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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读后感怎么写(范例推荐)

发布时间:2023-04-07 08:36:02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药读后感怎么写(范例推荐),供大家参考。

药读后感怎么写(范例推荐)

药读后感怎么写1

  鲁迅先生最大的特质,是有一种“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胸怀。看到受苦受难而永无了日,故有其“哀”;看到受苦受难而无长进,故有其“怒”。

  馒头是吃的东西,那蘸了革命烈士鲜血的馒头就成了药了吗?现在看来恐怕是十分荒唐的,不可理解的。可是在那个时候,辛亥革命时,虽然结束了我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制度,可人民的思想还是没有*。

  有很多人说华老栓夫妇麻木但是爱子,我认为恐怕不是的,他在茶馆中忙碌了大半辈子,勤勤恳恳地劳动,为儿子治病而省吃俭用。为儿子治病掏出积攒多年的洋钱,就只换取了几个人血馒头,愚昧落后的表现!

  夏瑜是民主革命者,他代表的是广大群众的利益,而大众却不支持他。他讲革命道理,人们“感到气愤”;他挨牢头打,人们幸灾乐祸;他说阿义“可怜”,人们说他“疯了”,他被杀害,人们“潮加”一般地去看热闹。“华夏”本是一家人那!夏瑜应该依靠老栓却没有,老栓应该支持夏瑜却没有;流血的不知道为谁流血,吃血的不知道吃了谁的血。以互不关心为始,以同归为尽为终。

  鲁迅先生通过夏瑜这一角色,表达出同情、赞美,也表达出当时民众的落后愚昧,统治者的凶狠残忍。同时也一语双关地道出了辛亥革命失败的原因:没有获得群众的大力支持,但文中在清明节坟头出现的花环,说明革命者仍然在怀念他,革命火种还没有­­———也不会被扑灭。它在黑暗中给人以希望。

  夏四奶奶是夏瑜的母亲,她“踌躇”,“羞愧”,但又“硬着头皮”去给儿子上坟,她感到羞愧,因为她认为儿子的光荣就义,英勇牺牲是有损祖颜的事。母亲对儿子不以为荣,反以为耻。不理解,不支持儿子,是一个做母亲的悲哀!她认为花环是儿子显灵,希望乌鸦飞到坟头,是一个封建迷信者的悲哀!

  《药》描写群众的愚昧和革命者的悲哀;或者说因群众的愚昧而来的革命者的悲哀;更直接地说,革命者为愚昧的群众奋斗而牺牲了,愚昧的群众并不知道这牺牲的是为谁,却还要因愚昧的见解,以为这牺牲可以享用,增加群众中的某一私人的福利。

  鲁迅先生用他的一支笔,将当时整个社会浓缩到简短的文字中,字里行间都射出残酷的社会现实!发人深省。


药读后感怎么写扩展阅读


药读后感怎么写(扩展1)

——《药》读后感10篇

《药》读后感1

  《药》,选自鲁迅小说集《呐喊》,描写了茶馆评价主人华老栓夫妇为治儿子小栓的痨病。听信别人血馒头可以医治痨病的传言,不惜花大把银子买用革命烈士的鲜血做成的血馒头的故事。

  与此同时,在城市的另一边——古轩亭口,鲜血的来源者是一位叫夏瑜的青年,因为参加推翻满清运动而被斩首。在凄凉的坟场上,只剩下失去爱子的母亲,无限的悲痛。

  鲁迅在这篇作品中展现出丰富的情感及复杂的主题思想。鲁迅以其一惯犀利的笔触揭露了封建统治阶级镇压革命,愚弄人民的罪行,颂扬了革命者夏瑜英勇不屈的革命精神,惋惜地抬出了辛亥革命未能贴近群众的局限性。

  其中,贯穿鲁迅众多作品的主题是当时社会的麻木。为儿子治病,不惜用重金向刽子手买下革命者的鲜血做成的馒头,佩服作者的同时感到当时社会的极度的麻木。文中两次描写到“二十多岁的人”,不可不提。第一次,康大叔说到夏瑜劝牢头造反,第一个有反应的就是他,“啊呀,那还了得。”坐在后排的一个二十多岁的人,显出很气愤的模样。

  当众人听明白夏瑜骂阿义可怜时,他又跟着花白胡子省悟:“发了病了。”二十多岁的人也恍然大悟地说。夏瑜宣传革命,大多数人不能理解,这是革命的不到位,但更是社会麻木的悲哀。而同是二十多岁的青年人,应该脱去了少年的幼稚,也没染上老年的顽固,对世界有一份比较清醒的认识,比较容易接受新的民主与科学的思想,可是他也不能理解,快速反应过来,只觉得气愤,反应的越快,就越暴露出他的愚昧。在这场茶馆的“群聊”中,他最后附和,“也恍然大悟”,说夏瑜是“发了病了”,这“恍然大悟”般的终结更是当时青年们的悲哀了。

  《药》这部短篇小说让我回味良久,我们也是年青的一代,祖国的未来肩负在我们身上,而我们前方的路在哪里呢?这还要靠我们去寻找。

《药》读后感2

  《草房子》讲述了一群活泼可爱生活在油麻地的孩子们,大家互相帮助、幸福成长的故事。这本书里有善良、心思细腻的纸月,长着光光脑袋的陆鹤,勇于担当的杜小康……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是男孩桑桑,他是一位聪明好奇、敢想敢做、爱自我表现的人。

  淘气的桑桑不管做什么事情,都很有个性,但也从不考虑后果。他把碗柜变成了鸽子窝,把蚊帐变成了渔网。为了引得他人关注,他还在盛夏学着冰棍的模样穿上棉被来“乘凉”。我本以为他会一直这样调皮可爱地幸福生活着,直到一天,他偷了爸爸一直珍藏着并引以为傲的"笔记本,被发现后桑桑遭到了一顿毒打。

  夜里,在大家熟睡时,桑桑发出了尖锐的叫声,闻声赶来的父亲看到了桑桑脖子上隆起的肿块,才知道肿块已经长了两个月之久。从此,父亲便带着桑桑开始了漫长的治病之路。但从医院的名医到民间的郎中,都对桑桑的病束手无策,桑桑的身体越来越不好,好像随时会离开。一年四季总与药罐为伴的温幼菊老师,把儿时奶奶给予的神奇力量传给桑桑,希望桑桑也能和她一样克服困难,迎来希望。终于有一天,他遇到了来油麻地的郎中。郎中告诉了他们可以医治此病的民间高手住址。经过治疗,桑桑终于战胜了病魔,又变得生龙活虎的。

  在生活中,我们也需要像桑桑一样勇敢地面对困难,不放弃任何一丝希望。有一次,我考试考得很差,立马意识到自己需要加紧复习。于是,我放学一回到家便拿起课本,认真复习,一边记笔记,一边背句子。在我对下次考试信心满满时,成绩却只比上一次多了两分。看到这样的结果,我失落极了,明明那么努力地复习了,为什么没有用呢?寻求了老师的帮助之后,我仔细分析错题,并把它们归了类,最后觉得应该有针对性地复习。我便再次打起精神,找出模拟试卷和参考书,仔细研究难题和解题方法,反反复复练习错题,并试着举一反三。在第三次考试时,我努力让自己静下心来,仔细审题并判断考点,避免了低级错误扣分。这一次,努力有了结果,我终于考出了让自己满意的分数!不管遇到什么事情,我们坚持不懈地朝着目标去努力,一定会取得成功。

  从这个故事,我看到了整个油麻地人的善良与勇敢,即使所有的医生对桑桑的病都束手无策,但大家还是尽自己的一份力,并期待着奇迹的发生。这个故事也教会了我,遇到困难不能退缩,要有知难而进的精神,只要不断努力,就一定会迎来新的希望。

《药》读后感3

  最近,我一直在读罗尔德·达尔的《小乔治的神奇魔药》这本书,它让我深有感触,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乔治。

  乔治他有一个非常坏的姥姥,不但脾气十分暴烈,而且总是变了法儿地折磨小孩。有一天,乔治再也忍无可忍了,他把家里有毒的东西全部倒入一个大锅里,然后用勺子搅拌一下,然后放进一个瓶子里,瓶子里本来是要给姥姥吃的药,结果乔治把药拿出来,把自己做的药倒入瓶内,然后端给姥姥喝。姥姥喝了乔治的药,他那瘦瘦的姥姥渐渐变高,后来还突破了屋顶。乔治又把自己做的药给鸡喝了一点,那只鸡马上变得超肥,超大,还下了一个超级大的蛋,这个蛋竟然比橄榄球还大,足够他们一家四口吃二十天。

  这时候,乔治的爸爸和妈妈回来了,乔治的爸爸知道这件事后,要乔治把药做给其他的动物喝,希望变成巨大的牲口。可是乔治试过三次,还没成功。在第四次给鸡喝的时候,鸡开始变小了,变得用眼都无法看见的样子。小乔治做的第四次药还剩下一些,正好被他姥姥看见了,他姥姥马上把药抢到手里,喝光了,结果,乔治的姥姥变得渺小的用肉一眼都无法看见的地步了。乔治的妈妈难过极了,而乔治和爸爸,却兴高采烈,因为他们失去了一个烦人、自私自利而又整天唠唠叨叨的姥姥。

  心底无私天地宽,只要放下自身得失的执着,我们的视野、心胸都会宽广起来,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热情地对待一切。展示你的魅力,用包容一切的心态去看待身边的人和事,让喜悦围绕在自己的周围,才能快乐地生活。

《药》读后感4

  严师乃药,它是什么意思呢?我读了那篇文章才知道了,并深深地了解。许多同学一定不想让老师严厉吧?那样,多轻松啊 。而今天,我才真正地知道严厉才是好。

  有时,我会想为什么要写说明书呢?我可不想写说明书。但是是看了这篇故事;一个同学,家庭环境不好,在农村长大,成绩又不好,但是是新来的老师却和他做朋友。在我们眼里,老师是严厉的。只有富有人家才能与老师成好友,就算成绩好,还要看老师给不给三好学生的称号。同学之间打架,得看老师处置,老师能决定一切。新来的老师却要和成绩差又爱欺弱的他做朋友。一次,一位同学路上遇抢,他出手相救,并每天送同学回家,他的团体意识强了,但是成绩依然不好,因为老师的护爱,他放松了学习,最后高考后,大家各奔东西去上大学,后来听说那个同学却回到了农村养猪种地去了,看到他时,他狠狠的说:要是当时老师管严点,我也不会落得如此下场!

  我从这个故事中知道了老师严厉的管我们是好事,从小不严厉,不好好学习,以后会有比学习更多的苦头吃!就像妈妈说的:严是爱,松是害!所以,我不会再有那样的想法了!

  严师乃药,药很苦,但是喝药以后病才会好,老师对你的严厉就像是药,良药苦口,这样我们才不会犯好多的错误,就像是病吃了药才会好。这恰当的比喻,让我深刻的理解——严厉就是成功的指路灯!

《药》读后感5

  小乔治实在没法喜欢他姥姥,因为他姥姥脾气坏透了,不停的唠叨。

  小乔治的父母不在家时,姥姥就开始*他,让小乔治为她倒茶时,稍晚一点,姥姥就大发雷霆,说小乔治是个小懒虫。一天,爸爸妈妈又出去了,小乔治便想整治一下姥姥。

  每天上午11点,姥姥都要喝药。小乔治自己配药给姥姥喝,他用了沐浴露、洗发水、牙膏、化妆品、擦鞋油、地板蜡等很多只要他能找到的东西,他家有个农场,所以他还配上了专门治家禽生病的药,有治鸡、马、牛、猪生病的药,再加上机油、防冻霜、油脂等等,用大锅在火上炖了半小时,火要多大就有多大。药熬好了,姥姥只喝了一勺,就想吞了一根火棍一样,姥姥迅速长高,最后竟然捅破了乔治家的屋顶。

  爸爸看到后,让乔治用“灵药”让家禽也长大。母鸡吃药后,下的鸡蛋够乔治全家人吃20天。爸爸又让乔治配药,可是乔治没有记住当时的配方。他配置的“灵药2号”母鸡吃后,只有腿发生了变化,竟然长到了10米。他配置的“灵药3号”,母鸡吃后,只有脖子发生变化,脖子长到了5米长。他配置的“灵药5号”使母鸡变成了小米粒一样大。姥姥看到后,自己喝了50勺,变成了小得看不见的人。

  乔治的“魔药”太神奇了。我也想尝试一下乔治的“灵药1号”,让我变成巨人,成为超级灌篮高手。我也想发明“灵药6号”,使人变成小鸟的模样,在天空自由自在的飞翔。

《药》读后感6

  罗尔德。达尔是个神奇的作家,他让大人们有点抓狂,让孩子们着迷。他爱把反派人物弄的其丑无比,比如女巫大王,比如蠢特夫妇,比如小乔治的姥姥。

  罗尔德。达尔的这么多书中《小乔治的神奇魔药》是我非常喜欢的一本书,百看不厌。小乔治的姥姥是个十足的大坏蛋,因为她自私自利,脾气坏透了,而且非常非常唠叨,最可恶的是是她总还变着法的欺负小孩子。

  小乔治实在忍无可忍了,他集合了家里的很多液体,粉末,药片和一些黏糊糊的东西配出了一号灵药。这种灵药可以让一个东西快速长大,他把他的姥姥变成了一个巨人,同是也把许多的牲口变成巨大版的。他又在爸爸的支持下做了二号灵药,可上次的一号灵药是他胡乱配的,所以没记住配方,第二次配的时候漏放了几样东西,使二号灵药变得只可以把腿变长。之后他又配了灵药三号和灵药四号,他们都有一些奇怪的用处,三号灵药可以让脖子变长,四号灵药可以让物体变小,终于四号灵药把姥姥变得消失了,确切的说是变得小到看不到。

  我看得哈哈哈大笑,我也喜欢“欺负”我的外婆,虽然她非常非常的照顾我,而且脾气也很好,就是有点唠叨。我喜欢偷偷把她的手机调成静音,让她三天听不到电话响;我也喜欢偷偷把她的自行车钥匙藏在手套里,她要去买菜找不到钥匙干着急;我最喜欢在她要进门的时候拿把大木刀躲在门后,突然跳出来大叫一声,看着外婆又急又气,马上跑掉。。。。。。不过灵药我不敢配,因为有可能会起化学反应,引起爆炸。

  全世界的小男孩都一样,一样的调皮捣蛋,一样的爱作弄外婆。

《药》读后感7

  读完这篇文章的时候,我的心早已被文中的两位主人公——艾迪与德诺所感动,是他们让我领悟了友谊的真谛。

  德诺10岁那年因为输血不幸染上了艾滋病,伙伴们全都躲着他。试想,没有伙伴的德诺是多么孤独,其实,有时候,孤独比疾病更令人痛苦。艾迪的妈妈再也不让艾迪去找德诺了,她怕一家人都染上这可怕的病毒。但这并不能阻止两个孩子的友情。艾迪不仅不顾妈妈的反对经常来陪德诺,还给他找药,甚至瞒着大人带他去新奥尔良治病,历尽艰辛,虽然最后不得不因为德诺病重和路费不足而回家。德诺住进了医院,病情加重,但他是快乐的,因为艾迪依旧常常去病房看他。两个好朋友在一起时,病房便充满了快乐。关在病房里无聊地打法时间的两个孩子常常搞恶作剧,有病的德诺在床上装死,艾迪便跑去骗医生说德诺死了,看到医生的慌里慌张忙来忙去检查的样子,床上的装死的德诺会突然睁开眼睛跳起来,接着两个孩子就开心地大笑不止。有一天,他们两个还是用这个方法骗医生,在医生急急忙忙地检查时,艾迪在窗外因为看到德诺装得太像不露痕迹而忍不住大笑,可是德诺还是紧闭双眼,像死了一样。可是,与上几次不同,这一次,德诺真的死了。读到这啊,真让人心酸,既为德诺的死悲伤,又被艾迪的善良感动着。

  德诺应该没有什么遗憾了,因为大千世界,芸芸众生,能在茫茫人海找到一分珍贵的友谊,是件不可易的事情,但他与艾迪之间的友谊是永恒的,乃至于死。他们俩深切地爱着对方,且都有一颗善良的心。

  俗话说,朋友居五伦文末,可我认为,朋友却是极其重要的一伦。所谓友谊实际是人与之间的一种良好关系,其中包括了解、欣赏、信任、容忍、牺牲等诸多美德。真正的友谊是无需打着灯笼去寻找的,它是人与人用心灵去铸造的,但这种铸造却比沙里淘金还珍贵。

  友谊让我们人生走过的每个历程都变得温暖光明,让我们懂得珍惜幸福和学会感恩。

《药》读后感8

  每个小朋友大概都“喝”过一种神奇的“药”。看不见,摸不着,也不用嘴去喝。只要稍一不留神儿,就把“药”给“喝”进去了。它就会让你尝尝苦的味道。这叫什么药呢?大概小朋友们可能想到了,这叫——“懊悔药”。

  我今天读的这本书里讲的就是一位小学生“喝”懊悔药的故事,这里也告诉我以后要小心懊悔药,因为不留神儿的时候出现的。

  这位小学生叫龚大明,他对这种“药”特别爱好,说实在的,他是不知不觉……真的,好几次连他自己也没清楚,就这么喝上了。

  有一次是一个暖洋洋的天气,而且还是个课外活动,同学们围坐在一起,听着故事。只有龚大明靠在一棵柳树旁,自己看着连环画。但是他觉得没意思便往李惠林的脖子里放了一块泥块,没想到李惠林猛一转身发现了。于是一个跑一个追,在操场打起了“泥仗”。

  唉,事情就这样巧。龚大明也不管什么就往李惠林那个地方一扔,李惠林一闪身躲开了,却打到一个二年级正在跳皮筋的女孩的额头上了,女孩一下子哭了,龚大明过去一看,我的天,是块瓦片。

  事情闹大了,老师找他谈话;那同学的家长上门告状;他被他爸爸拧着耳朵一顿“训”……

  唉!又吃懊悔药。这种“苦味”可苦到心里去。

  这种是常事,“吃”懊悔药都不知道多少次了。龚大明决心要改掉“吃”懊悔药的习惯。

  同学们也真好,都帮他改掉“吃”懊悔药的习惯。上课他不注意听讲,看窗外的鸽子,王娟轻轻地拉了拉龚大明地衣角,龚大明也不生气,是嘛,注意听讲才能不“吃”懊悔药。

  当我读完这个故事地时候,我就觉得“懊悔药”并不可怕,只要我们自己注意了就没事了。在日常生活里,我们干什么事情之前先想一想后果怎样,就能不“吃”懊悔药。要不就想一想“吃”懊悔药地时候那“苦味道”。就像龚大明说地:“对!这个坏习惯,一定得改!”

《药》读后感9

  今天,我读了《草房子》这本书,这本书是由九个故事组成,这一个个故事中浸透了油麻地男孩桑桑六年小学生活中的“喜怒哀乐”。这九个故事中令我最感动的是药寮。

  药寮讲述的是一个名叫桑桑的男孩患了绝症,在他得知自己的严重的病情后,失去希望的时候,是他最爱的女老师——温幼菊老师给他带来了希望和神秘的力量。温老师因为身体比较瘦弱,所以她经常在家熬药,因此她的房间一年四季总飘逸着发苦的药香,蒋一轮就在她的门上挂了一块药寮的木牌。桑桑就在这药寮里与温幼菊老师喝“药”。经过很多人的努力与艰辛,油麻地的人们终于从死神手中将桑桑夺了回来。

  通过读了这个故事,我十分感动,我体会到了油麻地的人不仅坚强,而且还十分团结。

  很小的时候看《草房子》,对“药寮”这么个诗意的名字很有感触。

  若干年后,再次捧起《草房子》,往昔那些个孩童的姓名几乎都已遗忘,唯有那“药寮”,在我的记忆里似乎还悠悠地飘着药香……

  药香盈盈,这就是我的宿命。

  而对我来说,我就是一间药寮……

  从小,我便体弱多病。这先天的“优势”,使我成了药的常客。我吃过无数的药,无论是中药还是西药。对我来说,西药方便服食,而中药则像茶一样,别有一番滋味。品药,成了我特殊的优待。

  中药的成分很复杂。如果我慢性腹泻,则要加入黄连,而有的时候,是煮整锅的黄连——这药中自然不会少了苦——但我从不怕苦。我觉得苦是一种很舒服的感觉,和酸和辣一样,尝了,是决不会腻。尤其是刚出的药,一层蒸汽袅袅,便满屋生香了。这是一种苦香,不会如薰衣草那么甜腻,是一种沉淀了若干年的怀旧的气息。于是,捧起碗来抿一口,那种陈旧的芬芳扑面而来……

  很久以前我吃过另一种中药。这药不太苦,但是味道很奇怪。配药的医生成其为怪味豆,我也认为如此。因为它又酸,又辣……你可能觉得我很奇怪,刚才还说喜欢酸辣呢!可是你要知道,这种感觉,就好像喜欢醋的人不喜欢果酸,喜欢有滋味的辣椒酱却不喜欢只有辣一味的辣粉。而你也可以想象,一碗汤药并不多,但其中却包含了各种滋味,这是怎样的感觉啊!就像一场人生,而且还是污迹斑斑的人生!我强忍着恶心,吞下了这药,却在最后还是吐了出来。我自问尝过无数药,但这种药我还是第一次吃。三原色的交汇最后变成了黑色,这五味俱全的汤药,似乎也差不离了……

  相比之下,我宁愿喜欢那一锅纯粹的苦。或许我本身也就是这么有着淡淡的苦味的人……

《药》读后感10

  站在儿子坟前的华老栓大概永远都不会明白了。那“什么痨病都包好”的带血的馒头,小栓明明是吃了的呀……

  但那个时候,又有多少人能想明白呢!

  读完鲁迅的《药》后,我的心中涌起了浪涛。鲁迅先生的每一笔文字,都深刻地反映了当时的现状。他从内心渴望那些思想上还持以“看客”身份的普通百姓们能够顿悟。

  这篇文章记叙了在旧*,爱子心切的华老栓为了救肺痨缠身的小栓,听从了朋友传授的偏方,买来沾满鲜血的馒头为儿子治病。在给革命者夏瑜判死刑的刑场上,百姓们凑热闹般地观看着,各个脖子伸得很长。作者用犀利的笔触,深刻地描绘出当时人们的冷漠无情与愚昧无知。得到馒头后的老栓小心翼翼的将馒头煮熟给小栓吃。然而,这个沾满革命者鲜血的馒头并没有像人们口中说的那样神奇,它没能救下小栓的命----小栓最终无法战胜贫穷,疾病与愚昧,而永远地离开了人世。当小栓的母亲去墓地看望小栓时,她意外地遇到了夏瑜的母亲。作者寥寥数笔,却形象地勾勒出两位风烛残年的老人心中的剧痛与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深深地痛苦。当看到夏瑜的坟前那圈与众不同的神秘的红白小花时,两人都诧异了。在她们的认知里,可以迷信地认为那是夏瑜含恨太深,而特意显灵,想让母亲知道,但她们终不会明白,那是和夏瑜一样的革命烈士们在默默祭奠着夏瑜。他们接替着夏瑜,仍在不断为国家和人民奉献着自己的生命。那么,两位老人的不解,又有什么关系呢?那一圈美丽的小野花,证明已经有人觉醒了。那圈小野花会永远陪伴着夏瑜,永远陪伴着如夏瑜一般的革命者们。

  这野花,似乎蕴含着无限的智慧,还有如火一般永不熄灭的希望!那一抹淡雅的芬芳,似乎也预示着革命最终的胜利。

  然而,那些在夏瑜被判处死刑的刑场上观望着的“颈项都伸得很长,仿佛许多鸭,被无形的手捏住,向上提着”的芸芸众生,他们不会知道,华小栓是因贫穷和疾病而亡,更是由愚昧至死。而至于夏瑜的牺牲,在当时那些百姓们看来,是毫无意义的,是愚蠢的,他们就像看戏一般观望着以为革命烈士的死,甚至轻蔑地称他是“不要命了”的。如此看来,夏瑜的死,壮烈中带有悲哀。然而,当看到夏瑜坟前那圈神秘的红白小花,我知道,他的死,便不再是悲哀或是毫无意义的了。一群和他一样有着先进的思想和爱国精神的革命者们哀悼着夏瑜,并接替了夏瑜的工作,仍为的改革和人民思想上的*而奋斗着。

  而现在,这种种曾深入骨髓的愚昧与迷信的思想早已日渐淡化的现在,再也不会有人会迷信到用沾血的馒头治疗肺病了,但仍然有很多人的潜意识中仍固执地存在着愚昧与无知,那么鲁迅的《药》,定能是他们心头一震,令他们为自己的思想而深深反省。


药读后感怎么写(扩展2)

——药读后感3篇

药读后感1

  鲁迅先生最大的特质,是有一种“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胸怀。看到受苦受难而永无了日,故有其“哀”;看到受苦受难而无长进,故有其“怒”。

  先生弃医从文后,还是一位医生,手术台上躺着的是一个被封建思想浸泡千年的民族,酸臭迂腐,满目疮痍。先生面目坚毅,为*注入一剂剂良药《狂人日记》像一剂疯药,好歹缝紧了一些吃人大口;《孔乙己》像一剂愚药,令学子们拍拍大腿,猛然醒悟;《药》则是最苦最良的药,它苦的令人无可奈何,苦的令人哑口无言,苦的令我们新时代的人读后都默然悲戚!

  《药》有三苦。

  底层百姓之苦。且看这些登场的挣扎在底层的穷苦大众:从痨病缠身的小栓,低声下气的老栓,心酸悲苦的华大妈,衣衫褴褛给儿子上坟的夏四奶奶,到什么康大叔,花白胡子,还有那个驼背五少爷--过去不知是怎样的豪门府第,现在虽然被尊称为少爷,但前面加上“驼背”戏谑。当时的社会底层充斥着一群怎样的民众!

药读后感2

  《药》主要写了老栓夫妇的儿子得了一种病——“痨病”,在那时是难一治好的。他们就听信别人的谣传,夜里托人高价买来了一种药“人血馒头”(当时都认为吃了沾有别的孩子血的馒头,就可以延长自己孩子的生命),然后满怀希望地让儿子小栓吃了这特殊的药,可结果儿子小栓还是死了。后来,母亲去儿子的坟头,碰见了隔壁坟也有一个母亲给儿子上坟,她并不知道隔壁坟埋着的就是死后血被用来做人血馒头的小孩。

  说实话,刚看这篇文章的时候有点害怕,也有很多疑问。有病为什么不去医院看呢?还有就是那个被用来做人血馒头的孩子只不过偷了一点东西,怎么大人就把他打死了?后来我又认真看了几遍,还和妈妈进行了讨论,明白了那个时候封建迷信和科学落后使人很愚昧,鲁迅先生用讥讽的语言、用简单的一个“药”字引出了一个令人深思的故事。

药读后感3

  今天,我读了鲁迅的《药》,它给我的感触很大。

  它主要讲的是,茶馆主人华老栓夫妇,为儿子小栓买人血馒头治病的故事。这本书揭露了当年社会的黑暗现象。

  想当年鲁迅本来是从事医学的。有一天,有一个*人将要被*派在光天化日之下处死了,到了行刑的时间了,刑场周围围了一大群人,他们都是*人。那些人,眼看着那个人将要被处死了,竟然没有一个人敢去阻止。他们全部都在看热闹,这和日本人拿*当风景看有什么两样呢?鲁迅看后十分气愤,他想,*人得的不是身体上的病,而是心理上的病呀!医学是救不了他们的,只有利用文章才会使他们从迷惘中清醒过来,于是鲁迅就选择弃医从文,写下了许多的文章。

  文章是附有魔力的东西,只有写的有哲理才是好的文章,如果,写成了流水账,那就是侮辱我们的文化呀!


药读后感怎么写(扩展3)

——药读后感400

药读后感4001

  在鲁迅的文章《药》中 , 老栓为了救他的小孩 , 迷信这种人血馒头可以救人一命 , 不惜花大把大把的银子 , 在茶馆中卖力工作 , 为的就是替儿子买来人血馒头,这是一种何等伟大而无奈的父爱。 这种迷信表现出当时*社会中处处充斥的愚昧、无知和迂腐,却同时反映出*传统社会中敦厚、朴实的温情。

  有很多人说华老栓夫妇爱子,我认为恐怕不是的,他在茶馆中忙碌了大半辈子,勤勤恳恳地劳动,为儿子治病而省吃俭用。为儿子治病掏出积攒多年的洋钱,就只换取了几个人血馒头,愚昧落后的表现!试想一下如果华家有好几个儿子,小栓生了病,那么华老栓还会如此尽力吗?恐怕不会这样,他们应该只是为了传宗接代才不惜一切代价救儿子的命。

  夏四奶奶是夏瑜的母亲,她硬着头皮去给儿子上坟,她感到羞愧,因为她认为儿子的光荣就义,英勇牺牲是有损祖颜的事。母亲对儿子不以为荣,反以为耻。不理解,不支持儿子,是一个做母亲的悲哀!她认为花环是儿子显灵,希望乌鸦飞到坟头,是一个封建迷信者的悲哀!

  鲁迅先生将当时整个社会的风气浓缩到简短的文字中,字里行间都表现出残酷的社会现实。


药读后感怎么写(扩展4)

——《药》读后感10篇

《药》读后感1

  *主办的《新青年》是在20世纪二十年代*一份具有影响力的革命杂志,宣传民主与科学,提倡新文学反对旧文学。不少文人和爱国志士在其发表文章,我们可以从中触摸到作者一颗关注华夏民族命运的拳拳之心。其中鲁迅的白话作品给世人留下了极深的印象,他的作品显示了文学革命的`实绩,标志着《新青年》提倡的文学革命已经突破单纯理论的倡导。

  《药》是鲁迅众多白话小说中的一篇,该文以辛亥革命味背景,剖析当时*社会群众心态和解读只是分子灵魂的凝重而沉郁顿挫的杰作。

  药是解除人类病痛之根本,上医医国,其次治人。饱蘸志士鲜血的“药”原本是解除民族危机的志士之血,却被误用去医治一个小百姓家中独苗的痨病,老栓花掉其一生的心血和寄予全部希望的“人血馒头”最终没能医治好小栓的病,“人血馒头”最终变为“丛冢馒头”,从而酿成国疾、人病两不治的悲剧,这不仅是家庭的悲剧,更是社会的悲剧。

  作者以药这一独特意向,令人难以忘怀的勾勒出辛亥革命时期革命与愚昧共存,麻木的人们处在愚昧混沌状态中,革命被愚昧无情扼杀,革命人士热血空掷的历史悲剧,同时也揭露了辛亥革命失败的社会根源,引人深思。

  不论道路有多么艰苦,革命仍会进行,历史不会因此止步,在一幕幕渗透着悲凉的场景中,小说结尾部分瑜儿坟头的花环让人看到了希望,坟头与花环生与死的强力冲击,把绝望、虚无、悲观与希望、乐观、信念糅合在一起,所以这不是一个结局,而因是一个漫长而艰难的旅程的开始。

  有人说,《药》是歌颂革命者夏瑜的,也有人说,是揭露黑暗统治的,有人说是批判群众的落后与麻木,也有人说是批评革命者的脱离群众。不管是什么,在鲜活的历史面前,寻的医国之良药,将人们从麻木中唤醒,是每个革命人士的必经之路。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

《药》读后感2

  “药”是什么?能治病?救人性命?还是能普度众生?在这篇短小精悍的文章里,鲁迅先生依旧用他风格鲜明的辛辣讽刺手法,以笔为刃,直插封建礼教的腐朽,血淋淋地将人性淋漓尽致地剖析。

  华大妈包括老栓,以及周围所有的人,全都对这个“药”深信不疑。并且这似乎是一个潜规则,所有的人都觉得这是救命的东西,而也只有“救命的事”才会去找这个“药”。老栓去拿“药”的时候,看到三三两两的人鬼似的在那里晃,哈,可不就是鬼么,人性愚昧到连鬼都不如,可是,鬼可是又向来比人机灵。“带血的馒头”拿到老栓面前的时候,他手抖着不敢拿,虽然他见着那一点红的时候,也是害怕甚至于有一点怀疑的,但他却不说,也从来没有问什么,默默看着,忍受着,为什么?很简单,大家都这样,这就是人性。一个如此,两个都如此,都说*人的劣根性,其实是事实就要承认,只有敢于直面腐烂的内心,才能得到最真实的新生。如果一直逃避,大家都逃避,那得到的只能是华丽外表下厚厚的污泥。至此,我总算理解了鲁迅先生为什么会选择弃医从文,因为身体的病,好治,心里的毒,难医,即便有了健康的身体,也无济于事。回来的时候,光辉照到了大道上,照在了金色牌匾上,那几个字,古_亭口,什么地方?英雄就义之地啊。可惜他并不知道,他只满心欢喜的揣着血馒头回家。

  拿到馒头的小栓,也似乎被这凝重的气氛和郑重的凝视感染,觉得心里很怪,手里捏着的仿佛不是馒头,而是自己的性命一般。而他确实也猜对了,可是性命却最终没有捏在自己手里。在小栓吃药的时候,店里面的客人讨论着阿义,大家众口一词,当有人说可怜阿义时,却都停顿停滞了。在我看来,最可恶的不是作恶,也并非伪善,而是令人绝望的愚昧。愚昧到对自己不辨人鬼,对别人善恶不分。从来不去想一想为什么这么做,为什么没人说,为什么。如此愚昧。

  而结尾,不出意料地,小栓死了。而且非常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最后华大妈和他们的“救命恩人”阿义——他的奶奶一起上坟。阿义英勇就义,而他的血蘸着馒头,被小栓吃了,结果小栓还是死了。两个坟中间隔着一条路,就意味着清醒与沉睡,永永远远不可能有同等的地位。树上乌鸦冷眼旁观,安静诡异,这华大妈似乎卸下了一个“重担”,如果这样就得到解脱,那大概大家都会在愚昧冷漠而腐败的人性当中走向灭亡。但索性,乌鸦最后高高地飞起,向着天空一冲而去,啊,原来世间还是有眼睛在看着,原来至少还有乌鸦——是清醒的。

《药》读后感3

  鲁迅先生最大的特质,是有一种“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胸怀。看到受苦受难而永无了日,故有其“哀”;看到受苦受难而无长进,故有其“怒”。

  馒头是吃的东西,那蘸了革命烈士鲜血的馒头就成了药了吗?现在看来恐怕是十分荒唐的,不可理解的。可是在那个时候,辛亥革命时,虽然结束了我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制度,可人民的思想还是没有*。

  有很多人说华老栓夫妇麻木但是爱子,我认为恐怕不是的,他在茶馆中忙碌了大半辈子,勤勤恳恳地劳动,为儿子治病而省吃俭用。为儿子治病掏出积攒多年的洋钱,就只换取了几个人血馒头,愚昧落后的表现!试想一下如果华家有好几个儿子,小栓生了病,那么华老栓还会如此尽力吗?恐怕不然,他费尽心思为儿子治病,恐怕是因为“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封建道德吧!为了华氏的香火,他们不惜一功代价,甚至用别人儿子的命来“移植”,与其说华老栓夫妇所作所为是对儿子的爱,不如说是对华氏祖宗的“孝”,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人们身上还未散去的封建之气。

  夏瑜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者,他代表的是广大群众的利益,而大众却不支持他。他讲革命道理,人们“感到气愤”;他挨牢头打,人们幸灾乐祸;他说阿义“可怜”,人们说他“疯了”,他被杀害,人们“潮加”一般地去看热闹。“华夏”本是一家人那!夏瑜应该依靠老栓却没有,老栓应该支持夏瑜却没有;流血的不知道为谁流血,吃血的不知道吃了谁的血。以互不关心为始,以同归为尽为终。鲁迅先生通过夏瑜这一角色,表达出同情,赞美,也表达出当时民众的落后愚昧,统治者的凶狠残忍。同时也一语双关地道出了辛亥革命失败的原因:没有获得群众的大力支持,但文中在清明节坟头出现的花环,说明革命者仍然在怀念他,革命火种还没有———也不会被扑灭。它在黑暗中给人以希望。

  夏四奶奶是夏瑜的母亲,她“踌躇”,“羞愧”,但又“硬着头皮”去给儿子上坟,她感到羞愧,因为她认为儿子的光荣就义,英勇牺牲是有损祖颜的事。母亲对儿子不以为荣,反以为耻。不理解,不支持儿子,是一个做母亲的悲哀!她认为花环是儿子显灵,希望乌鸦飞到坟头,是一个封建迷信者的悲哀!

  《药》描写群众的愚昧和革命者的悲哀;或者说因群众的愚昧而来的革命者的悲哀;更直接地说,革命者为愚昧的群众奋斗而牺牲了,愚昧的群众并不知道这牺牲的是为谁,却还要因愚昧的见解,以为这牺牲可以享用,增加群众中的某一私人的福利。

  《药》———当时整个社会的缩影,字里行间都射出残酷的社会现实!

《药》读后感4

  想象是一种很神奇的思维,你可曾想象过有一种药能返老还童?嘿嘿,真的有。著名儿童作家克里斯蒂娜·涅斯特林格笔下的《巴特先生的返老还童药》中就有这么奇特的药,这药还被主人翁罗比的奶奶喝下。

  这本书充满了想象,罗比奶奶年老体弱,她又肿又疼的右脚将她折磨地痛苦不堪。有一天,罗比想到了巴特先生——一个著名的发明家。巴特先生发明了返老还童药。这药使罗比奶奶变成了一个可爱的小姑娘。“小奶奶”给大家带来了许多快乐。可这也有“副作用”——彻底打乱了大家的生活。还好,巴特先生用时光机让巴特太太,取回了解药。大家生活终于正常了。

  在这本书中,有十分多想象的部分。一架直冲云霄的自动扶梯,一个古怪的实验室,神秘的分解物体机器,能飞的真丝雨衣……这一切的一切都是作者利用自己充分的幻想将它们形象地展现在我们眼前。作者也利用自己独特的想象把我们带进了一个又一个扣人心弦的故事殿堂。

  在这本书中,有许多关于爱的故事。回到童年的“小奶奶”给罗比和他的伙伴添了无数个麻烦。但他们并不介意,而是像对待亲人来爱护“小奶奶”。特别是巴斯蒂,他赌上自己的生命,冒险坐上时光机和巴特太太穿越到过去,取解药。让我感受到他们的善良,这一份爱十分珍贵,感到着所有读者。

  在这本书中,有着一个真理。虽然奶奶以前很想返老还童,但一旦这么做了,奶奶又很后悔。世间万物都有自己的规律,我们不可以随意去改变他们。

  这本书有着千万个神奇元素,让读者们心驰神往,也让我们收获成长。

《药》读后感5

  这个暑假,我读了鲁迅先生的一些短篇作品,其中一篇《药》第一次看的时候很诧异,也不是很懂,一共读了五遍,才基本理解了,也有了一些感想。

  《药》主要写了老栓夫妇的儿子得了一种病——“痨病”,在那时是难一治好的。他们就听信别人的谣传,夜里托人高价买来了一种药“人血馒头”(当时都认为吃了沾有别的孩子血的`馒头,就可以延长自己孩子的生命),然后满怀希望地让儿子小栓吃了这特殊的药,可结果儿子小栓还是死了。后来,母亲去儿子的坟头,碰见了隔壁坟也有一个母亲给儿子上坟,她并不知道隔壁坟埋着的就是死后血被用来做人血馒头的小孩。

  说实话,刚看这篇文章的时候有点害怕,也有很多疑问。有病为什么不去医院看呢?还有就是那个被用来做人血馒头的孩子只不过偷了一点东西,怎么大人就把他打死了?后来我又认真看了几遍,还和妈妈进行了讨论,明白了那个时候封建迷信和科学落后使人很愚昧,鲁迅先生用讥讽的语言、用简单的一个“药”字引出了一个令人深思的故事。

  在故事中有一段描写让人害怕和震惊:“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一个浑身黑色的人站在老栓面前,眼光正像两把刀,刺得老栓缩小了一半。那人一只大手,向他摊着;另一只手却撮着一个鲜红的馒头,那红血竟还一点一点地在往下滴着……

  这个故事让我们明白封建社会的无知和一些所谓的礼教是致人于死地的原因,鲁迅觉得真正医好的药,不是什么人血馒头,是人们需要有抗争的精神。

《药》读后感6

  小乔治实在没法喜欢他姥姥,因为他姥姥脾气坏透了,不停的唠叨。

  小乔治的父母不在家时,姥姥就开始*他,让小乔治为她倒茶时,稍晚一点,姥姥就大发雷霆,说小乔治是个小懒虫。一天,爸爸妈妈又出去了,小乔治便想整治一下姥姥。

  每天上午11点,姥姥都要喝药。小乔治自己配药给姥姥喝,他用了沐浴露、洗发水、牙膏、化妆品、擦鞋油、地板蜡等很多只要他能找到的东西,他家有个农场,所以他还配上了专门治家禽生病的药,有治鸡、马、牛、猪生病的药,再加上机油、防冻霜、油脂等等,用大锅在火上炖了半小时,火要多大就有多大。药熬好了,姥姥只喝了一勺,就想吞了一根火棍一样,姥姥迅速长高,最后竟然捅破了乔治家的屋顶。

  爸爸看到后,让乔治用“灵药”让家禽也长大。母鸡吃药后,下的鸡蛋够乔治全家人吃20天。爸爸又让乔治配药,可是乔治没有记住当时的配方。他配置的“灵药2号”母鸡吃后,只有腿发生了变化,竟然长到了10米。他配置的“灵药3号”,母鸡吃后,只有脖子发生变化,脖子长到了5米长。他配置的“灵药5号”使母鸡变成了小米粒一样大。姥姥看到后,自己喝了50勺,变成了小得看不见的人。

  乔治的“魔药”太神奇了。我也想尝试一下乔治的“灵药1号”,让我变成巨人,成为超级灌篮高手。我也想发明“灵药6号”,使人变成小鸟的模样,在天空自由自在的飞翔。

《药》读后感7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叫,《生命的药方》,读了以后,我深受启发。

  生命的的药方是我们四年级下册的一篇选读课文,妈妈说:“生命的药方这个故事很值得我看。”于是我看了,书中的故事是这样的德诺十岁那年得了艾滋病,比他大四岁的艾迪是他从小玩到大的朋友,艾迪在杂志上看见一则消息,说新奥尔良的费医生找到了能治疗艾滋病的植物,艾迪边和德诺一起用木板和轮胎做了一种很结实的船,准备去新奥尔良找费医生,但是因为水里的一块玻璃把船割破进了水,德诺的病也越来越严重只好半路返回,所以没找到,他们给那家杂志社写信,希望他们能够帮忙找到费医生,结果却查无音信,秋天的一个下午,德诺走了,三天后德诺躺在了长满青草的地下。

  这个故事讲了艾迪和德诺的友情,德诺得了艾滋病,伙伴们全都躲着德诺,就艾迪还跟德诺玩耍,这是一份多么可贵罕见的友情啊!德诺得了传染病,没人陪他,他的心情无比失落,简直就是冰天雪地中的递交,而艾迪的关心犹如春风温暖这德诺的心,艾迪明知道可能会染上艾滋病,却还跟德诺玩,如果我们每个人都有这样的友情。那该多好啊!德诺与艾迪的友情比天还厚,是一份牢不可破的友情在德诺走后,艾迪说他没能治病的药,艾滋病是绝症,他却这么说,看出艾迪很重视这一份友情,从这一点可以看出他们俩人的友谊,而且艾迪在医院配德诺安心地离开。文章题目叫《生命的药方》,是因为德诺一生的病其实是孤独,艾迪给了德诺快乐、友情,德诺一直为有艾迪这个朋友而满足。

  生命是一个多咱的旅程,一路上有春风伴随,达尔文有句话是说友谊的:谈到名声、荣誉、快乐、财富这些东西如果同友情相比,他们都是尘土,从话里看出友情无比珍贵。作文

《药》读后感8

  在鲁迅的文章《药》中,老栓为了救他的小孩,迷信这种人血馒头可以救人一命,不惜花大把大把的银子,在茶馆中卖力工作,为的就是替儿子买来人血馒头,这是一种何等伟大而无奈的父爱。这种迷信表现出当时*社会中处处充斥的愚昧、无知和迂腐,却同时反映出*传统社会中敦厚、朴实的温情。

  有很多人说华老栓夫妇爱子,我认为恐怕不是的,他在茶馆中忙碌了大半辈子,勤勤恳恳地劳动,为儿子治病而省吃俭用。为儿子治病掏出积攒多年的洋钱,就只换取了几个人血馒头,愚昧落后的表现!试想一下如果华家有好几个儿子,小栓生了病,那么华老栓还会如此尽力吗?恐怕不会这样,他们应该只是为了传宗接代才不惜一切代价救儿子的命。

  夏四奶奶是夏瑜的母亲,她硬着头皮去给儿子上坟,她感到羞愧,因为她认为儿子的光荣就义,英勇牺牲是有损祖颜的事。母亲对儿子不以为荣,反以为耻。不理解,不支持儿子,是一个做母亲的悲哀!她认为花环是儿子显灵,希望乌鸦飞到坟头,是一个封建迷信者的悲哀!

  鲁迅先生将当时整个社会的风气浓缩到简短的文字中,字里行间都表现出残酷的社会现实。

《药》读后感9

  今天,我读了鲁迅的《药》,它给我的感触很大。

  它主要讲的是,茶馆主人华老栓夫妇,为儿子小栓买人血馒头治病的故事。这本书揭露了当年社会的黑暗现象。

  想当年鲁迅本来是从事医学的。有一天,有一个*人将要被*派在光天化日之下处死了,到了行刑的时间了,刑场周围围了一大群人,他们都是*人。那些人,眼看着那个人将要被处死了,竟然没有一个人敢去阻止。他们全部都在看热闹,这和日本人拿*当风景看有什么两样呢?鲁迅看后十分气愤,他想,*人得的不是身体上的病,而是心理上的病呀!医学是救不了他们的,只有利用文章才会使他们从迷惘中清醒过来,于是鲁迅就选择弃医从文,写下了许多的文章。

  文章是附有魔力的东西,只有写的有哲理才是好的文章,如果,写成了流水账,那就是侮辱我们的文化呀!

  教师评语:小作者从鲁迅的《药》中,能够感受到其中深刻的道理,用浅显易懂的语言描绘出书中的精华所在,由此可见文笔非同一般。

《药》读后感10

  前几天,我读了小乔治神奇魔药这本书。里面的内容十分引人入胜,让人一拿过来看就不肯放下。

  这本书主要讲了这样一个内容:从前有个叫乔治的小朋友,一次,他和姥姥在家,那个姥姥穷凶极恶,整天就知道哀声叹气、怨天怨地,并且与众不同。她的饭是那令人作呕的毛毛虫、鼻涕虫、甲虫。样子呢,也很难看。远远忘去,就像一个老古董。这简直就是投的胎。那天,姥姥一见乔治的父母出去了,就净对乔治发牢骚,还对乔治说一些恐怖的东西。乔治终于忍不住了,于是就开始做他地神奇的魔药。因为姥姥要吃一瓶棕色的药,所以乔治准备来个狸猫换太子,把这瓶药换成了神奇魔药。很快,药就做好了。当乔治把这半瓶药送给姥姥时,姥姥立刻感到了不舒服。接着,他又给动物们也尝了一下,动物们都变大了......

  读了这个故事,我想:那个姥姥好凶恶呀!竟叫乔治不要升高长大!人本来就是要长高长大的,如果不长高长大,还有用的啊?吃的还都是虫子,世上还有吃这样食物的人,真是匪夷所思、不可思议。能得到这样的下场,真是理所应当。但小乔治也真是个聪明至极的人,竟想出了一个那么绝妙的主意。就算我是乔治,也是想破脑筋也想不出来。虽然我也做类似的“毒药”,但是和小乔治的相比,有着天壤之别,可以说是小巫见大巫。

  这本书,告诉了我们一个深刻的道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一个人,如果他(她)很善良,那么终究会得到快乐、幸福;但如果一个人凶恶,那坏的回报也将会跟他一身,使他痛苦不堪。让我们一起做一个善良的人吧!


药读后感怎么写(扩展5)

——《简爱》读后感怎么写3篇

《简爱》读后感怎么写1

  《简爱》中的主人公简爱小时候父母就相继逝去,按舅舅的遗愿到舅妈里德太太家居住。在那里,简爱没有尊严,还常常要忍受表哥表姐们的打骂,受各种如罪犯般的虐待,没有童年应有的快乐与幸福,没有应属于自己的自由。后来她被舅妈像扔包袱一样扔到了劳渥德学校。她所在的这所学校没有充足的食物,没有好的教师,条件极差。

  但是简爱并没有悲观消极,在那里学会了许多东西,例如,弹琴、异国语言、纺织等。后来成为了一名知识丰富的教师,被应聘到桑菲尔德当家庭教师。后来她和她的主人罗切斯特先生互相产生了爱慕之情,并结了婚。但是当简爱发现罗切斯特先生已有妻室时,无奈于罗切斯特的前妻的破坏之下,她辞了职,一路流浪到了圣约翰家住下,找到了自己真正的亲哥哥姐姐,后来继承了亲叔叔的一份巨额遗产,变成了有钱人。但她心里一直深爱着罗切斯特,毅然抛弃巨额财产回到了罗切斯特的身边。可是她看到她曾经爱过的人现已双目失明,腿残废了。原来的豪宅变成了一片废墟。简爱还是义无反顾的要和她爱的人幸福的生活下去。

  简爱,她让我敬佩。以前,她没有尊严,没有属于自己的一切,但她用自己坚强不息的精神,努力的劳动创造出了属于自己的另一种生活。

  她,在被人逼得没有尊严的时候,依然还是不放弃自己的未来,不愿成为别人的傀儡,立志要走向成功的红地毯。

  而我的妈妈,她就是一个拥有简爱的那种坚韧不拔的精神的人。她也努力、顽强的生活下去,靠着自己的劳动在社会上走出自己精彩的未来之路。我记得妈妈曾经对我说的一句话:“孩子,将来我不希望你继人膝下,要永远坚持不懈的朝着自己的目标进发。我不要你做默默无闻的小草,我要你做草丛中的牡丹花。你需要学习更多的知识,挖掘自己的能力,进入社会高端,这样才不会让社会的黑暗给吞没。你看妈妈,不就是靠自己的知识和劳动来创造了令我自豪的成果么?当然,这还不够。等妈妈再赚了钱,就继续一步一步升高妈妈的地位层次。你要以妈妈为榜样,来靠自己的双手亲自创出未来的精彩人生,不要靠着别人去生活。这样,自己亲手创成的人生之路走起来才会觉得自豪!”

《简爱》读后感怎么写2

  暑假,闲来无事,便捧起世界名著——《简爱》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

  文中的女主简爱是一个命运悲惨的女孩,她出生于一个穷牧师家庭。不久父母相继去世。幼小的简·爱寄养在舅父母家里。舅父里德先生去世后,简·爱过了10年受尽歧视和虐待的生活。舅母把她视作眼中钉,并把她和自己的孩子隔离开来,却在儿子对简爱毒揍时不劝阻。从此,她与舅母的对抗更加公开和坚决了,简被送进了罗沃德孤儿院,还被舅母说成爱撒谎的坏孩子。

  孤儿院教规严厉,生活艰苦,院长是个冷酷的伪君子。简·爱在孤儿院继续受到精神和肉体上的摧残。由于恶劣的生活条件,孤儿院经常有孩子病死,她最好的朋友海伦在一次大的疾病中去世了。这次疾病也使孤儿院有了大的改善。简·爱在新的环境下接受了六年的教育,并在这所学校任教两年。由于谭波尔儿小姐的离开,简·爱厌倦了孤儿院里的生活,登广告谋求家庭教师的职业。桑菲尔德庄园的女管家聘用了她。庄园的男主人罗切低斯特经常在外旅行,她的学生是一个不到10岁的女孩阿黛拉·瓦朗,罗切斯特是她的保护人。最后,她以坚强的"品质,收获了幸福。

  简爱,一个性格坚强,朴实,刚柔并济,独立自主的女性,她出身卑微,相貌*凡,但她并不以此自卑。她蔑视权贵的骄横,嘲笑他们的愚笨,显示出自立自强的人格和美好的理想。她有顽强的生命力,从不向命运头,最后有了自己所向往的美好生活。在金钱面前,她也有不俗的表现。在获得叔叔的遗产,一夜之间由赤贫变为富有的时候,她立即就把大部分的遗产转赠给贫困的表哥、表姐。在她的心目中,亲情比金钱更为重要。这不应该让我们学习吗?

  而现在的时代,学生们都在攀富,今天名牌书包,明天世界环游,在遇到困难时选择的只有退缩,没有克服。这不单单是指别人,也是谴责我自己。读了《简爱》后,她教会了我坚强地面对生活中的挫折,她也同样教会了我要*等对待生活中的事物以及各式各样的人,她还教会了我要在生活中自强自立……

  我又反复看了好几遍,使我眼眶湿润。漫漫长路上,《简爱》是我的精神财富,它将陪伴我一生。


药读后感怎么写(扩展6)

——春读后感怎么写

春读后感怎么写1

  我手捧着朱自清爷爷的文选,读着读着,我脑子里浮现出一副美丽的景象,我更加爱上了“春天”。

  一副春天特有的景象:桃树,梨树,杏树上都开满了一朵朵娇艳的花,有的红的像熊熊烈火,有的粉红粉红的,像天上的朝霞,有的洁白的像雪花,花儿散发着迷人的香味,闭上眼睛,树上仿佛结满了桃子,杏子,梨子!蝴蝶,蜜蜂围着花儿翩翩起舞,野花数不胜数:杂样儿,有名字的,无名字,都像赶集似的聚在草丛里,像一只只彩色的眼睛,像一棵棵闪烁的星星,一闪一闪的调皮地眨着眼睛。在朱爷爷的笔下,春草是如此的天真烂漫、活泼可爱。“园子里,田野里,瞧去,一大片一大片满是的。坐着,躺着,打两个滚儿,踢几脚球,赛几趟跑,捉几回迷藏。”如果作者没有发自内心的由衷的喜爱之情,怎能写出这等精彩之笔!在朱爷爷笔下,春风、春雨都显得那么美。风中的柳枝是多么温柔,风中的乐声是多么动听,风中的气息是多么令人心旷神怡!还有,那绵绵的春雨像牛毛、像花针、像细丝、像薄烟,表现了飘渺朦胧之美。我读着读着,仿佛正在春风中尽情地欣赏一部春天的乐章,一幅春天的写意画。朱爷爷对春天真挚的赞美之情,已不留痕迹地融入了景物描写之中,让我读来回味无穷。

  而令我感触最深的还是《春》的文中最重要的一句话是:“一年之计在于春,刚起头儿,有的是功夫,有的是希望”。是呀,春天代表着绿色,寓意着复苏,象征着希望。当春风轻轻地吹过,春姑娘的脚步走遍大地,她告诉人们该翻田播种,农民们听到春姑娘的叫声,家家户户忙忙碌碌,欢声笑语犁田翻地,播种插秧,田间变成了欢乐的戏院。水塘中的青蛙也奏着唱着春歌,正如杜甫诗中所说“听取蛙声一片,稻花香里说丰年。”这忙碌的田间却成一幅生机勃勃的.闹春图。

  小朋友们告别了严寒的冬天,春姑娘高高兴兴像春燕一样飞进了学校,学校立即从冬眠中醒了过来,花开得更红,草变得更绿,小朋友们也更加美丽,容光焕发。是春姑娘给了我们勃勃生机,一年之季在于春,我们是祖国春天的花朵,要努力学习回报祖国对我们的培育。

  我们只有在春天播下希望的种子,到秋天才会有累累硕果。而我们小学五年级不正是我们人生的春天吗?到了我们秋天的收获,我们现在难道不应该付出汗水和努力吗?

  我热爱春天,歌颂春天,但我更珍惜春天!


药读后感怎么写(扩展7)

——*的葬礼读后感怎么写

*的葬礼读后感怎么写1

  由于我有一次性买多本书的习惯,这本书被搁在床头那摞高高的书里盖灰尘,直到那天睡觉时做梦,手一伸碰倒了那摞书,那高高的书堆一下子砸了下来,把我砸了个七晕八素,而那本书也跌到了我跟前,清醒过来后我随手翻了起来。

  这是描写*一个*家庭六十年间的兴衰,三代人的命运浮沉,两个发生在不同时代,有着不同的内容却又交错扭结的爱情悲剧,故事的开头是一个花甲妇人,手提一盒蛋糕,脚步匆匆的往一座北京四合院走去,路上的风景是她所熟悉的,引起了她对往事的感慨,到了四合院门前,她又犹豫了,手抬起了又放下,始终不敢去碰那门钱上被岁月所腐蚀成黑色的铜环,一扇门,隔着两个世界。

  韩子奇是一个孤儿,机缘巧合被北京一家琢玉匠人梁亦清收做徒弟,梁亦清有两个女儿,大女儿梁君壁和小女儿梁冰玉,后来梁亦清因劳累而瘁死,韩子奇为继承师傅的家业,不惜忍屈*,投入到死对头蒲寿昌门下,专心学习玉器行的经营经验,三年后重回梁家,娶梁君壁为妻,并在英国商人亨特的帮助下,重振师傅的家业奇珍斋,十年后,奇珍斋名冠北京玉器行,与此同时,“七七卢沟桥“事变,一场为期八年的血战在北京展开,韩子奇被迫带着费尽半生心血收集来的奇珍异宝和师妹梁冰玉远渡英国,而在英国,希特勒对伦敦进行了疯狂的轰炸,战争中,孤苦无依的韩子奇和梁冰玉结合在一起,并有了一个女儿韩新月,战争过后,韩子奇带着梁冰玉和女儿回到了故土,梁冰玉不知该如何面对胞姐,选择了离开,三岁的韩新月留在了北京,称梁君壁为“妈妈”。长大后的韩新月美丽而聪慧,考上了北京清华大学,而一直固守传统观念的梁君壁很讨厌她,却又不得不装作什么都不知道。在大学,韩新月爱上了年轻的老师楚雁潮,却在一次意外中被检查出患有先天性心脏病,休学,住院,失望,绝望,求死,这一路都是楚雁潮在默默的支持她,鼓励她,让她一次次的振作起来,但人类的力量毕竟有限,美丽的少女最终撒手人寰,留下了无限的遗憾······

  这是第一本让我感觉把“爱情”这个抽象词表达得那么真实的书,当新月卧病在床,知道自己的病已经不是现代医学可以力所能及的时候,她请求楚雁潮放弃自己,任自己自生自灭,楚雁潮愤怒了,他向新月解释:“爱是什么?爱就是火,火总是光明的,不管那熊熊燃烧的是煤炭还是木材,是大树还是小草,只要是火,就闪耀着同样的光辉!爱就是爱,它是人类自发的美好情感,我因为你才爱你,此外没有任何目的,不要用‘自我牺牲’这样的词来贬低我,我们双方都不是祭坛上的羔羊,我们付出了爱,也得到了爱,爱得越深,爱得强烈,爱得长久,这就是一切!”

  如此真挚的情感,让我不得不感动,老天怎么如此残忍,去伤害一个被众人寄予厚望的生命,她这么美丽,这么优秀,她是韩子奇暮年时活在世上唯一的希冀,她是哥哥韩天星用心爱护的妹妹,她是楚雁潮最看好的外语人才,可是就是这么美好的一个女子,偏偏成了当代落后医学的牺牲品,当她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仍坚持着断断续续的呼吸,就为了见楚雁潮最后一面,但她最终没能如愿,在用尽力气直呼喊出一个“楚”字后,离开了这个曾经让她辉煌精彩的活了十九年的世界······

  这里又顺带了另一段悲剧爱情,主角是她的哥哥韩天星和她高中时的挚友陈淑彦,韩天星爱上了和他同在一家工厂工作的朴实女孩容桂芳,可是他的母亲梁君壁看不起容桂芳的家世,用离间计离间了他和容桂芳,两个相爱的人因为误会咫尺天涯,在新月病重的情况下,韩天星娶了陈淑彦,没有爱情的婚姻,却也为韩家延续了香火。

  最后一章“玉别”,以一首苏轼的“水调歌头”落幕,韩家遭遇了巨变,倾覆了韩子奇“*公务人员”的地位,抄家,赶人,韩子奇在打击中死去,怀着对女儿的思念,怀着没能见上梁冰玉最后一面的遗憾,死不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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