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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山东佩戴党徽规定

发布时间:2022-06-10 19:36:02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山东佩戴党徽规定,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2022年山东佩戴党徽规定

山东佩戴党徽规定3篇

山东佩戴党徽规定篇1

关于中国共产党员佩戴党徽规定

  《关于中国共产党员佩戴党徽规定》

  年月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

  党徽是党的象征,是党员身份的标志。自觉佩戴党徽,既是党员形象的具体反映,也是每个党员自身觉悟和组织纪律的一种外在表现;
既有利于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加强自我教育,又便于密切党群关系,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树立党员形象。为进一步保持和扩展党的先进性,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更好展示党员光辉形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市创先争优办《关于推行党员佩戴党徽上岗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党徽佩戴对象和场合

  第一条 佩戴的对象

  党徽佩戴的对象为局机关、市西南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市乡镇企业干部学校和市中小企业信用与担保协会党总支所属党支部的在职在岗全体共产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第二条 佩戴的党徽

  佩戴的党徽为局机关党委统一发放的党徽。

  第三条 佩戴的部位

  佩戴党徽应当严肃、庄重。党徽应佩戴在外衣左胸中间位置。党徽若与其它徽章同时佩戴,应将党徽置于其它徽章之上。

  第四条 佩戴的场合

  党员必须在以下场合佩戴党徽(在进行对外公务交往时不适宜佩戴党徽的除外):

  (一)在正常上班工作时;

  (二)遇有节假日调整的上班工作时;

  (三)特定场合指定需要佩戴党徽徽章时;

  (四)参加本单位举行的集体活动或集会时

  (五)外出参加活动或工作需要佩戴党徽徽章时;

  (六)其他原因需要佩戴党徽徽章时。

  党徽佩戴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 佩戴党徽是每个共产党员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创先进、争优秀的外在体现,也是亮出党员身份、履行党员义务、增强党员意识、接受群众监督的有效举措,所有在职在岗的共产党员要自觉按规定佩戴党徽,自觉维护党的光辉形象。

  第六条 各党支部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自觉按规定佩戴党徽,发挥模范表率作用,以党员领导干部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第七条 党员要自觉维护党徽的尊严,对破损、污损、褪色的党徽要及时更换。党员要对党徽妥善保管,避免丢失和损坏。

  第八条 党徽丢失或损坏,党员个人应及时向所在党支部书记报告,并写出书面申请,由局机关党委派员核实后予以补发。

  第九条 党徽限于党员本人佩戴,严禁出借非党人员佩戴。违反规定者,一经发现并经核实后给予批评教育,直至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条 党员被开除党籍时,应上交党徽。

  第十一条 党支部书记是督促和监督党员佩戴党徽的主要负责人,其职责是监督和检查党员按规定佩戴党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全体党员要相互监督和共同遵守。

  第十二条 机关党委不定时检查或抽查各党支部党员佩戴党徽的情况,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年度党建工作进行考核。

  第十三条 各党支部对党员佩戴党徽的情况进行检查、管理和监督,对不按规定佩戴党徽的党员要给予批评教育;
连续次不按规定佩戴党徽的,取消其年度党内一切评优评奖资格;
对于多次不遵守规定的,党支部要采取措施进行重点帮教,督促整改。

  第十四条 各党支部可根据本规定,结合本支部实际情况,制定中共党员佩戴党徽考核办法,促进党员长期坚持按规定佩戴党徽,并形成良好习惯。

  第十五条 本规定从印发之日起执行。

山东佩戴党徽规定篇2

关于佩戴党徽的具体要求

为扎实开展“三亮”活动,营造创先争优活动浓厚氛围,进一步增强党员责任意识、自律意识和服务意识,现就公司党员佩戴党徽提出具体要求。

1、党徽佩戴

第1条 佩戴的对象

在职党员(包括预备党员)必须佩戴党徽。

第2条 佩戴的党徽

党员佩戴党徽是一项严肃工作,党员佩戴的党徽必须为公司党委统一发放的党徽。

第3条 佩戴的部位

佩戴党徽应该严肃、庄重,党徽统一佩戴在外衣左胸前醒目位置。党徽若与其它徽章同时佩戴时,应将党徽置于其它徽章上方。

第四条 佩戴的场合

党员须在以下场合佩戴党徽:

1、履行工作岗位职责期间;

2、出席重要会议或参加党内重要活动期间;

3、参加大型集体活动(如党员志愿者服务、党员集体宣誓等)或重要节假日(如劳动节、建党节、国庆节等)期间;

4、其他需要佩戴党徽的场合;

党员在私人活动场合可不佩戴党徽。

2、佩戴党徽的管理和监督

第5条 党徽由公司党委统一下发至各基层党组织。党员要自觉维护党徽的尊严,妥善保管,避免丢失和损坏,对破损、污损、褪色的党徽要及时更换。对故意玷污、损毁党徽的,一经发现并核实考核党员所在单位3分/人次。

第6条 党员所佩戴的党徽丢失或损坏时,应及时向所在党支部书记报告,并写出书面申请,经公司思想政治工作部核实后,由党员自行付费予以补发。

第7条 佩戴党徽是每个共产党员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创先争优的外在体现,也是亮出党员身份、履行党员义务、增强党员意识、接受群众监督的有效举措。公司全体共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自觉按规定佩戴党徽,维护党的光辉形象。对不按规定佩戴党徽或佩戴非统一党徽的,一经发现并核实考核党员所在单位1分/人次。

第8条 党徽限于党员本人佩戴,严禁出借非党人员佩戴,对违反规定者,一经发现并核实考核党员所在单位1分/人次。

第9条 各单位党支部书记是督促和监督党员佩戴党徽的主要负责人,必须监督和检查支部党员按规定佩戴党徽。公司全体共产党员要相互监督和共同遵守。

第十条 公司党委将适时组织检查或抽查各单位党员佩戴党徽的情况,并将党徽领取、佩戴、管理等纳入绩效考核。

山东佩戴党徽规定篇3

******有限公司党支部

“亮身份、明职责、做表率”活动总结

在******有限公司内,谁是共产党员一看便知。工作服上镶嵌着一枚枚鲜红的党徽,在阳光的照耀下格外的光彩夺目,成了微山县友信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内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我公司党支部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中,结合每个党员的不同情况,在党员中开展“亮身份践承诺”活动,以充分发挥党员在急、难、险、重生产工作中的骨干作用。现在各个生产岗位上都能清晰的看到 “党员先锋岗”标示牌。同时,党支部对每名党员实行动态管理,党员‘亮’出身份,在生产工作中让职工群众监督党员的一言一行,以扩大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并对职工反映的情况及时跟踪调查,按时召开党员大会,对党员的表现进行总结,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有效整改,以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胸前佩带着党徽,让我感到自豪。我是党员,在工作中我不带头谁带头,越是困难越得干在前,党员的本色不能忘”,这是我公司财务部***部长道出了自“党员承诺”以来自身践行“党员亮身份”活动的深刻体会。他作为一名兢兢业业、认认真真的老党员是这样想,也是这样做的。

“一个党员就是一面旗帜”、“这样的党员值得信赖”。面对着党员“亮身份、明职责、做表率”的行动职工们无不称赞。通过“党员亮身份”活动,不断激发了党员和职工群众在生产工作中的积极性,有效地为安全生产经营工作助推活力,同时也为我公司党支部基础建设夯实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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