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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城管执法大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冠状病毒疫情

发布时间:2022-06-12 17: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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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城管执法大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冠状病毒疫情

城管执法大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冠状病毒疫情5篇

第一篇: 城管执法大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冠状病毒疫情

XX镇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有序、有效、有力推进我镇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切实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以对人民群众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疫情监测研判,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严密监测排查。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制度,镇卫生院要严格落实《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设立独立的发热门诊,严格执行发热门诊接诊、筛查流程,认真落实发热病人登记和信息报送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加强车站等转运场所的病例监测。个人诊所、村卫生站等各类医疗机构接诊发热患者时,必须进行流行病史问诊,对发病前14天有武汉活动史或者接触来自武汉的发热伴有呼吸道感染病例的,必须转定点收治医院进行医学观察及治疗,不得截留病人。

  (二)全力做好医疗救治工作。按属地管理原则,县人民医院是指定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病例定点收治医院,一旦出现病例和疫情,镇卫生院要按照“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的原则将确诊病例、疑似病例转到定点医院进行救治,尽最大努力降低病死率和减少重症发生率

  (三)加强医院感染控制。吸取“非典”初期大批医护人员被感染的惨痛教训,切实加强院感防控工作,严防医务人员感染。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要严格按照《院感防控和医务人员个人防护要求》,切实做好个人防护、手卫生、病区管理、环境通风、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和医疗废弃物管理等医院感染控制工作,医务人员从事诊疗活动期间,应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要加强发热门诊管理,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制度,规范发热病人接诊、筛查流程、门急诊接诊病人、病区收病人入院时,须对每名病人做好预检分诊工作,认真询问病人及其他接触者起病前两周的旅游史、接触史等要对每一例发热病人进行筛查登记,以便追溯。

  坚持预防为主,严格做好村(社区)防控,各村(社区)对辖区内人员要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凡是1月7日后从武汉旅游、探亲、商务、务工、读书返乡的人员,要进行登记,将信息报镇卫生院,劝导他们14天内不要与家人和朋友亲密接触,一旦出现发热症状,立即到镇卫生院就诊

  (五)强化医务人员培训,镇卫生院要迅速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二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方案(试行)》、《加强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等工作要求》、《全国各省(区、县)首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病例确认程序》和《院感防护和医务人员防护要求》等方面知识的全员培训。重点加强急诊、呼吸科、感染科等重点部门的医护人员和疾控机构流调监测人员培训工作,切实提高早期识别能力和疫情处置能力。

  (六)全面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开展以“整治环境、清洁家园,干干净净迎新春”为主题的全民爱国卫生运动,加大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加强城乡环境卫生治理及市场等重点场所清洁整治,切断疾病传播途径.要加强对车站、广场等人群聚集场所的环境整治,以及重点场所的卫生保洁和消毒。

  (七)强化农贸市场管理。各相关部门要根据《XX省家禽经营管理办法》和《XX省开展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县”工作方案》规定和要求,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强化农贸市场管理,落实“一日一清洁消毒、一周一大扫除、一月一休市、当日活禽零存栏”措施(简称“1110”措施),取缔违法售卖野生动物行为,降低人群感染风险。督促活禽市场开办者加强活禽经营从业人员卫生健康教育宣传、落实卫生健康防护措施。

  (八)科学安排应急值守,严格执行疫情期间尤其是春节假期24小时“双值班带班”制度。

  三、工作分工

  镇卫生院要加强与宣传、派出所、农村经济办、交通运输、市场监管、文广旅体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区城间的联防联控,充分形成防控合力,提高防控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防控措施有效落地,各有关部门按照如下职责分工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并将落实情况向镇卫生院反愦,镇卫生院汇总后报镇人民政府。

  (一)镇宣传办:组织、协调新型冠状病毒防控知识的宣传报道,参与危机心理干预和防病知识普及;正确引导奥论,加强对輿情的管控,密切跟踪舆情动态,及时澄清事实;加强防控知识宣传和公益报道。

  (二)各中小学:组织指导各类学校落实新型冠状病毒预防和处置工作,指导学校开展防控知识宣传教育。

  (三)镇派出所:负责严厉打击利用新型冠状病毒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要打击造谣、网络发布不实传言行为,协助落实观察病、确诊病例强制隔离措施,负责密切接触者查找,协助开展居家隔离,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四)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依法落实参与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应急处置人员临时性补助和工伤保险待遇保障。

  (五)镇农办:加强家畜家禽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

  (六)村镇办:组织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医疗皮物处理和污染监测

  (七)交通劝导站:做好新型冠状病毒度情处置相关的交通运输保障,指导、督促各类交通场站落实环境清洁消毒通风,落实各类交通场站旅客和工作人员检疫、查验,优先安排处理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人员、防控物资、药品、医疗器械的道路运输。落实交通检疫法规,査处违规运输野生动物行为。

  (八)镇卫生院:负责组织落实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治技术方案;组织制定各项预防控制和应急医疗救治机制,并组织实施和进行检查、督导;组织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监测、评估、研判、预警;督促各医疗机构认真落实消毒和隔离技术规范,加强医护人员个人防护,规范做好医疗废弃物处理,切断院内传播感染途径制定有关的处置方案、标准和规范;开展健康教育等工作。

  (九)市场监督管理所:开展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相关药品交易市场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相关药品交易市场经营违法行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监督管理工作。开展市场联合执法监管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利用疫情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经营行为,确保防控期间价格稳定、市场平稳、人心安定。

  (十一)林业站:按照职责分工依法查处非法猎捕、人工繁殖、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对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进行监测。

  (十二)其他相关单位根据自身职责做好各项防控工作,各成员单位职责将根据疫情发展形势动态调整。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主任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动员和组织本辖区全力做好疫情应对准备。为有序、有效、有力推进我镇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镇政府成立了疫情防控保障领导小组和疫情处置领导小组(详见附件)。

  (二)强化物资保障。各有关部门要尽快储备充足的疫情防控工作所需物资,特别是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至今还没有配置相关负压救护车、负压担架、个人防护用品的,财政部门必须尽快安排资金,简化采购程序,按要求配齐相关设施设备。

  (三)强化督促检查和责任追究。镇卫生院要对各村(社区)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督导检查,及时向镇政府报告情况,对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决策部署行动迟缓、措施不力造成疫情扩散、蔓延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要实行问责追责。对因防护设施设备缺失造成医务人员和患者感染,并造成疾病传播的,按上级要求,将严格追责问责

  (四)加强信息报送和舆论引导工作。要严格按上级要求,及时报送发热患者信息;发现怀疑符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的,要严格按国家的确认程序报送和诊断。要严明疫情信息发布纪律,新型冠状病毒的疫情发布由国家卫生健康委授权后,由省卫生健康委统一组织公布,各部门要严守纪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新闻媒体、社交平台随意发布疫情、救治等信息,不得在互联网传播有关防控、诊疗方案,确保疫情信息有序、透明、客观公开。各村(社区)发现情况后要先向镇卫生院通报、沟通,不得擅自向外、向上报送情况。要积极做好健康教育和防控知识宣传,引导公众正确认识、科学防控。要加强舆情监测及舆论引导,对不实传言及时澄清,避免引起不必要的恐慌。

第二篇: 城管执法大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冠状病毒疫情

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方案

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卫健局实际,现对《县卫生健康局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方案》进行调整、细化。经卫健局党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工作原则

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遵循“依法、科学、规范、统一”的原则,按照“有力、有序、有效、有度”和“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的防控方针,加强统一领导,充分发挥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作用,实施分级负责,依法、科学、规范做好全疫情防控工作。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未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持续行政村(社区)传播时我县各医疗卫生单位的防控工作。

三、组织机构

(一)应急指挥机构

成立县健康局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卫健局局长任组长,其他副局长任副组长,统一指挥、协调辖区内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疫情防控组、医疗救治组、监督检查组、后勤保障组、宣传组、督查组、隔离转运组8个工作组。各医疗卫生单位在卫健局统一领导下,根据实际需要成立本单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二)应急处置专家组

卫生健康局分别成立医疗救治专家组和疫情防控专家组。各医疗卫生单位可根据本单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需要,组建应急处置专家组。

四、职责分工

(一)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1.县卫健局负责指挥、协调、管理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处置工作,制定各医疗卫生单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和防控策略,指导各医疗卫生单位做好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专业人员培训,组建专家组,为防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开展防控处置工作的督导检查。

2.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指挥、协调、管理本辖区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处置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培训,组织专家组排查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开展督导检查和社会动员及宣教活动,组织开展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调查处置。

3.加强部门间的协调与配合,建立部门之间信息沟通和固定联络员制度,及时与有关部门交流协商,形成多部门共同参与的联防联控机制。

(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全县辖区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及监测工作,负责制订全县疫情处置技术方案,评估和监测疫情发展趋势,负责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包括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追踪,相关标本的采集和运送)及疫情处置,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及监测资料的收集、汇总分析、反馈和上报,指导全县做好生活环境、物品的卫生学处理和疫情现场处置人员的个人防护,开展技术培训和健康教育,开展实验室检测工作,并保障实验室生物安全。

(三)医疗机构

1.定点医院负责病人的隔离、诊断和报告,开展临床救治、院内感染控制工作,配合疾控机构对疑似、确诊病例进行流行病学调查,采集病人标本,落实医院内的各项防控措施,并根据国家卫健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第八版),做好病例尤其是危重症例的救治工作,负责重症病例的转运工作。

2.县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负责规范设置预检分诊,二级综合医院负责规范设置发热门诊,开展疫情监测、报告和院内感染控制工作,负责本机构内有关人员的培训,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3.乡镇卫生院(含村卫生室)在疾控机构和上级医疗机构的指导下,开展本辖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对中高风险地区返乡的需要居家隔离重点人员,配合当地政府开展体温和健康情况监测。

(四)卫生监督机构

主要协助卫生健康局对疫情发生地医疗卫生机构疫情报告、医疗救治、传染病防治等进行卫生监督和执法。

五、防控措施

(一)病例监测、发现和报告

1.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现符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定义的患者后,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应于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尚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应当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等)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并寄出传染病报告卡。

2.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接到报告后要立即进行网络直报,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县卫健局。县卫健局接到报告后立即报告市卫健委,同时报告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按疫情报告程序报告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3.按照上级要求严格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二)流行病学调查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辖区内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后,协调公安、交运等部门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病学调查方案》进行调查,必要时根据个案流行病学调查情况组织开展病例主动搜索。

(三)标本采集与检测

收治病例的医疗机构要及时采集病例的相关临床样本,并通知尽快将标本送至实验室进行相关病原检测。采集的临床标本包括病人的上呼吸道、下呼吸道标本和血清标本等。应当尽量采集病例发病早期的呼吸道标本(尤其是下呼吸道标本)和发病7天内急性期血清以及间隔2-4周的恢复期血清。标本采集、保存、运送和检测暂按二类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管理,按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及《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的要求执行。

(四)病例救治和院内感染预防控制

病例需收治在定点医疗机构,我县确定县人民医院为定点医院。定点医院要积极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隔离治疗,并做好医疗救治所需的人员、药品、设施、设备、防护用品等保障工作。

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完善预检分诊制度,完善预案及工作流程,规范设立发热门诊、隔离区,满足疑似或确诊患者就地隔离和救治的需要。要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医疗废弃物处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弃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做好院内消毒和医疗废弃物的处理,控制院内感染。要积极开展临床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意识。医务人员按照标准预防的原则,根据导致感染的风险程度,使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防护用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五)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和管理

县卫健局组织各医院医护人员进驻隔离场所,对隔离人员进行医学观察,每日至少进行2次体温测定,并询问是否出现急性呼吸道症状或其他相关症状及病情发展,按照上级管理控措施进行隔离管控。

(六)宣传教育和风险沟通

积极开展舆情监测,针对公众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积极做好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和风险沟通,指导公众建立正确的风险认识,回应社会关切,做好舆论引导工作,促进公众形成正确的疾病预防行为。广泛开展重点人群、重点场所以及大型人群聚集活动的健康教育和风险沟通工作。

第三篇: 城管执法大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冠状病毒疫情

XX镇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及时有效地开展疫情发生时的应急处置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最大限度地减少疫情对公众健康和社会造成的危害,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防控方针
强化预防措施,全力减少疫情危害。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镇行政区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范和应急处置。
(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提高全社会防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意识,落实防范措施,对各类可能引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情况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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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实行分级管理。各村(居)、各单位、各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应急处置工作。
3.依法规范,快速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完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体系,建立健全系统、规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处置工作制度,对突发和可能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地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置工作。
4.依靠科学,加强合作。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通力合作、资源共享,有效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广泛组织、动员公众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应急处置。
二、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应急处理机构
XX县XX镇人民政府成立XX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领导小组,由镇长XX同志任组长,党委副书记XX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其他党政班子成员,镇卫计办公室主任XX同志、镇安办公室主任XX同志、镇市场管理办公室主任XX同志、XX派出所所长XX同志、XX市场管理所所长XX同志、XX中心卫生院院长XX同志、XX中学校长XX同志、XX小学校长XX同志、XX小学校长XX同志、XX小学校长XX同志、各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及各村乡村医生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卫计办公室,由分管领导XX同志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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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室主任,XX同志负责具体办公。
各村(居)成立本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指挥部,负责本村行政区域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处理工作。
(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在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组织、协调本镇行政区域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应急处理工作;
组织开展宣传与培训、信息收集与上报及其他应急协调工作;
完成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职责分工
1.各村(居)民委员会:各村(居)民委员会负责组织领导本村辖区内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并及时调整防控策略,督导检查各项防控工作落实情况。
2.镇卫计办:联合XX中心卫生院组织制定诊疗、防控方案;
对病例进行监测、报告、调查处置;

3.XX中心卫生院:组织制定诊疗、防控方案;
对病例进行监测、报告、调查处置;
指导镇内各村(居)、中小学、托幼机构、养老院和福利院等单位加强疫情监测,对其他集体单位加强疫情监测;
对居家隔离人员做好医学随访和体温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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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在辖区范围内设置两处临时体温监测点(XX车站佛掌处和黄嘴头漫水桥码头处)。
4.镇民政办:负责对因疫情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群众给予救助,协调做好死亡病例的遗体火化工作。
5.镇交管站:制定2020年“春运”期间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加强应急防控工作。组织协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人员、防治药品、器械等应急物资的运输工作。协助做好疫情监管工作,负责交通运输工具的消毒,防止疫情通过交通运输环节传播。在交通站点、场所设置临时交通卫生检疫站,对进出疫区和运行中的交通工具及其乘运人员和物资、宿主动物进行检疫查验,对病人、疑似病人及其密切接触者实施临时隔离、留验和向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移交。
6.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业):严厉打击和禁止野生动物交易。协助做好划定控制区域内携带病原体的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的隔离工作。
7.镇财政所:负责安排疫情防治应急处置专项经费,做好资金调配、拨付以及监管工作。
8.XX市管所:规范市场生产经营行为,落实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制度,严禁市场销售没有合法来源的动物、医疗及防护用品。负责开展农贸市场环境秩序专项整治工作;
做好市场的清洗和消毒等环境整治工作,必要时采取休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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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
9.XX派出所:负责依法处置与防治有关的突发群体性事件,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协助卫计办、卫生院依法落实强制隔离和医学观察措施依法保障防控工作秩序。做好交通疏导工作,为防疫救治人员和物资的交通安全提供保障。严厉打击造谣传谣、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和扰乱社会治安、医疗秩序的行为。
10.各学校:加强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对学生及其家长加强学校健康知识宣传,开学后落实晨检制度、因病缺课和复课登记制度,加强学生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监测和报告工作。落实校内疫情监控和日常检查措施;
配合做好学校或可能波及学校的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疫情的监测和报告 (一)监测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加强发热及呼吸道感染病例的监测,发现病例异常增多及时向镇新型冠状病毒报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加强对下列病例的监测和发现:两周内来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武汉市的流感样病例或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医护人员中具有典型流感症状或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发现此类病例立即采样送检并对病人进行隔离。
(二)未出现疫情或出现散发
采取及时发现病例,控制续发病例发生的防控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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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疫情的监测和报告:镇内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等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按照卫计委下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监测方案要求,发现流感样病例后,立即向XX卫生院报告;
XX卫生院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医生会诊,不能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的,立即向镇政府和县卫健局报告,同时于24小时内通过国家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进行网络直报;
对于流感样重症病例,易引起严重并发症的高危病例,以及治疗期间发现的病情加重病例应立即向镇政府和县卫健局报告,经县卫健局组织的专家会诊,不能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的,由县疾控中心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
2.病例救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和确诊轻症病例应收治到定点医院集中诊治,并及时采集疑似病例标本,送当地流感网络实验室检测。流感样重症病例,易引起严重并发症的高危病例,以及治疗期间发现的病情加重病例应及时将其转送至上级定点医院治疗。XX中心卫生院、村卫生室要做好重症病例早期发现和及时转诊的准备工作。
3.密切接触者管理:对病例的密切接触者采取居家医学观察,XX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组织医务人员做好医学随访和体温测量。镇政府提供密切接触者家庭基本生活保障。
4.镇政府和上级卫健部门指导XX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医务人员,以及负责卫生防疫工作的人员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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染的肺炎防控知识及技术的培训。
5镇防控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当地群众对流感防治的正确认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三)出现暴发
采取以加强疫情监测、重症病例发现和转诊、减少人员聚集和流动为主导的综合性防控措施。在散发病例防控措施的基础上,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主动监测。XX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组织医务人员或村级指定的协管人员开展主动入户医学巡视,及时发现流感样重症病例和易引起严重并发症的高危病例,尽快将病例向上级定点医院转诊。集体单位指定专人负责了解本单位职工健康状况,发现流感样病例及时上报乡镇政府指定机构。
2.对病例实行分类管理。临床症状较轻且无并发症的确诊轻症病例可根据卫健局的要求,考虑居家隔离治疗。XX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组织医务人员每日监测体温和病情变化。一旦发现病例病情加重,立即将病例转送至上级定点医院治疗。
3.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积极配合上级医疗卫生专业机构协助对可能污染的环境和相关场所进行必要的消毒处理工作。
4.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组织医务人员对密切接触者进行登记和居家医学观察。
5.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组织医务人员定期收集、汇总辖区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及防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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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取消或推迟镇内的大型集会,暂停乡镇集市,减少社交、旅游等活动。强化放假学生的管理,避免学生聚集活动。
7.镇政府组织宣传部门加大宣教力度,督促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
8.镇政府为暴发疫情防控措施的实施提供保障,协助卫生院及时评估医疗卫生资源需求,一旦资源不足,应及时向上级政府申请援助。
(四)出现流行
采取以及时发现、转诊重症病例,防止疫情扩散为主导的综合性防控措施。在防控镇域范围内暴发措施的基础上,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在上级卫健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的支持下,对病例实行分类管理,加强病例救治。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组织医务人员每日监测病例体温和病情变化,及时发现流感样重症病例和易引起严重并发症的高危病例,并立即将病例向上级定点医院转诊。
2.镇政府组织专业人员每日收集、汇总和核实辖区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及防控信息,并及时上报。
3.取消乡镇内的大型集会,暂停乡镇集市,减少社交、旅游等活动。强化放假学生的管理,避免学生聚集活动。
4.加强镇居民外出管理,限制不必要的人员、交通工具的往来。采取卫生检疫措施,防范疫情扩散。向疫情流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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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居民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5.防控领导小组加大宣教力度,在县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指挥部)的指导、支持下,加强风险沟通工作,防止乡镇居民出现恐慌。
四、保障措施 (一)经费物资保障
镇政府安排落实防治专业人员培训、宣传教育、疫情监测、病人救治、应急疫情调查处理等工作所需经费,保障各项防治措施得以落实和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各卫生应急队伍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备通信设备和交通工具。
(二)宣传保障
要利用广播、影视、报刊、互联网、手册等多种形式对社会公众广泛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宣传卫生科普知识,指导群众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对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根据不同的公众群体,分类进行宣传教育。
(三)法律保障
各行政部门和有关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实行工作责任制。对不能认真履行职责,造成防控工作失误或疫情扩散的,要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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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附则
本预案由XX县XX镇人民政府组织制定,并将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形势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更新、修订和补充,并按规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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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 城管执法大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冠状病毒疫情

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方案
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卫健局实际,现对《县卫生健康局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方案》进行调整、细化。经卫健局党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工作原则
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遵循“依法、科学、规范、统一”的原则,按照“有力、有序、有效、有度”和“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的防控方针,加强统一领导,充分发挥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作用,实施分级负责,依法、科学、规范做好全疫情防控工作。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未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持续行政村(社区)传播时我县各医疗卫生单位的防控工作。

三、组织机构 (一)应急指挥机构
成立县健康局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卫健局局长任组长,其他副局长任副组长,统一指挥、协调辖区内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疫情防控组、医疗救治组、监督检查组、后勤保障组、宣传组、督查组、隔离转运组8个工作组。各医疗卫生单位在卫健局统一领导下,根据实际需要成立本单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二)应急处置专家组

卫生健康局分别成立医疗救治专家组和疫情防控专家组。各医疗卫生单位可根据本单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需要,组建应急处置专家组。

四、职责分工
(一)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1.县卫健局负责指挥、协调、管理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处置工作,制定各医疗卫生单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和防控策略,指导各医疗卫生单位做好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专业人员培训,组建专家组,为防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开展防控处置工作的督导检查。
2.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指挥、协调、管理本辖区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处置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培训,组织专家组排查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开展督导检查和社会动员及宣教活动,组织开展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调查处置。

3.加强部门间的协调与配合,建立部门之间信息沟通和固定联络员制度,及时与有关部门交流协商,形成多部门共同参与的联防联控机制。

(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全县辖区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及监测工作,负责制订全县疫情处置技术方案,评估和监测疫情发展趋势,负责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包括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追踪,相关标本的采集和运送)及疫情处置,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及监测资料的收集、汇总分析、反馈和上报,指导全县做好生活环境、物品的卫生学处理和疫情现场处置人员的个人防护,开展技术培训和健康教育,开展实验室检测工作,并保障实验室生物安全。

(三)医疗机构
1.定点医院负责病人的隔离、诊断和报告,开展临床救治、院内感染控制工作,配合疾控机构对疑似、确诊病例进行流行病学调查,采集病人标本,落实医院内的各项防控措施,并根据国家卫健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第八版),做好病例尤其是危重症例的救治工作,负责重症病例的转运工作。
2.县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负责规范设置预检分诊,二级综合医院负责规范设置发热门诊,开展疫情监测、报告和院内感染控制工作,负责本机构内有关人员的培训,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3.乡镇卫生院(含村卫生室)在疾控机构和上级医疗机构的指导下,开展本辖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对中高风险地区返乡的需要居家隔离重点人员,配合当地政府开展体温和健康情况监测。

(四)卫生监督机构
主要协助卫生健康局对疫情发生地医疗卫生机构疫情报告、医疗救治、传染病防治等进行卫生监督和执法。

五、防控措施
(一)病例监测、发现和报告
1.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现符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定义的患者后,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应于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尚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应当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等)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并寄出传染病报告卡。
2.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接到报告后要立即进行网络直报,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县卫健局。县卫健局接到报告后立即报告市卫健委,同时报告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接到报告
后应当立即按疫情报告程序报告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3.按照上级要求严格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二)流行病学调查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辖区内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后,协调公安、交运等部门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病学调查方案》进行调查,必要时根据个案流行病学调查情况组织开展病例主动搜索。

(三)标本采集与检测
收治病例的医疗机构要及时采集病例的相关临床样本,并通知尽快将标本送至实验室进行相关病原检测。采集的临床标本包括病人的上呼吸道、下呼吸道标本和血清标本等。应当尽量采集病例发病早期的呼吸道标本(尤其是下呼吸道标本)和发病7天内急性期血清以及间隔24周的恢复期血清。标本采集、保存、运送和检测暂按二类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管理,按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及《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的要求执行。

(四)病例救治和院内感染预防控制
病例需收治在定点医疗机构,我县确定县人民医院为定点医院。定点医院要积极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隔离治疗,并做好医疗救治所需的人员、药品、设施、设备、防护用品等保障工作。
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完善预检分诊制度,完善预案及工作流程,规范设立发热门诊、隔离区,满足疑似或确诊患者就地隔离和救治的需要。要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医疗废弃物处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弃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做好院内消毒和医疗废弃物的处理,控制院内感染。要积极开展临床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意识。医务人员按照标准预防的原则,根据导致感染的风险程度,使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的防护用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五)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和管理
县卫健局组织各医院医护人员进驻隔离场所,对隔离人员进行医学观察,每日至少进行2次体温测定,并询问是否出现急性呼吸道症状或其他相关症状及病情发展,按照上级管理控措施进行隔离管控。

(六)宣传教育和风险沟通
积极开展监测,针对公众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积极做好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和风险沟通,指导公众建立正确的风险认识,回应社会关切,做好舆论引导工作,促进公众形成正确的疾病预防行为。广泛开展重点人群、重点场所以及大型人群聚集活动的健康教育和风险沟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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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 城管执法大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冠状病毒疫情

冠状病毒疫情,冠状病毒疫情

冠状病毒疫情 冠状病毒疫情
3 月 19 日最新发布:3 月 18 日江苏无新增新型流感病毒确诊病例
据江苏省卫健委 3 月 19 日权威发布:2021 年 3 月 18 日 0-24 时,江苏省无新增新型冠状病毒确诊病例。
截至 3 月 18 日 24 时,江苏省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 631 例。其中,南京市 93 例、无锡市 55 例、徐州市 79 例、常州市 51 例、苏州市 87 例、南通市 40 例、连云港市 48 例、淮安市 66 例、盐城市 27 例、扬州市 23 例、镇江市12 例、泰州市 37 例、宿迁市 13 例。累计出院病例 631 例。
目前,常州市追踪到密切接触者 12***人,已解除医学观察 12***人,尚有***人则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专家提醒:虽然由于目前在院确诊病例“清零”,但不等于“零风险”。当前,外国疫情形势很严峻,必须慎终如始,严防输入,对疫情的自制力不能放松,对防控的其要求不能降低,确保工作不松劲、疫情不反弹。
公众要继续保持防范意识,吃苦耐劳良好的卫生习惯,比如戴口罩,勤洗手,注意咳嗽礼仪,室内每日通风清洁,尽量减少聚集,有效降低感染风险因素。
全省二级医院已全面实行预约诊疗。为减少人员聚集,延长在医院等候时间,请大家提前通过网络篦齿、手机 APP 预约、电话预约、短信预约、诊间预约、门诊现场自助预约等多种一站式渠道预约挂号。

为进一步提高疫情防控工作的科学性、精准性,满足长三角一体化防控需求,“苏康码”已全面上线,可通过江苏政务一站式 APP 或支付宝江苏政务服务小程序申领。老人、儿童等特殊人群,可由具备申请条件的申报人以佩附属卡形式申领。
在疫情防控期间,“苏康码”将作为日常出行的重要收款凭证。

截至 3 月 17 日 24 时全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最新情况 3 月 17 日 0—24 时,***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 13 例,新增死亡病例 11 例(湖北 11 例,新增疑似病例 21 例。
当日新增治愈出院病例 922 例,解除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 1***人,重症病例减少 208 例。
截至 3 月 17 日 24 时,据***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现有确诊病例8056例(其中重症病例2622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69601例,累计死亡病例 3237 例,累计报告确诊不良反应 80894 例,现有疑似病例 119 例。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 682***人,尚在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 9***人。
常德新增确诊病例 1 例(武汉 1 例,新增治愈出院病例 896 例(武汉812 例,新增死亡病例 11 例(武汉 10 例,现有确诊病例 7795例(武汉7483例,其中重症病例 2580 例(武汉 2514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 56883 例(武汉 40032 例,累计死亡病例 3122 例(武汉 2490 例,累计确诊病例 67800例(武汉 50005 例。新增疑似病例 0 例(武汉 0 例,现有疑似病例 0 例(武汉 0 例。
3月17日0—24时,新增新增报告境外输入查出病例12例(广东5例,北京3例,上海3例,四川1例。截至3月17日24时,累计报告境外输入输入出院病例155例。

累计收到港澳台地区通报确诊病例 257 例:香港特别行政区 167 例(出院 92例,死亡 4 例,澳门特别行政区 13 例(出院 10 例,台湾地区 77 例(出院 22 例,死亡 1 例。
截至 3 月 18 日 24 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最新情况 3 月 18 日 0—24 时,***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伊宁县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 34 例,新增死亡病例 8 例(湖北 8 例,新增疑似病例 23 例。
同日新增治愈出院病例 819 例,解除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 1***人,重症病例减少 308 例。
截至 3 月 18 日 24 时,据***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现有确诊病例7263例(其中重症病例2314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70420例,累计死亡病例 3245 例,累计报告确诊病例 80928 例,现有疑似病例 105 例。累计追踪到建立关系者 683***人,尚在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 9***人。
湖北新增确诊该病 0 例(武汉 0 例,新增治愈入院病例 795 例(武汉733 例,新增死亡病例8 例(武汉 6 例,现有确诊病例 6992例(武汉6744例,其中重症病例 2274例(武汉2222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 57678例(武汉 40765 例,累计死亡病例 3130 例(武汉 2496例,累计确诊病例 67800 例(武汉 50005 例。新增疑似病例 0 例(武汉 0 例,现有疑似病例 0 例(武汉 0 例。
3月18日0—24时,新增报告境外境外编码确诊病例34例(北京21例,广东9例,上海 2 例,黑龙江 1 例,浙江 1 例。截至 3 月 18 日 24 时,累计报告境外输入确诊病例 189 例。
合计累计收到港澳台地区通报确诊病例 307 例:香港特别行政区 192 例(出院 95例,死亡4例,澳门特别行政区15例(出院10例,台湾地区100例(出院22例,死亡 1 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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