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工作章程全文1 第一条为提高规划编制水*,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集中统一管理,建立科学、民主、公*、公正的城乡规划决策机制,确保城乡规划依法、规范、有序实施,根据国家、省城乡规划有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成都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工作章程全文,菁选3篇,供大家参考。
成都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工作章程全文1
第一条 为提高规划编制水*,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集中统一管理,建立科学、民主、公*、公正的城乡规划决策机制,确保城乡规划依法、规范、有序实施,根据国家、省城乡规划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成都市城乡规划委员会(以下简称规委会)是市*进行城乡规划决策的议事机构,受市*委托就城乡规划建设的重大问题进行审议,向市*提出审议意见。
第三条 规委会的工作宗旨是:依照城乡规划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强化城乡规划管理,鼓励公众参与,切实提高城乡规划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维护公共利益,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第四条 规委会的主要职责是审议我市城乡规划和涉及城乡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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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规委会会议分全体会议、主任会议、顾问咨询会议、专委会会议。
第十八条 全体会议由规委会主任主持,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全体委员参加,每次参加会议的委员不得少于本委员会委员总数的2/3。
第十九条 主任会议由规委会主任或副主任主持,主任委员会委员参加,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审议议题由规委会主任或副主任确定;会议纪要由规委会办公室整理,规委会主任签发。
第二十条 顾问咨询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由规委会办公室主任主持。
第二十一条 专委会会议由专委会主任主持,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每次参加会议的委员不得少于7人,其中,与审议议题有关的职能部门(单位)负责人应参加。审议议题由规委会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确定,会议纪要由规委会办公室整理,主持人审核,规委会办公室主任签发。
第二十二条 住房和城乡*派驻城市规划督察员列席规委会全体会议、主任会议、专委会会议。
第二十三条 规委会主任会议和专委会会议采用议决制,重要事项可由主持人决定采用票决制。票决须获得参会人数的1/2以上委员同意方可视为通过。
第二十四条 审议通过的城乡规划按规定程序报相关审批机关审批,其中:
(一)重点镇总体规划由市*审批。
(二)市级及中心城区专项规划由市*审批。
(三)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全市其他重要区域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报市*审批(由分管城市建设的副*根据主任会议纪要或专委会会议纪要签发批复)。
(四)全市城乡规划技术标准和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报市*审批(由分管城市建设的副*根据主任会议纪要或专委会会议纪要签发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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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规委会的工作经费纳入市*公共财政预算。
第二十六条 工作经费的主要用途为:专家聘用、咨询调研、各种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以及其他必要的开支。
第二十七条 规委会工作经费预算由规委会办公室负责编制,报规委会主任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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