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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园林景观石材供货合同,菁华4篇

发布时间:2023-02-04 13:12:02

园林景观石材供货合同1  需方:  供方:  现供方就广州中惠雅苑二期后续景观工程向我司(需方)供应芝麻灰、*黑、福鼎黑等花岗岩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超过合同额10%变更的双方必须签订补充合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度园林景观石材供货合同,菁华4篇,供大家参考。

2023年度园林景观石材供货合同,菁华4篇

园林景观石材供货合同1

  需方:

  供方:

  现供方就广州中惠雅苑二期后续景观工程向我司(需方)供应芝麻灰、*黑、福鼎黑等花岗岩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超过合同额10%变更的双方必须签订补充合同。

  一、供货清单、价款:

  (1)供货规格、数量、单价清单详见合同附件(共3页);

  (2)总货款金额:元(暂定),提供与乙方抬头等额一致的发票。人民币大写:伍拾叁万伍仟玖佰叁拾贰元伍角贰分整(暂定)

  (3)此价款为含包装费、装车费、运输费及税金。

  二、时间及地点:

  供乙方确保在需方规定的合同期限内及时供货,需方在采购本标产品前,须提前向提前1天以书面、电子邮件或电话向乙方下订单,以便供方组织供货。供方收到需方下达的订单后3日内将该批石材送至广州中惠雅苑二期后续景观工程工地现场。若因场地实际情况需推迟进场时间,则由需方另行通知到货时间。

  三、供货质量要求:

  供方需按需方提供的石材订货工程量清单中的品种、规格、尺寸、数量、备注说明及附图进行提供,供货质量标准按经工程发包商审定之施工图和园林工程需方提供的样品,以及附表中材料规格、质量标准,并按广州市建委就园林工程之有关技术要求验收。若提供石材出现以下不合格情况,需方将作退货处理或由供方更换为质量合格之石材。但原不合格石材造成的石材、工期等损失,一律由供方承担。退货或更换条件如下:

  (1)石材品种货不对版

  (2)石材规格、尺寸、厚度及角度与开料清单规格、尺寸、厚度及角度不一致

  (3)石材中有爆裂、蹦角、

  (4)色泽不均匀现象超过工程发包商和需方控制范围;

  (5)石材表面加工达不到订货要求;

  (6)石材为染色造假:

  (7)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等问题。到货包装要求:

  (1)必须使用木箱并作防震防损处理包装,以确保材料运输过程不会损坏。

  (2)木箱必须标明材料尺寸、厚度、数量、使用位置(根据订货清单名称)。

  四、售后服务:

  石材小范围或小面积(不超过总量或者单块石材1%面积的)因质量瑕疵引起的问题,由供方必须义务免费给予更换或按需方要求到现场进行打磨、修复等工作,并由供方承担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和人工消耗的经济损失。

  五、付款方式:

  (1)本购货价款的支付根据工程发包方给需方的工程款支付方式,共分为五个阶段。

  (2)购货价款支付表:

  六、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需方在供方开始备货后,单方无法定或者约定原因解除合同的,需方有责任处理、消化供方已生产的产品。

  (2)供方在需方支付预付款后,单方解除合同的,供方需双倍返还备料款,对旧供应商则在供方旧款中给予扣除;

  (3)对供方在供货中出现以次充好的违约,需方有权利进行罚款或取消与其的合作关系。罚款每次为20xx0~40000元。

  (4)供方不按约定时间到货,每延误一天罚款20__~5000元。

  (5)供方如出现虚报数量情况经核实后,发现一次每次罚款20xx0~50000元,累计超过两次则取消合作关系,并扣除剩余未付款项。上述(3)-(5)项超过两次的(不含本数),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供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

  (6)解决纠纷的方式:双方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争议的管辖法院为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七、结算方式、日期

  (1)按双方签订的合同单价和实际供货的数量(双方签字确认)进行结算。

  (2)结算由项目部执行,结算结果送至成控部审核确定。

  (3)结算日期为供货完成、质量合格后45天内完成,超出日期则由成控部进行核算,如核算结果出现数量减少情况,一律以成控部核算为准,损失由供方承担。项目汇总审核双方签字退项目重审后再到成本部终审通过

  七、其他

  (1)总工程项目的竣工资料和结算由需方负责,供方有义务协助需方与工程发包方的竣工结算(提供所需的有关资料,如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等)。

  (2)需方因交场地时间拖延,供方交货时间根据项目经理的指令执行。

  (3)合同必须附上合同清单,对不签订合同或有合同无合同清单的,不予支付任何款项。

  (4)当供货货款超出原合同价10%时,必须签订补充合同及补充清单,否则超出10%之外的货款公司概不承认。

  (5)供方必须每月底报自身供货进度给项目部,凡不报者一律不付进度款。

  (6)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如有在合同上更改须经双方同意后加盖公章方可生效)。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商议,做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甲、乙双方关于本合同履行及相关事宜的通知,应当按照本合同载明的地址发出。通知一般以对方或授权代表签名或者盖章确认为准。如果以特快专递或者挂号信形式寄送的,自发出之日起第四日视为送达之日。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的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8)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时生效,至供货完毕、结清全部购货价款时自动失效。

  需方:供方:

  年月日:

园林景观石材供货合同2

  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条款,就甲方建设的(装饰的)项目所需大理石、花岗岩材料事宜,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本供需合同,供需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一、供货说明:

  1、供货品名、规格、数量、价格:

  2、按甲方提供的规格进行加工,附甲方签字的材料单;

  3、计算方法及结算:按石材行业标准的计算方法结算*方数。

  按实际尺寸结算,另加5%的材料损耗费用,含税票。

  二、本合同约定价格为: 到需方工地价格,卸车费由甲方负责。

  三、供货期限与交货地点: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40天内到第一组箱,70天内

  四、质量标准:

  1、乙方所**品需符合国家合格品质量标准,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尺寸进行加工。

  2、要求乙方所供的石材的石纹、颜色、图案与甲方的样品基本一致。

  五、产品验收

  产品运到交货地点,由甲方、乙方组织有关人员对照清单及标准进行外观、质量、数量的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甲方代表(提供人)签订订货验收,视为乙方交付产品质量合格,作为结算依据。

  六、付款方式: 甲方按合同总价20%付给乙方作为定金,货物到达甲方工地后,付给乙方每车货物总价值90%,余款10%作为产品质量保证金,在最后一批货交接完成后一次性付清 。

  七、货物的所有权自款项结清时转移,但需方未履行完支付价款义务,货物属于供货方所有。

  八、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供货方人民法院管辖。争议所产生的各种费用(诉讼费、代理费、交通费等)都由另一方承担。本合同未尽事宜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

  九、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园林景观石材供货合同3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等自愿、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乙方订购的石材产品名称、单价及异形加工费详见如下:

  石材异形加工费用为:

  合同总价以乙方在订购单上确认实际订购数量乘以本合同约结算单价为准。

  二、产品质量标准、交货时间:

  1、甲方必须确保表面光洁度在80度以上(光面板),几何尺寸厚度按国际标准允许(±毫米),确保大面积基本无色差。

  2、交货时间以甲方收到80%预付货款之日起,日通知乙方来厂验收。

  三、验收、提货方式:

  1、甲方负责装车,运费、卸车费用由乙方自理。

  2、石材是天然产物,色泽花纹可能有差异,请客户在提货时当场验收。出厂后如有破损毁坏,甲方概不负责。

  四、付款方式:

  1、签订本合同当日,乙方支付甲方元订金后,甲方安排技术人员上门实地测量所需石材尺寸。

  2、甲方测量尺寸填写订购单经乙方确认后,乙方预付货款(含加工费)80%后,甲方安排下料生产。

  3、乙方验货签收后,付清余款,方可提货。(货款未付,一律不予提货)

  五、签订本合同后,乙方以任何理由不购买甲方石材的,视为乙方违约,订金不予退还。

  六、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20__年__月__日

园林景观石材供货合同4

  供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购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现甲方将承包给乙方,经双方协商,现定如下条款共同执行。

  一、分项名称及单价

  二、供货时间

  三、工程总价:

  1、石材工程量暂定为 元/m2 合计:

  2、结算按实际供货量计算

  四、付款方式

  预付 %货款,工程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

  五、质量要求:石材质量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六、验收方法:

  货到工地双方共同验收。(按样品标准验收,内在质量不在此范围内)。

  七、其他

  1、以上条款,双方共同执行,不得违反。本协议六份,双方各执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如对合同条款有变更,以双方协商一致为准,协商不成可诉至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甲方:甲方负责人:

  乙方:乙方负责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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