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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矛盾纠纷特点

发布时间:2022-06-12 09:06:02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基层矛盾纠纷特点,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基层矛盾纠纷特点

基层矛盾纠纷特点5篇

第一篇: 基层矛盾纠纷特点

当前矛盾纠纷的特点、原因及对策

当前,随着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各类社会矛盾日益增多,矛盾纠纷调处难度大、激化因素多,处理不当,极易引发刑事、治安、自杀、群体性上访案件,给社会造成不安定因素。为深入剖析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有效地发挥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作用,为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近日,我们组织专人,对矛盾纠纷的表现形式、产生原因及对策进行了调查和分析。


一、当前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及成因
根据司法所、镇街司法调解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12348”法律服务专线等渠道统计的情况看,今年1-10月份,司法所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329件,其中,宅基地纠纷46起,婚姻纠纷56起,边界纠纷23起,邻里纠纷74起,土地纠纷7起,征地拆迁6起,其它纠纷117起。“12348”法律专线共接待群众来访1631人次,电话咨询2217人次,其中土地纠纷1871起,婚姻纠纷622起,征地拆迁纠纷432起,养老纠纷310起,劳务纠纷187起,干群关系的165起,其它纠纷261起。从掌握情况来看,有六类矛盾比较突出:

(一)土地建房纠纷。这部分纠纷占总数的48.6%,此处的焦点难点问题是宅基地纠纷。其主要原因,一是村庄规划执行不严,使之抢占、强占、多占宅基地、建新房不拆旧房的现象时有发生。二是由于土地承包遗留问题引起纠争。三是由于建房规格不统一,因为排水、通风、采光等影响邻里团结,发生争执,严重的可引起械斗事件。如北沟二村两村民因为房屋地势高低不同,今年雨水又多,因排水产生纠纷,双方各自纠集了十几个人准备械斗,由此产生了矛盾。


(二)劳务纠纷。近年来这类矛盾纠纷呈高速上升趋势,仅我市“12348”法律服务专线统计,今年共接待这类来访187起,占纠纷总数的4.8%,内容涉及劳动报酬、养老保险、工伤赔偿等方面。其主要原因,一是由于新建企业的增多,外来人口数量多,管理难度大。二是各企业对《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不够深入,贯彻不得力,执行不严,未按合同履行义务的现象突出。三是务工人员本身认识不够,缺乏必要的自我保护意识,极易上当受骗。四是企业效益不好、职工下岗,企业改制中遗留一些问题,离岗退休人员的报酬问题等,均可诱发矛盾,激化成为上访事件。


(三)农村干群矛盾。现在村民与村干部、群众与村组织之间的矛盾主要集中在村里的财务政务、土地使用承包及干部的工作能力、工作作风等热点问题上,因干群关系引起的纠纷有167起,占总数的4.3%,虽然比例不高,但由此引起的群体性事件错综复杂、处置困难,后果严重,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主要因素之一。其原因,一是部分村干部方法简单粗暴,作风不民主,难以作到“四化两公开”,导致人民群众产生误解,二是部分地方家族意识比较浓厚,人民群众意识观念跟不上,对政府文件、政策理解不够透彻,也极易导致干群之间发生不必要的磨擦。三是极少数村干部以权谋私、以势压人,大行不正之风,严重损害了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的威信。四是村委会换届选举,由于权力派别之争,经常引发群体性的矛盾和纠纷,甚至导致群众集体上访。


(四)家庭婚姻纠纷。在“12348”法律专线咨询中占16.1%,因解除婚姻关系引发的家庭纠纷明显呈上升趋势。引起婚姻纠纷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部分人缺乏或更丧失了道德观念,因第三者引起的婚姻破裂。二是夫妻双方经济收入出现较大差距,生活方式和志趣爱好发生差异。三是部分人感情基础薄弱,农村中仍有包办婚姻现象,随着物质文化水平的提高和思想观念的变革,导致原有的婚姻破裂。婚姻纠纷带来的财产分割、抚养儿女及单亲家庭现象、未成年违法犯罪等,都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问题。


(五)农村赡养纠纷。因赡养问题引起的纠纷占总数10%。究其原因,一是由于农村思想政治工作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不够有力,不少青年人结婚分家后不愿意承担赡养老人的义务。二是由于随着普法教育的深入,老人懂得了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不赡养或虐待自己的儿女,要求依法处理的多了。三是由于兄弟、妯娌之间不团结,在分家析产上斤斤计较,在赡养老人上容易形成攀比心理,互相推托,造成老年人晚年生活没有保障。


(六)拆迁补偿纠纷。我市近年来经济发展迅速,基础建设投资加大,征用土地较多,因大项目建设用地、道路拆迁补偿产生了许多矛盾纠纷,这部分纠纷占总数的11.3%。其主要原因,一是部分群众不理解、不配合,甚至无理取闹,以期从中获取个人利益,阻挠施工,影响工程进度。二是由于部分单位工作中不注意方法方式,没有把政策交给群众,让他歉忝靼资窃趺匆换厥隆h?怯捎诤贤?痪⊥晟疲?绦虿还缓侠恚?岩匀萌褐诼?猓??琢粝乱帕粑侍狻?br二、当前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对策
预防人民内部矛盾,调处民间纠纷,防止矛盾扩大化,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社会工作,对我们司法行政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认为,在定期分析民情、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必须抓好四点:

(一)发挥镇街司法调解中心和调委会的作用,及时化解各类纠纷。这也是我们及今后工作的重点,是新时期、新形势下构筑“大调解”格局的重要环节,我市12个镇街已全部建立了司法调解中心和调解委员会,并收到了显著效果。下一步,司法调解中心要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提高依法调解的能力,集中抓好联合调解日,发挥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提高大调解的综合效应。镇街调委会要定期对复杂疑难的民事纠纷进行专项治理,使人民调解在辖区内全方位、多层次覆盖,通过调处各类民间纠纷及各种热点难点问题,将矛盾引向依法解决的轨道。调解不成的,可引导上法律程序,杜绝越级上访的发生。


(二)加大法制宣传工作的力度,提高群众法律意识。我们感到,当前的矛盾纠纷,特别是群体性的矛盾大多是涉法问题,有许多问题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只要矛盾双方都能依法办事是可以避免的。经过四个五年的全民普法,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有了很大提高,但对
一些具体的法律法规不甚了解也不可能了解那么多,这就要求继续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加强法制建设。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利用橱窗、专栏、黑板报、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宣传各种法规和政策,使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三)发挥法律服务的作用,预防和消除各类矛盾。要发挥好“12348”法律专线便民、快捷的优势,及时解决群众在生产、生活是遇到的法律问题和纠纷,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涉法问题,及时疏导化解社会矛盾,减少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同时,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人员要面向基层、贴近群众,积极为党政领导和人民群众当好法律参谋,做好法律服务,在帮助基层政府开展法制教育、制定依法治理方案、参与重大经济和行政决策活动时,要多出主意,保证党政干部依法决策、依法办事。在为群众服务时,发放“便民法律服务卡”,将法律服务的内容、联系地址、电话列入卡内,使群众的合法权益受侵害时,能够得到快捷的法律服务。在为群众代理诉讼时,既要认真履行好自身职责,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又要不断地向居民宣传法律,教育群众依法办事,达到预防和减少纠纷的目的,促进社会安定。


(四)加强村居调解组织建设,发挥好第一道防线作用。最高院司法解释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达成的,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符合条件的人民调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从而实现了人民调解制度与诉讼制度的有机衔接。要进一步发挥好人民调解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健全完善各级调解组织建设,完善组织网络,提高工作质量,增强调解的方法性、艺术性。在开展调解工作中,必须坚持依法调解。要加强调解队伍建设,挑选一些政治素质高、懂法律、群众威信高、思想意识好、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调解干部,并对这支队伍的人员进行经常性的政治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政治觉悟和业务能力,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同时,要进一步搞好节假日、敏感时期的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依法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确保社会稳定。




第二篇: 基层矛盾纠纷特点

关于深入开展经营性矛盾纠纷

排查调处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镇、街道,区综治委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中央领导同志、省市党政领导同志重要批

示精神,深入开展经营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确保全

区社会政治稳定,现就市综治委《关于深入开展经营性矛

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通知》(淮综治[2 011]9号)的贯

彻落实,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认识

目前,周永康同志对通化市如家快捷宾馆纵火案作出

了重要批示,省委书记张宝顺、省长王三运和省委常委、

政法委书记、省综治委主任徐立全分别就贯彻周永康同志

重要批示提出明确要求。市党政领导也就开展经蓄性矛盾

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排查化解经营

性矛盾纠纷是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的重要内容,是当前维

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保障服务经济发展、加强

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具体举措,全区各单位各部门要坚持以

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维护金市稳定大局,以坚决

防止发生恶性案件为总体目标,深入排查调处经营性矛盾

纠纷,切实把各类经营性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进一

步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为纪念建党9 0周年创造和谐稳

定的社会环境。

二、加强领导

各单位各部门和经营性组织、单位要切实加强对经营

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

自过问。为加强领导,区综治委成立经营性矛盾纠纷排查

调处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分管领导任组长,区政府分管领

导任副组长,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信访局、区维稳办、

区经信委、区教育局、八公山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司

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城乡建设委、区交通局、

区农林局、区卫生局、区文广新局、区物价局、区安监局、

区旅游局、区行政执法局、区工商联、八公山国税局、八

公山地税分局、八公山工商分局、各镇街道、新庄孜矿、

李嘴孜矿、舜泰化工公司、舜岳水泥公司、皖淮机械厂负

责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区综治办主任王涛任主任,区综治办副主任闫绍清任副主

任。各单位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抽调或

明确专人负责(领导小组名单7月1 0日前报区综治委)。

各镇、街道和相关单位维稳综治机构要发挥好牵头、协调、

督导作用,充分运用大调解工作体系,发挥职能作用和工

作优势,组织和推动经营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三、明确重点

各单位各部门和经营性组织、单位要深入排查各类企

业、新经济组织、个体工商者和农村生活经营环节中的各

类矛盾纠纷,重点排查调处冲突性较强、容易5』发“民转

刑”案件的经营性矛盾纠纷和可能产生“个人极端行为”、

具有现实危害性的经营性矛盾纠纷当事人。

四、落实责任

经营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实行“条块结合”和“谁

主管谁负责”, 以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镇(街道)、

社区(村)为单位,把地区排查、系统排查和经济组织、

单位内部排查紧密结合起来,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发动群众

全面、深入、细致地开展调差摸底。各镇(街道)、社区

(村)负责本辖区范围内经营性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

部门负责涉及本系统业务工作范围的经营性矛盾纠纷排

查调处工作;
各企事业单位负责本单位内及本单位工作业

务涉及范围的经营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各镇、街道要建立经营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长效工

作机制,把排查经营性矛盾纠纷纳入日常矛盾纠纷排查化

解工作,纳入大调解体系,定期排查化解,定期上报,定

期督查推动,以充分发挥其他各项渠道化解调解经营性矛

盾纠纷的作用。区综治委将把此次集中排查化解工作纳入

市对镇、街道和综治委成员单位2 011年度综治工作目标

管理考核内容。

要严格实行排查化解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把排

查化解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明确解决问题的时

限要求,做到事事有人管、仁件有着落。对该排查出的问

题没有发现,或者发现了没有及时化解而酿成极端事件或

恶性案件的,要严格追究有关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精心组织

按照上级部署,经营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共分三

个阶段:深入排查阶段(6月2 O日至7月2 0目)、集中化

解阶段(7月21日至8月31日)、总结上报阶段(9月1

日至1 5日)。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方案,全面动

员部署,充分发动各单位各部门、各类经济组织和广大人

民群众积极参与经营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切实把各

种经营性矛盾纠纷排查清楚,把引发矛盾纠纷的原因查出

来。对排查掌握的经营性矛盾纠纷,要根据其产生的原因、

特征,逐件制定化解方案,逐件确定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

人,制定工作措施就地及时化解,并逐一登记造册。对冲

突性较强、容易引发“民转刑”案件的重大经营性矛盾纠

纷,要由领导包案,限期化解,防止矛盾激化;
对于可能

铤而走险、产生“个人极端行为”、危害社会的经营性矛

盾纠纷当事人,要及时纳入管控视线,重点包保,落实稳

控措施。重大经营性矛盾纠纷要在落实调处和稳控措施的

同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机关和有关部门(区经营性矛盾

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同时报区综治委。报

表见附件一)。排查化解工作结束后,各单位各部门要进

行认真总结并形成书面报告报当地镇、街道维稳综治工作

领导小组。各镇、街道,区经营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排查化解工作总结请于9月1 0日前报

区综治办。

第三篇: 基层矛盾纠纷特点

浅谈农村社会矛盾纠纷特点、原因和对策

浅谈农村矛盾纠纷特点、原因和对策

精河县茫丁乡北地村住村工作组

(20XX年11月13日)

当前,随着农村形势的不断发展变化,农村社会矛盾纠纷也逐渐呈现出数量扩大化、诱因多元化、形式复杂化、调处困难化等趋势。矛盾纠纷如果得不到及时、妥善的化解处理,就可能造成矛盾激化,甚至演绎转化为治安、刑事案件,形成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因此,如何有效地开展农村矛盾纠纷化解成为新农村建设必须承担的重点工作之一。

农村矛盾纠纷的化解,必须要把握好源头。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是预防和减少犯罪,防范发生群体性事件的重要举措,也是维护社会稳定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具体而言,就是要紧扣基层预防、及时化解、果断处置三个环节,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

一、新形势下农村矛盾纠纷的主要体现

㈠ 村民之间利益矛盾。主要表现为土地承包、利益分配等过程中的矛盾,农村私人借贷、交易、继承等方面的经济纠纷,及村干部在村务管理过程中缺乏透明、分配不公等引发的矛盾。例如:精河县作为全州开垦荒地最多的一个县,很多荒地,谁先占就是谁的,但是这些地的归属并不属于个人,而是国家的地,违规开垦荒地也就导致了地界、种植补贴、地下水资源匮乏等诸多纠纷,甚至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

㈡ 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如夫妻打架、离婚、老人赡养问题、意外事故引发家庭纠纷矛盾等等。当前农村因为离婚及赡养老人、兄弟分家财产分配产生的矛盾十分普遍,当事人往往不顾夫妻、兄弟姐妹感情,情绪严重对立,甚至纠集多人以武力解决问题,如处理不及时,很容易诱发群体性事件。

㈢ 邻里之间生活矛盾。主要包括宅基地界址、道路通行、山林地界、家畜饲养等引发的矛盾纠纷,这些矛盾引发的邻里纠纷层出不穷,任其发展双方轻则辱骂争吵,重则相互撕打甚至纠集家族人员进行殴斗。

二、农村社会矛盾纠纷的特点

㈠ 纠纷主体趋变。以往农村社会相对比较封闭,发展比较滞后,农村社会矛盾纠纷主体一般是公民、邻里之间的纠纷,民间纠纷多出现在婚姻家庭、邻里、债权债务、宅基地等方面,而如今已经拓展到社会经济生活和政治生活的各个领域。当前的社会矛盾主体增多了,纠纷的主体出现了村民与村干部、村民与政府、村民与政府职能部门等,政府职能部门成了当今矛盾纠纷的另一主体。

第四篇: 基层矛盾纠纷特点

化解矛盾在基层 消灭纠纷在萌芽

企业基层中的矛盾纠纷,是在职工群众利益根本一致基础上的矛盾纠纷,在不同时期、不同阶段、不同方面都有着不同的内容。当前,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经济结构的不断调整,社会生活的不断改变,在人们的工作学习、生活交往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新矛盾。近年来,我们板桥作业区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创造性地发挥基层组织作用,把矛盾和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

当前基层矛盾纠纷主要有六个方面的特点:一是矛盾纠纷表现形式多种多样,涉及问题内容多样化和主体成分多元化、发生时间具有不确定性、苗头的透明度明显增加。二是干群之间的矛盾纠纷相对增多,干部是矛盾纠纷的主要方 面。三是矛盾纠纷大多表现在经济利益冲突,反映了当前改革的力度和深度波及员工切身利益。四是矛盾纠纷的产生大都有一个渐进的过程,具有可预防性。五是矛盾纠纷有时会迅速演变发展,带有一定的倾向性。六是矛盾纠纷将长期存在,在一定时期和阶段内可能比较复杂。

一、构建两级组织网络,全方位覆盖不留空白。

我们根据信访维稳和综合治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作业区、井区两级员工纠纷调解理事网络组织。在作业区,建立了以总支书记、支部书记为主体纠纷调解理事会,同时将触角向下延伸,在井区和班组建立和完善了调解、普法、帮教等组织。配备调解信息员、法制宣传员组织力量,他们与基层员工长期生活、工作在一起,彼此熟悉了解,能在第一时间掌握到矛盾纠纷发生发展的信息,并及时上报矛盾纠纷信息,为第一时间掌握纠纷,化解矛盾提供先机。

在当前基层,员工所关注关心的热点难点,就是与员工息息相关衣食住行。去年,我们曾处理过一个井区反映的井区干部管理工作混乱,员工伙食差的干群矛盾。员工反映井区食堂伙食差,伙食费开支不公开等问题,且员工情绪相对激动,有个别年龄偏大的员工暗中扇动并意图组织员工集体越级上访。井区的信息员及时将情况上报到了作业区,作业区立即组织了民事调解委员会人员深入到该井区,及时与大龄员工沟通,让他们先冷静下来,并一对一找员工谈话谈心,了解具体情况。在掌握了解了真实情况之后,对由作业区总支书记对该井区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和规章制度教育,使他主动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性和严重性,在事实和制度面前,该井区干部退还了不当所得,并在井区召开员工会议,当众向员工道谦,取得了员工的谅解。避免了一起越级上访事件的发生。这起越级上访事件成功化解,得益于基层组织网络建设。

二、积极采取各种有效的方式方法,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在实际工作中,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方式 方法很多,关键要坚持“可疏不可堵、 可散不可聚、可解不可结、可顺不可逆”的原则,既要讲感情,又要讲政策,还要讲策略,更要讲方法。

老李和老王,两人同时是从另一个单位转岗到我们作业区的。两人在原单位就是同事且关系一直不错,转岗过来后,他俩也同时要求在同一个井区工作。前年冬天的一个晚上,两人在房子喝了点小酒后,不知道因为一点什么小事,一言不和竟拳脚相向。老李因为年龄偏大,被老王推倒时碰在了床沿上。第二天,老李因疼痛难忍去了医院,发现一根肋骨骨裂并要住院治疗。经过十来天的治疗的痊愈了,可产生了2千多的医疗费用。老李拿着这2千多的票据要求老王全额负责,老王却只负责一半。两人各持已见,各不相让,井区同事、干部纷纷相劝,不但没有效果,反而矛盾渐渐激化。作业区知道此事后,把两人请到作业区来,叫在一起,泡上一壶茶,点上一根烟,从他们俩在原单位的工作履历到现单位的工作岗位,从情感到缘分,从制度到感情,给他们进行了耐心劝解。最后,俩人分别承认负担一半医疗费用,并相互道谦,握手言和。

一般说来,矛盾纠纷化解主要有以下几种方法:第一,预防为主。要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整体情况以及可能出现矛盾的潜在问题了如指掌,深入分析,超前预测,以取得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主动权。第二,源头根治。要注意从把握矛盾纠纷的实质、发现矛盾纠纷的根源入手,从源头上解决 矛盾纠纷,做到见微知著,防微杜渐,一旦发现苗头,应当及时靠上,采取有力措施平息,防止个别问题群体化、简单问题复杂化、内部问题突出化、局部问题扩大化。第三,关心员工。要重视关心职工群众的疾苦,把解决他们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作为解决矛盾纠纷的重要环节。第四,教育疏导。要坚持“区分性质、讲究策略、把握时机、冷静稳妥”的方法策略,根据不同矛盾、不同对象采取不同的方法。使矛盾纠纷 各方认清其中危害,本着自愿、合情、合理、合法的原则,达到缓解矛盾、化解纠纷的目的。

三、突出实际效果,创新宣传教育手段。  

采用多种形式加强对员工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强对企业的合规管理和正面引导,是把矛盾纠纷化解消灭有萌芽状态的有效手段。在推动合规管理、依法管理的过程中,我们着力打造全员学规学法新平台,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党员骨干、关键岗位等人员宣传教育,秉乘“六五”普法和合规管理宣传的东风,凭借“法律六进”、“平安油区”活动等平台优势,积极开展和谐油区创建活动,扎实推进合规管理,强化纪律监督,营造浓厚的法规文化氛围,形成全员崇尚法规、依法办事、合规管理的法治文化氛围。

我们单位的由于转岗职工居多且人员构成复杂、素质参差不齐,在一段时期里干部与干部、员工与员工之间矛盾纠纷不断, 严重影响了生产工作秩序。通过建立员工调解互助理事网络,积极发挥基层骨干的群体优势和独特作用, 充分运用各种有利途径和有效方式, 积极稳妥地在员工中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凝聚人心,先后化解各类矛盾纠 纷 20 多起次,有效地促进了员工队 伍稳定、思想稳定和生产稳定,短短几年就把作业区建设成为一个和谐稳定、发展稳健的千吨级作业区,成为合水油田创建“和谐油区”的典范。

第五篇: 基层矛盾纠纷特点

借鉴枫桥经验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最新)

20世纪60年代初,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为此,毛泽东主席亲笔批示:“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枫桥经验因此成为全国政法战线一个脍炙人口的典型,成为新时期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的典范。近年,枫桥镇共成功调处民间纠纷1000多起,调处成功率达97.2%,其中80%的纠纷在村一级得到解决,枫桥在各居委会、村,甚至在一些重点企业都建立了相应的调解组织。此外,枫桥镇健全普法工作在网络上宣传教育,并对曾经有过违法行为的人员,坚持“不推一把拉一把,不帮一时帮一世”的原则。随着我国经济高速发展,民间矛盾日益增多,越是经济发达地区,呈现的矛盾越多,种类更加复杂,矛盾呈复杂化趋势,对当地政府和司法部门的工作压力很大,不能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可能会引发群众上访,因此将群众矛盾化解在基层成为当前工作的重点。笔者就如何借鉴枫桥经验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发表个人意见,敬请斧正。
一、以枫桥经验分析建立完善基层调解组织建设
(一)保障调解组织经费由于人民调解工作经费相对紧缺,在现行体制下,人民调解委员会作为群众性自治组织,调解经费没有保障,会导致调解员工作不积极,调解队伍不稳定,调解成功率低等。目前虽然乡镇都设有村级调解委员会,但是没有专门经费做保障,出现无
调解员,或者是由村支书、主任等村干部兼职成为调解员,许多村干部对调解工作不够重视,导致群众的矛盾不能有效化解在萌芽状态。因此建立基层调解经费保障机制是建立和完善调解组织必不可少的物质保障。(二)建立调解激励机制目前,村里的调解都普遍由村支书和主任等村干部担任,并无调解激励机制。村干部作为调解员,虽然村干部在村里具有很高的威望,但是村干部只是履行村干部的义务,调解成功与否得不到奖励,会导致村干部工作无激情,不能全心全意为民调解,化解矛盾。因此可以考虑人民调解实行调解档案模式,以案定补,按照“调解成功,一案一补原则”,实行调解成功一个案件给予相应的奖励,能够促使调解干部尽心尽力,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使群众矛盾努力得到化解。根据矛盾难易程度,可将矛盾纠纷化为一般矛盾、疑难矛盾、重大矛盾进行化分。调解成功后根据案件的类型分别给予调解人员不同等级的奖励,完善人民调解工作长效激励机制,从而调动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力推动调解工作的开展。(三)完善村级调解委员会选举机制目前,村级人民调解员主要是村支书、主任等村干部以及退休干部、当地有威望的老人为主,这些人在村里德高望重、阅历丰富、处事老练,更容易得到当地人的信任,作为调解员的话村民比较服从,但文化水平普遍偏低,且有法律专长的甚少,对普通的邻里纠纷可以勉强应付,但对于涉及法律知识比如医患、工伤、交通事故等纠纷就难以应付。人民调解员不仅要掌握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调解技能,同时还要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假如调解员对一些涉及专业性问题疑难纠纷的调处时,由于不具
有相关知识储备,调解往往感觉心有余而力不足,更不能让矛盾双方感到满意,调解的成功率自然很低。因此要考虑建立村级人民调解员的选举工作机制,人民调解员可以通过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推举产生,也可由村干部兼任,同时可以招募退休的干部和在村里有较高威望的群众,也可招募具有一定法律、政策、文化水平和在当地有威望的老同志到人民调解队伍中来,甚至可以招募大学生作为调解员,组建一支专业、成熟的基层调解队伍。二、以枫桥经验加强指导和监督基层调解组织
(一)实现化解在基层关键在于组织领导有力乡镇政府和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新时期村级人民解调工作的认识,加大对人民调解工作的组建力度,把人民调解工作的建设提到重要议事日程,要认真贯彻落实《人民解调委员会组织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把握好人民调解工作的改革发展方向,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规范调解委员会的工作,建立相应的保障机制,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使人民调解工作的性质、任务和作用发挥到最大,促进群众关心和支持调解工作。更重要的是政府相关部门要大力支持村(居)委会组建调解委员会,并提供人才物保障。(二)发挥村级调解的有效性关键在于监督不缺位村级解调委员会不是国家专门机构,存在制度不完善,无专门机构领导,调解工作的成效不明显。因此村级调解工作需要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指导,对于调解员在调解时违反公平公正原则,或者利用影响力强迫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的行为要加以制止。可以建立调解回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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