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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识形态通报制度

发布时间:2022-06-06 20:18:03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意识形态通报制度,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意识形态通报制度

意识形态通报制度5篇

第一篇: 意识形态通报制度

关于在全乡范围内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

各党(总)支部、各部门:

根据《臧湾乡意识形态责任相关制度》文件要求,上周乡纪委对乡属各党(总)支部、各部门意识形态领域相关工作进行了督查,现就督查情况进行通报如下:

在积极健康向上的主流态势,意识形态领域也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1、中心工作与意识形态“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

2、相关部门意识形态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责任意识不强,认为意识形态工作是宣传部门的事。

3、意识形态工作不能形成合力,出现问题后无法追责,责任落实不到位。

4、对境内宗教管理薄弱。

5、农村基层组织功能弱化,机构不健全

请各党(总)支部和相关部门对照通报的问题,及时反查,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017年9月28日

第二篇: 意识形态通报制度

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例会制度

一、例会组织领导

例会由局党组成员召集,局党组书记为召集人,各股室、局办公室为会议成员,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二、例会召开时间

例会原则上每半年召开1 次,遇特殊情况可以提前或延期召开。

三、例会的主要议题

(一)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

(二)听取各个股室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工作情况汇报;

(三)交流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工作的经验做法;

(四)分析研判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精神文明领域情况,提出对策;

(五)积极向局党组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例会有关事项

(一)凡例会作出的决定,由办公室形成会议纪要。

(二)例会成员要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抓好例会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

(三)例会成员贯彻落实会议决定事项的进展情况实际效果,由政策法规股负责督促检查。

(四)例会成员要加强与局党组的沟通联系,及时报送相关舆情动态信息,为局党组决策提供依据。

第三篇: 意识形态通报制度

意识形态情况通报制度3篇

  一、实行意识形态报告工作责任制,局属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对向局党组报告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

  二、党支部每半年向局党组专题报告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分别在6月20日前和12月20日前落实。

  三、遇到有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或特殊情况,党支部随时向局党组报告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四、党组成员及党支部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履职尽责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述学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意识形态情况通报制度

  1.实行意识形态工作报告责任制,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对商务局党委汇报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

  2.党委每半年向区委专题报告一次意识形态工作。

  3.遇有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或特殊情况,党委随时向区委报告。

  4.党委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向区委报告的重要内容,纳入年终考核。

  5.党委和班子成员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履职尽责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述职报告、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意识形态情况通报制度

  为切实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批评权、选择权、监督权,确立党员在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主体地位,调动广大党员参与党内事务、加强党内监督的积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基本原则

  上下级组织要互通情况、互相支持、互相监督,保证党内监督的有效实施。

  第二条通报主体及对象

  党内情况通报主体是党员大会和党委会,党内情况报告的对象是全体党员。

  第三条通报的内容

  1、党务工作方面通报的主要内容: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工作指示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党委会议决策事项,年度工作计划、重要党务、政务活动进展和完成情况,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情况和整改措施,党员干部的奖励和惩戒,党组织调整选举,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党员发展,民主评议党员及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同时包括本级党组织负责人的述职、述廉等。

  2、与党员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通报的主要内容:系内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部署,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的执行,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结果,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热

  点、焦点问题的处理等。

  3、对上级党组织的会议精神,要求传达到党员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传达到每一位党员;机关党委会召开的各项工作会议,应以摘要的形式在支部大会上向党员进行通报;机关党委会开展的每一项工作和活动,除按上级党组织要求需要保密的外,一律向全体党员进行通报。

  4、其他应通报的有关情况。

  第四条通报的形式及程序

  通报采取召开专门会议和公示等形式进行。党委每半年向党员大会报告一次,也可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进行通报,通报和报告的具体工作由党委办公室负责。属于党内秘密,涉及个人隐私,不宜立即公开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大案件等免予通报。工作和会议情况通报后,要认真收集党员反馈的意见,以便于党委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促进党建工作健康发展。

内容仅供参考

第四篇: 意识形态通报制度

意识形态各项制度 意识形态

意识形态各项制度意识形态
意识形态各项制度 意识形态 文档,仅供参考 文档,仅供参考 意识形态各项制度 意识形态
包括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内容,中央党组学习小组的重要内容培训党员和干部,从事思想工作的人员应当积极选择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为大家带来的意识形态各项制度,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意识形态各项制度 1、思想工作机制 (一思想政治工作主要职责的定期汇报机制 各车间要按季度进行思想工作汇报,各部门要把思想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议和工作汇报的重要组成部分。
(2思想场域的分析^p 与判断机制 成立了以村委会书记为首、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思想工作领导小组,对思想领域的情况进行分析^p 和判断。每年进行四项以上的特别研究和判断。全面分析^p 全村舆情和工作人员思想动态,准确把握全村思想场形态,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和解决问题的早期征兆和倾向性。
(3建立思想舆情风险评估机制 对重大决策、政策、改革措施、施工项目和公共秩序相关的活动与人民的利益密切相关,系统的调查,科学预测、分析^p 和评价应进行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和舆论风险对应策略和计划制定之前,制定实现或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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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思想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理机制 主要的负面舆论或意识形态上的事件,秘书应当召开小组会议,分析^p 和判断的情况尽快意识形态领域,研究和部署对策,采取有效措施处理,以避免延迟发酵。同时做好与上级有关部门的沟通和联系,通报情况,协调处置。
(5意识形态通报机制 每年在党员干部会议上报告一次或两次思想领域的情况;及时汇报全村思想领域的重大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设性意见。
(七思想政治工作的教育培训机制 应当包括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内容,中央党组学习小组的重要内容培训党员和干部,从事思想工作的人员应当积极选择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
(八思想政治工作监督考核机制 思想工作组织每年都要进行一次专题检查,检查结果要报升旗委员会宣传部和网络信息部。党组书记对思想工作存在突出问题的单位和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采访。
(九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 党员干部有关措施规定的15项问责事项中,如有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书面检查、告诫和谈话;情节较严重的,予以通报。责令公开复查或者公开道歉、停职检查、调离岗位的;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辞职或者责令辞职、撤职、降级或者开除。上述问责方法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同时使用。
2、建立思想岗位管理制度
进一步落实分管、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健全新闻舆论阵地和网络阵地管理制度,坚决反对邪教,切实防止邪教渗透思想领域。
(1新闻舆论立场 1.突发事件新闻应急响应系统。突发事件发生后,要第一时间介入,做好信息通报、应急响应、后勤保障、舆情咨询、舆情监测等工作。主席团办公室应负责提交资料。
(2网络的位置 第 2 页 共 6 页

1.主要网络舆情应急响应系统。成立以局长为首的信息化建设管理和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发现重大敏感网络舆情后,30分钟内通过电话或短信向宣传部汇报。同时,对舆情应急处置也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意识形态各项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全面落实党管意识形态的原则,明确党委领导班子、党员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对巩固马克思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凝聚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的智慧和力量,推动医院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二条 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是各党总支的重要政治责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的原则,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党委宣传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意识形态工作格局。
第三条 成立医院意识形态工作管理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副书记、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 第四条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支部对本支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队伍、抓导向。重要工作要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处置。
第五条 各支部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建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
第六条 各支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定期分析^p 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重要院情民意中的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的进行引导,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第七条 各支部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院党委汇报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进一步完善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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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宣传部要切实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权与主导权,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九条 高度重视网络信息管控工作,党委书记对医院网站与微信公众号的建设与管理工作负第一责任,对于发布或转发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制度等错误言论,要敢抓敢管。对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要严肃追究党纪责任,涉嫌违法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条 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委领导班子及中层干部综合考核内容中。重点检查考核各党支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贯彻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p 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状况、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开展思想舆论宣传和责任追究的情况。党委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年终述职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第十一条 院纪委要切实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监督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并会同党委组织部作为干部考核、使用、奖惩的重要依据。
意识形态各项制度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制度
一、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必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二、党组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本部门的意识形态重点工作和责任制,对重要的意识形态工作要及时过问、亲自处理,对网络意识形态安全要亲自抓。
三、抓好干部理论学习,每年对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内容的学习不少于一次。

四、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形成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办公室组织协调、各股室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
五、加强反邪教工作,防范邪教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渗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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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积极同社科理论界、经济界、科学界知识分子交流,做好学术带头人、领军人物的工作,通过开展经常性走访、建立联系制度、参加学术活动、邀请座谈等形式,不断拓展同知识分子沟通的渠道。
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
一、实行意识形态报告工作责任制,局属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对向局党组报告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
二、党支部每半年向局党组专题报告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分别在6月20日前和12月20日前落实。
三、遇到有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或特殊情况,党支部随时向局党组报告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四、党组成员及党支部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履职尽责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述学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意识形态工作分析^p 研判制度
一、建立分析^p 研判机构。成立柳城县环境保护局意识形态工作分析^p 研判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其他班子成员及党支部书记担任,成员由局党支部副书记、各股室负责人担任。
二、分析^p 研判时间。常规性研判每季度组织一次,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3月中旬、6月中旬、9月中旬、12月中旬进行,特殊情况及时研判。
三、党支部全年专题研判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
四、分析^p 研判内容。重点分析^p 研判当前的意识形态工作形势、存在的重大舆情和重大问题、今后的应对策略等。研判结果以《意识形态工作信息》形式编发舆情专报公开在党员活动室。
五、定期通报结果。局党组每年在全局系统通报一次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党支部每年每月的党员活动日通报一次意识形态领域情况。
意识形态工作检查考核制度
一、局党组负责组织检查考核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
二、检查考核每年至少一次,纳入全局年度目标综合考评,与述学述职述廉相结合,统筹安排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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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检查考核内容为柳城县委印发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内容。检查按照县委制定的测评体系标准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
四、检查考核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报告向局党组汇报,同时向被检查考核对象反馈。
五、检查考核情况要在全局进行通报。

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工作、研判形势、互通情报、交流经验,实现信息共享。
二、成立联席会议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局办公室、党支部、各股室负责人组成。
三、职责分工 1.局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工作。
2.局党支部应当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履行好指导、组织、协调、督导和抓好落实的职责。
3.局党组要把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对意识形态领域出现严重错误倾向、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4.局党组要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作为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及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四、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3月中旬、6月中旬、9月中旬、12月中旬进行,特殊情况随时召开,形成联系顺畅、反应灵敏、配合有力的工作秩序。
五、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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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 意识形态通报制度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制度
一、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必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二、党组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本部门的意识形态重点工作和责任制,对重要的意识形态工作要及时过问、亲自处理,对网络意识形态安全要亲自抓。

三、抓好干部理论学习,每年对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内容的学习不少于一次。

四、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形成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办公室组织协调、各股室分工负责的工作格镇。

五、加强反邪教工作,防范邪教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渗透。

六、积极同社科理论界、经济界、科学界知识分子交流,做好学术带头人、领军人物的工作,通过开展经常性走访、建立联系制度、参加学术活动、邀请座谈等形式,不断拓展同知识分子沟通的渠道。


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
一、实行意识形态报告工作责任制,镇属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对向镇党委报告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

二、党支部每半年向镇党委专题报告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分别在6月20日前和12月20日前落实。

三、遇到有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或特殊情况,党支部随时向镇党委报告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四、党组成员及党支部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履职尽责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述学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制度
一、建立分析研判机构。成立***委员会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其他班子成员及党支部书记担任,成员由镇党支部副书记、各股室负责人担任。

二、分析研判时间。常规性研判每年组织至少两次,每半年进行一次。

三、党支部全年专题研判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

四、分析研判内容。重点分析研判当前的意识形态工作形势、存在的重大舆情和重大问题、今后的应对策略等。研判结果以《意识形态工作信息》形式编发舆情专报公开在党员活动室。
五、定期通报结果。镇党委每年在全镇系统通报一次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党支部每年每月的党员活动日通报一次意识形态领域情况。

意识形态工作检查考核制度
一、镇党委负责组织检查考核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

二、检查考核每年至少一次,纳入全镇年度目标综合考评,与述学述职述廉相结合,统筹安排部署。
三、检查考核内容为中共夏河县委有关文件精神规定的内容。检查按照县委制定的测评体系标准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
四、检查考核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报告向镇党委汇报,同时向被检查考核对象反馈。
五、检查考核情况要在全镇进行通报。

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工作、研判形势、互通情报、交流经验,实现信息共享。

二、成立联席会议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由镇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镇办公室、各社区、村委会支部负责人组成。
三、职责分工

1.镇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工作。

2.镇党支部应当在镇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履行好指导、组织、协调、督导和抓好落实的职责。

3.镇党委要把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对意识形态领域出现严重错误倾向、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4.镇党委要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作为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及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四、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3月中旬、6月中旬、9月中旬、12月中旬进行,特殊情况随
时召开,形成联系顺畅、反应灵敏、配合有力的工作秩序。
五、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镇办公室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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