导员

  认真做好信息收集、隐患排查和内部安全防范管制,加强与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机关的联系;严格执行案件报告制度,及时收集上报校园不稳定因素,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及时报告校园暴力案事件信息,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

  (六)落实督查,督促整改——总负责人:***(校长)

  组织学校“校园欺凌综合治理委员会”成员认真实施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请学校将校园欺凌治理工作作为学校常态工作的重要内容。专项治理期间如发生校园欺凌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予以通报、追责问责并督促整改。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狠抓落实。深刻认识到校园欺凌对学生的危害,严格根据本方案要求,完成自己分管的任务,抓好工作落实。

  2、加强督导检查。委员会成员定期对学校欺凌工作情况进行自查。并迎接区里的责任督学对我校进行专项督导检查。

  3、及时全面总结。认真及时做好防治学生欺凌工作总结,一方面围绕取得的成绩和经验,认真总结防治学生欺凌工作中带有启示性、经验性的做法;另一方面围绕面临的困难和不足,认真查找防治学生欺凌工作与社会、家长和学生需求的差距、不足和薄弱环节,查找问题真正的根源,汲取教训,研究改进,推动防治学生欺凌工作进一步取得实效。

  4、强化宣传引导。结合我校的普法工作,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加强对防治学生欺凌工作的正面宣传引导,推广防治学生欺凌的先进典型、先进经验,普及防治学生欺凌知识和方法。与家委联合发布“学生欺凌绿色报道倡议书”。利用校园电视台拍摄与录制“反学生欺凌宣传片”,并在校园大屏幕上宣传播放,形成良好的氛围。

校外培训机构复课工作实施方案篇6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律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弘扬新风正气,根据县委和市司法局安排部署,县司法局开展全县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__精神和__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__政法工作会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以刀刃向内的勇气、自我革命的决心,坚决整治律师行业突出问题,教育引导广大律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培养一支与党同心同德的人民律师队伍,依法依规诚信执业,认真履行社会责任,为建设平安、法治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目标任务和专项治理范围

  (一)目标任务

  1.确保正确政治方向。用习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总书记法治思想武装律师队伍,教育引导广大律师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初心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与党同心同德、同向而行,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2.坚守执业为民取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严肃整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整治敲警钟、以纪律树导向、以制度强约束,营造依法执业、服务为民的行业新风。

  3.树立良好队伍形象。以专项治理为契机,全面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打造一支政治坚定,恪守诚信、敢于担当的新时代人民律师队伍。

  (二)专项治理范围此次专项治理的范围为全县执业律师及担任律所“顾问”、行政辅助人员的法院、检察院离职人员。

  三、治理重点重点围绕两个方面开展专项治理

  (一)与司法人员不正当接触交往。向司法人员及其近亲属行贿、介绍贿赂,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以各种方式变相搞利益输送,“围猎”司法人员。法院、检察院离任人员(包括退休、调离、解聘、辞职、辞退及开除公职人员)违反规定在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职业,或者在幕后担任“法律顾问行政辅助人员,充当“司法掮客”。法院、检察院离任人员违反从业禁止规定,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律师事务所吸收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亲属等作为“隐名合伙人”,为向司法人员利益输送牵线搭桥;接受司法人员介绍的案源,支付“介绍费”。违反规定在非工作时间或非工作场所接触与案件有关的司法人员和有关工作人员,向其打探案情,等等。

  (二)违法违规执业。通过网络、媒体、社交平台等对案件发表不当评论,发表不实之词等行为。私自收案、私自收费,违规进行风险代理;变相收取律师服务费以外的其他费用,采取分解收费项目等方式乱收费。不按规定开具收费合法票据。代理不尽职尽责,不认真准备案件材料、不按时参加庭审,因过错导致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存在重大遗漏或者错误。通过虚假承诺、明示或者暗示与办案机关、政府部门有特殊关系等,诱使当事人签订委托协议。采用诱导、欺骗等方式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在代理征地拆迁等群体性案件中,鼓动,教唆当事人以不正当方式表达诉求、激化矛盾。利用网络、媒体、社交平台等进行虚假、不当或误导性宣传,等等。

  四、阶段举措

  专项治理为期8个月,从2021年3月初开始至10月底结束,分学习教育、自查核查、集中整治,总结提升等4个环节,对标全国司法行政系统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和省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时间节点统筹推进,其中涉及律师与市、县两级司法机关人不正当接触交往问题的查处在6月底前基本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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