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度肺结核登记报告转诊制度及流程图,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肺结核登记报告转诊制度及流程图3篇
肺结核登记报告转诊制度及流程图篇1
双向转诊制度及流程图
双向转诊制度
一、为加强与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及上级医院的医疗技术协作与业
务交流,合理利用卫生资源,实现大病在医院,小病在社区的工作目标,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医疗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二、逐步建立服务规范,运转有效的双向转诊网络。医院患者下
转以乡镇卫生院及周边社区卫生服务站为主,逐步扩大到周边县区;
上转以市内外三级医院为依托,加强技术协作与交流,达到以患者为中心,提高医院医疗与服务质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三、双向转诊原则
1、患者自愿的原则:从维护患者利益出发,充分尊重患者的选择权,切实当好患者的“参谋”。
2、分级诊治的原则:小病,常见病在基层,社区;
危急重症在上级医院。
3、就近转诊的原则:根据患者病情和医疗机构服务可及性,就近转诊患者,做到方便,快捷。
4、针对性和有效性原则:根据患者的病情有选择地将患者转诊到专科,专病特色明显的医疗机构,提高患者诊治的有效性。
5、无缝式管理的原则:建立起有效,严密,实用,畅通的上下转诊渠道,为患者提供整体性,持续性的医疗服务。
四、双向转诊临床标准。
1、上转标准
①本院临床各科急危重症,卫生服务机构难以实施有效救治的病例。
②不能确诊的疑难复杂病例。
③重大伤亡事件中,处置能力受限的病例。
④疾病诊治超出本机构核准诊疗登记科目的病例。
⑤需要到上一级医疗机构做进一步检查,明确诊断的病例。
⑥其他因技术,设备条件限制不能处置的病例。
2、下转标准
①急性期治疗后病情稳定,需要继续康复治疗的病例。
②诊断明确,不需要特殊治疗的病例。
③各种恶性肿瘤患者的晚期非手术治疗和临终关怀。
④需要长期治疗的慢性病病例。
⑤老年护理病例。
⑥自愿要求转回基层医疗机构者。
⑦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病例。
五、双向转诊管理规范
1、双向转诊医院应签订双向转诊协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转诊的畅通,转诊协议时效自定,过期应再续签。
2、双向转诊协调由医教部具体负责,急诊科,门诊部负责上转患者的登记与统计。
3、医院应对协作单位进行业务技术指导,并免费为其培养卫生技术骨干 。
4、对于在协作单位抢救患者,如需要医院支援,医院在接到邀请后应立即派出医务人员出诊,就地参与抢救。需要转院的患者可直接送医院治疗。协作医院对疑难杂症提出会诊要求者,医院委派相关专家前往会诊,无特殊原因不得推诿。
5、先安排住院。
6、实行资源共享,以上转来的患者根据病情合理检查,合理诊断,合理治疗,不作不必要的重复检查。
7、患者转诊期间,转诊医生和患者保持联系,以便开展连续性的照顾与服务。
8、严格遵循双向转诊临床标准合理转诊患者。
9、对于病情较重者转诊应派医护人员护送,或由本院急诊科派急救人员及车辆接送,以确保患者途中安全。
10、为转诊患者在就诊流程上提供一定的方便,患者持转诊单无需门诊挂号,由门诊医生初步诊断后,开具住院办理住院手续。对转入的急诊患者,由急诊科出诊后,与住院科室联系。
11、本院对协议单位转来的患者,治疗结束后下转时不提供住院治疗情况,没有下一步治疗,康复计划的,一经核实对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理。
六、双向转诊评价。
探索建立双向转诊工作模式,制定本院的双向转诊实施措施,明确转诊程序,标准和相应的技术规范。不定期评定,业务合作协议是否得到有效实施;
协议双方医务人员是否知晓,重视;
转诊程序是否流畅;
是否按规范填写转诊单。在工作中协议单位应不定期沟通, 互通有无,不断总结经验,建立长效机制,完善此项工作。
双向转诊流程图
表示上转流程, 代表下转流程
肺结核登记报告转诊制度及流程图篇2
肺结核病人报告转诊制度肺结核病转诊制度
根据肺结核病控制项目对肺结核病管理的要求,特制定肺结核病转诊制度,值班医生务必遵照执行。
1、按照结核病管理的要求,科室备有肺结核患者的转诊报告单。
2、建立转诊患者登记本,对转诊患者要认真填写好患者姓名、性别、患病时间、详细住址和电话号码。
3、值班医生发现肺结核患者,要及时转到结核病防治所门诊治疗,不准截留患者治疗或转住其它医院。
4、在肺结核患者转诊的同时,还必须填写疫情报告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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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结核登记报告转诊制度及流程图篇3
肺结核可疑症状者/疑似肺结核患者推介/转诊单
------------------------------------------存根------------------------------------- 姓名 学校/校区:
年级:
现住址:
牌号)
联系电话:
因(1)有肺结核可疑症状(2)疑似肺结核患者,于 年 月 日转入 单位(当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专业诊断和治疗。转诊医生(签字):
年 月 日
(区) 性别
年龄(周岁)
村(居委会) 组(或门院系:
班级:
乡(路)
推介/转诊单
现有我校
转诊医生(签字):
联系电话:
填写说明:
1.本表供学校转出肺结核可疑症状者/疑似肺结核患者时使用,由学校医务室(保健室/卫生室)转诊医生填写并签字。
2.本表需填写完整准确,存根由学校医务室(保健室/卫生室)留存备查,转诊单由被转诊人交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
(当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名称):
性别 年龄 ,因(1)有肺结核可疑症状 (2)疑似肺结核患者,需转入贵单位,请予以接诊。
单位(当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地址
(学校名称)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