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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园防台风暴雨应急预案3篇【优秀范文】

发布时间:2023-03-26 19:54:02

公园防台风暴雨应急预案1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预防灾害性天气、减轻气象灾害,规范气象灾害预警防范工作,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街道实际,制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园防台风暴雨应急预案3篇【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公园防台风暴雨应急预案3篇【优秀范文】

公园防台风暴雨应急预案1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预防灾害性天气、减轻气象灾害,规范气象灾害预警防范工作,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山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山东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

  《山东省自然灾害风险防治办法》

  《山东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淄博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张店区恶劣天气灾害应急预案》

  国家和地方*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张店区公园街道应由公园街道处置的台风、暴雨、暴雪、寒潮、大风、沙尘暴、高温、雷电、冰雹、霜冻、大雾、道路结冰恶劣天气灾害预警防范工作。

  1.4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是党委和*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依靠群众,积极预防和最大限度地减少恶劣天气对人民群众的危害,是各级党委和*的重要职责。

  坚持预防为主原则。把加强基础工作,增强预警分析,做好预案演练,提高防范意识,将预防与应急处置有机结合起来。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全面提高社会抵御灾害风险能力。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气象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气象灾害损失向减轻气象灾害风险转变。高度重视减轻气象灾害风险,充分发挥气象预报预警作为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坚持广泛参与的原则。调动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把社会、民众的参与同*管理有效地结合起来,形成*、企事业单位和志愿者队伍相结合的恶劣天气处置应对体制,实现恶劣天气应对的社会化。

  2运行机制

  街道恶劣天气灾害预警防范指挥机制,街道参照本预案,组织建立健全恶劣天气灾害预警防范指挥机制。按照相关规定,做好灾害预警发布、灾情处置救援、受灾人员安置以及灾情信息统计上报。

  3监测预警

  根据区监测部门和应急管理部门的预警信息开展街道预警工作。

  4预警发布与传播

  市气象部门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形式统一发布气象灾害预警。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级别一般分为四级,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严重程度依次加重,蓝色预警信号为最低级别,红色预警信号为最高级别。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内容包括气象灾害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防御指南和发布单位等。

  宣传部门要通过多种宣传手段,创新媒体传播方式,积极弘扬社会正能量,宣传党和*采取的有效措施,引导社会舆论。

  5预警联动防范

  气象灾害种类多,影响面广,常伴随次生衍生灾害发生,涉及多个部门和行业,根据气象预警,联动防范是有效防抗气象灾害的关键环节。

  街道办要根据不同气象灾害分类防范。

  5.1分类防范

  5.1.1台风

  街道办要根据部门职责和台风预警信号,按照应急预案有关标准,适时启动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

  街道办负责指导协调辖区内台风等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承担重大灾害救援指挥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

  驻地派出所、城管中队负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秩序。协助有关部门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保护国家财产和群众生命安全。

  驻地交警中队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及时疏导受灾地区的道路交通,必要时实施严格交通管制等措施,保障指挥、抢险、救灾车辆优先通行及其他与职责相关的防台风抢险工作。

  街道建管办指导做好房屋建筑、市政园林工程、燃气和供热工程的安全工作,按规定实施所管理工地停工停产;指导和监督物业服务企业,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履行行业职责。

  街道城管中队负责督促查处擅自占用河道、棚盖河道的违法行为,清理拆除河道乱搭建临时设施,负责户外广告牌的防台风安全。

  街道文体站及时发布旅游安全提示和出游预警信息,指导旅游企业做好旅游安全工作;指导协调旅游景点疏散游客和做好防灾避险救灾工作;必要时督促关闭旅游景点或设施。

  街道民政办开展社会福利机构的防台风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按照网格区域划分,排查辖区内流浪人员,并及时采取救助措施。

  其他委办按照职责做好相关领域的台风防御和应对工作。

  5.1.2暴雨

  街道办要根据部门职责和暴雨预警信号,按照应急预案有关标准,及时开展相关工作。

  街道办负责指导协调辖区的暴雨等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承担重大灾害救援指挥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

  驻地派出所、城管中队负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秩序。协助有关部门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保护国家财产和群众生命安全。

  驻地交警中队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及时疏导受灾地区的道路交通,必要时实施严格交通管制等措施,保障指挥、抢险、救灾车辆优先通行及其他与职责相关的防暴雨抢险工作。

  街道城管中队负责督促查处擅自占用河道、棚盖河道的违法行为,清理拆除河道乱搭建临时设施,保证城市行洪畅通安全,负责户外广告牌的防汛安全。

  街道农服办负责组织协调抢险和救灾工作所需农业机具,指导预防暴雨对种植业、畜牧业和渔业的影响;组织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

  街道文体站及时发布旅游安全提示和出游预警信息,指导旅游企业做好旅游安全工作;指导协调旅游景点疏散游客和做好防灾避险救灾工作;必要时督促关闭旅游景点或设施。

  其他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做好相关领域的暴雨防御和应对工作。

  5.1.3暴雪

  街道办根据部门职责和暴雪预警信号,按照应急预案有关标准,及时开展相关工作。

  街道办负责指导协调辖区内暴雪等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承担重大灾害救援指挥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

  驻地派出所和城管中队加强辖区内巡逻,及时处理公共安全突发事件。

  驻地交警中队负责加强冰雪天气交通管理和疏导,组织清理交通事故车辆,并根据路况对陡坡路段实行交通管制或限速行驶。

  街道办协调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组织专业队伍开展城区主次道路、高架路、立交桥行车道的清雪除冰工作。

  街道建管办组织供暖、供气行业落实防冻措施,加大对建筑工地的巡查,重点对深基坑、起重机械、临建设施、燃气管道、供热管道等重点部位开展隐患排查。

  街道文体站及时发布旅游安全提示和出游预警信息,指导旅游企业做好旅游安全工作;指导协调旅游景点开展景区及其出入口除雪清冰工作;必要时督促关闭旅游景点或设施。

  街道计生办负责“120”协调上报工作,确保因灾受伤人员第一时间得到救治。

  街道民政办加强对脆弱人群的关怀、帮助,按照网格区域划分,加大对火车站、汽车站、涵洞、公园等场所的巡查力度,及时开展社会福利机构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针对辖区内的流浪人员,采取救助措施。

  其他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做好相关领域的暴雪防御和应对工作。

  5.1.4寒潮

  街道办根据部门职责和寒潮预警信号,按照应急预案有关标准,及时开展相关工作。

  街道办负责指导协调辖区内寒潮等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承担重大灾害救援指挥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

  驻地派出所和城管中队加强辖区内巡逻,及时处理公共安全突发事件。

  街道建管办组织供暖、供气行业落实防寒、防冻措施,加大对建筑工地的巡查,重点对深基坑、起重机械、临建设施、燃气管道、供热管道等重点部位开展隐患排查。

  街道文体站及时发布旅游安全提示和出游预警信息,指导旅游企业做好旅游安全工作;指导协调旅游景点疏散游客和做好防灾避险救灾工作;必要时督促关闭旅游景点或设施。

  街道民政办加强对脆弱人群的关怀、帮助,按照网格区域划分,加大对汽车站、涵洞、公园等场所的巡查力度,及时开展社会福利机构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针对辖区内的流浪人员,采取救助措施。

  其他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做好相关领域的寒潮防御和应对工作。

  5.1.5大风

  街道办根据部门职责和大风预警信号,按照应急预案有关标准,及时开展相关工作。

  街道办负责指导协调辖区内大风等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承担重大灾害救援指挥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

  街道建管办指导房屋市政施工在建项目做好防风准备,加大对建筑工地的巡查,重点对深基坑、起重机械、临建设施、燃气管道等重点部位开展隐患排查,必要时停止作业。

  街道城管中队加强城市运行保障工作;采取措施,巡查、加固城市市政公用设施。

  街道农服办指导预防大风对种植业、畜牧业的影响,指导落实防御措施,组织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

  街道文体站及时发布旅游安全提示和出游预警信息,指导旅游企业做好旅游安全工作;指导协调旅游景点疏散游客和做好防灾避险救灾工作;必要时督促关闭旅游景点或设施。

  其他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做好相关领域的大风防御和应对工作。

  5.1.6沙尘暴

  街道办根据部门职责和沙尘暴预警信号按照应急预案有关标准,及时开展相关工作。

  街道办负责指导辖区内沙尘暴等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xx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承担重大灾害救援指挥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

  驻地*、交通等部门、单位依据各自职责采取应急措施,做好沙尘暴天气状况下的运输保障工作。

  街道文体站及时发布旅游安全提示和出游预警信息,指导旅游企业做好旅游安全工作;指导协调旅游景点疏散游客和做好防灾避险救灾工作;必要时督促关闭旅游景点或设施。

  街道安环站加强对沙尘暴发生时大气环境质量状况监测,为灾害应急提供服务。

  其他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做好相关领域的沙尘暴防御和应对工作。

  5.1.7高温

  街道办根据部门职责和高温预警信号,按照应急预案有关标准,及时开展相关工作。

  街道办负责指导协调辖区内高温等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承担重大灾害救援指挥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

  驻地派出所和城管中队加强辖区内巡逻,及时处理公共安全突发事件。

  街道建管办指导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户外和高温作业人员的防暑降温工作,必要时调整作息时间或采取停止作业措施。

  街道文体站对旅游景点、星级饭店和旅行社加强管理,督促采取防暑降温措施。

  街道计生办采取措施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高温中暑、食物中毒等救治需求。加强高温、辐射热伤害的知识普及宣传力度。

  其他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做好相关领域的高温防御和应对工作。

  5.1.8雷电

  街道办根据部门职责和雷电预警信号,按照应急预案有关标准,及时开展相关工作。

  街道办负责指导协调全区雷电等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承担重大灾害救援指挥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

  街道建管办指导房屋市政施工在建项目单位暂停户外作业。

  街道文体站及时发布旅游安全提示和出游预警信息,指导旅游企业做好旅游安全工作;指导协调旅游景点疏散游客和做好防灾避险救灾工作;必要时督促关闭旅游景点或设施。

  其他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做好相关领域的雷电防御和应对工作。

  5.1.9冰雹

  街道办根据部门职责和冰雹预警信号,按照应急预案有关标准,及时开展相关工作。

  街道办负责指导协调辖区内冰雹等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承担重大灾害救援指挥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

  街道文体站及时发布旅游安全提示和出游预警信息,指导旅游企业做好旅游安全工作;指导协调旅游景点疏散游客和做好防灾避险救灾工作;必要时督促关闭旅游景点或设施。

  其他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做好相关领域的冰雹防御和应对工作。

  5.1.10霜冻

  街道办根据部门职责和霜冻预警信号,按照应急预案有关标准,及时开展相关工作。

  街道办负责指导协调全区霜冻等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承担重大灾害救援指挥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

  其他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做好相关领域的霜冻防御和应对工作。

  5.1.11大雾

  街道办根据部门职责和大雾预警信号,按照应急预案有关标准,及时开展相关工作。

  街道办负责指导协调全区大雾等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承担重大灾害救援指挥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

  驻地派出所和城管中队加强辖区内巡逻,及时处理公共安全突发事件。

  驻地交警中队重点加强城区主干道路、重点路口的疏导管控,进一步提高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确保城区道路安全畅通。

  安环站协调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加强对大雾发生时大气环境质量状况监测,为灾害应急提供服务。

  其他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做好相关领域的大雾防御和应对工作。

  5.1.12道路结冰

  街道办根据部门职责和道路结冰预警信号,按照应急预案有关标准,及时开展相关工作。

  街道办负责指导协调全区道路结冰等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承担重大灾害救援指挥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

  驻地派出所和城管中队加强辖区内巡逻,及时处理公共安全突发事件。

  驻地交警中队重点加强城区主干道路、重点路口的疏导管控,进一步提高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确保城区道路安全畅通。

  街道城管中队协调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力量做好城市道路、桥梁、涵洞、隧道等的除冰工作,根据冰冻情况开展人工除冰、机械除冰、融雪剂除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除冰。

  其他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做好相关领域的道路结冰防御和应对工作。

  5.2预警科普

  5.2.1街道办应当组织开展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等渠道,广泛宣传普及气象灾害预警防范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知识,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公共安全和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全社会的避险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

  5.2.2完善公民安全教育体系。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应当在教育主管部门指导下,把气象灾害预警防范应急知识纳入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应急知识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与互救能力。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对学校幼儿园开展应急知识教育进行指导和监督。

  5.2.3街道办要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培训制度。新闻媒体应当无偿开展恶劣天气灾害预警预防与应急、自救与互救知识的公益宣传。企事业单位应当定期开展气象灾害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应急知识等方面的教育与培训。

  6应急保障

  党政办应保持与驻地电信运营商和电力部门的联络,为灾害处置现场提供应急通信保障和应急电力保障。

  7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公园街道办事处解释。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公园防台风暴雨应急预案2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做好洪水、台风、城市内涝等灾害事件的防范与处置工作,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保证防洪防台风工作有序、高效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

  1.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局机关、局属各单位洪水、台风灾害及期引发的衍生灾害和内涝灾害的预防和处置。

  1.3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组织机构

  成立仓山区园林局防台防汛工作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成员如下:

  总指挥:刘雄飞

  副总指挥:蔡青、陈子雄、包浩锦、陈核

  指挥部成员单位:局办公室、局安办、公园科、绿化科、规划科、财务科、各公园管理处、绿化工程养护队。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成员如下:

  主任:林健

  成员:吴音、李小娟、林善轲、郑建武、刘钢生、肖云*、陈清、林碧英、江成辉、吴胜

  2.2指挥部职责

  1、统一协调指挥我局系统防台防汛抗灾抢险工作,宣布启动、终止《仓山区园林局防台防汛抗灾抢险应急预案》。

  2、在区人民*和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领导下,贯彻执行相关决定、指令。

  3、组织召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参加的防台防汛抗灾抢险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上级有关指示,安排部署我局防台防汛抗灾抢险工作,制定各项防台防汛抗灾抢险应急措施。

  4、适时下达抗灾抢险各项命令,组织局各部门单位实施防台防汛抗灾抢险应急预案,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5、组织、动员全局干部职工参与防台防汛抢险救灾工作,指导灾后恢复和重建工作。

  2.3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及时接收、传达上级有关部门发布的台风、暴雨、内涝等情况信息和局指挥部的各项指令,了解掌握全局抗灾抢险工作的情况。

  2、提出防台防汛工作的目标、重点和措施等建议意见,为局指挥部决策提供参考,及时传达、执行区*、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局指挥部的指令,完成局指挥部下达的各项任务,督促检查各项防灾救灾措施的落实。

  3、组织协调各基层单位做好抢险救灾物资、器材的添置、储备、调拨和管理工作。

  4、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2.4指挥部领导及各成员单位职责

  (1)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

  总指挥负责全局防台防汛抗灾抢险工作,副总指挥按照工作分工配合总指挥具体组织协调分管范围内的防台防汛工作,成员单位按照工作职责具体负责分管范围内的防台防汛工作。

  (2)局办公室、局安办

  1、负责检查、指导、协调、督促全局系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2、负责安排局机关领导带班、工作人员值班以及抢险车辆、物资准备等。

  3、负责抗灾抢险工作各种指令、信息的收集、反馈和上传下达。

  4、负责做好新闻媒体的采访接待安排工作,把握全局防抗灾害的舆论宣传导向。

  5、负责局指挥部抗灾抢险过程中的后勤保障工作。

  6、配合有关部门处理、应对各种突*况,协助局指挥部做好抢险救灾的指挥和调度工作,对抗灾抢险中出现的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7、根据局指挥部抗灾抢险会议的部署和要求,积极发挥组织人事部门的作用,及时动员组织党员干部职工积极投身到抗灾抢险第一线,及时表彰防抗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

  8、完成局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事项。

  (3)局财务科

  负责及时核实、上报、落实全局抗灾抢险工作和恢复重建所需经费。

  (4)绿化科、绿化工程队

  1、日常防抗工作的计划、演练、落实。

  2、启动绿化口防台防汛抗灾抢险应急预案。

  3、灾害发生前期间的树木修剪,易倒伏树木、易坍塌墙体、易滑坡山体等的警示、加固或拆除工作。

  4、绿化施工现场的安全防范工作。

  5、组建专业抗灾抢险队伍、车辆、物资等的准备工作。

  6、灾后的清理恢复、重建工作。

  7、完成局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事项,抗灾抢险的其它工作。

  (5)公园科、各公园管理处

  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检查督促局属各公园做好以下工作:

  1、做好日常防抗工作的计划、演练、落实。

  2、启动公园口防台防汛抗灾抢险应急预案。

  3、清理加固枯死树、易倒伏树木、易坍塌墙体、易滑坡山体、建筑物、临江临河驳岸、护栏等的工作。

  4、组建专业抗灾抢险队伍、抢险物资的准备工作。

  5、落实沿江沿河公园的防洪安全工作。

  6、及时组织灾后清理恢复、重建等工作的落实完成。

  7、完成局指挥部交办以及其他本职范围内的事项。

  3预警等级与预防机制

  3.1预警级别划分与准备

  (1)当出现台风蓝色预警信号或暴雨蓝色预警信号时,全局系统进入抗灾抢险准备阶段,局领导和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对局属各单位防台防汛准备工作情况进行巡查、指导,各基层单位要做好以下工作:

  1、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防台防汛各项准备工作,为抗击灾害做好准备。

  2、安排带班领导和工作人员值班,随时搜集、接受各种有关指令、信息并向局防台防汛工作领导机构报告,单位领导和值班电话必须保持通讯畅通。

  3、各公园管理所、绿化工程队要加强巡查,对枯死树、危树、易倒伏树木、易坍塌墙体、易滑坡山体、建筑物、临江临河驳岸、河岸、护栏、门窗、围板、棚架、广告牌等进行加固或拆除。

  4、切断危险的室外电源,停止露天和高空等户外危险作业。

  5、组建抢险救灾队伍,检查、准备抗灾抢险物资。

  6、采取滚动广播、布设警示告示标识和阻拦设施、派出人员劝导等措施。

  7、清空无关人员和游客,随时准备关闭公园风景区。

  8、在建工程要加固或拆除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并切断施工电源。

  9、做好抢险救灾后勤保障工作,随时向指挥部报告各项准备情况。

  (2)当出现台风、暴雨黄色预警信号时,各部门单位要进入戒备状态,各部门领导干部要迅速到达各自的岗位,做好防台防汛的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各基层单位要做好以下工作:

  1、抢险救灾队伍、抢险物资要到位待命。

  2、按照局指挥部指令关闭各公园风景区,公园内如有经营服务网点、游乐娱乐场所应停止营业,切断供电电源。

  3、停止高空和空旷地方等的户外危险作业,工地施工人员全部撤离。

  4、在可能引发山洪、滑坡、泥石流的地段设置警示标识和警戒线,防止人员靠近。

  5、随时向指挥部报告应急准备工作情况,做好抢险救灾后勤保障工作。

  (3)当出现台风、暴雨橙色预警信号时

  1、局指挥部召集局指挥部人员开会,传达上级有关台风、暴雨、洪水情况,安排部署全局系统防台防汛工作。

  2、局领导和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分赴局属各单位检查、巡视和现场指导防台防汛工作。

  3、各部门单位应将最新情况迅速报告指挥部,由指挥部办公室及时汇总并向局指挥部报告,局指挥部视情况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区委、区*及市园林局等相关单位汇报。

  (4)当台风、暴雨进入红色预警信号时

  1、动员局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做好抢险救灾的一切准备工作,积极投入到防台防汛抗灾抢险工作中,确保人员和设施、物资的安全。

  2、局指挥部集中现场办公,局属各部门单位要发挥各自独立指挥作战的作用,做好本部门的防灾抢险工作。

  3、抢险突击队按照指定地点,集中待命,必要时联系有关单位争取提供必要的援助支持。

  4、各单位要加强巡查工作,发现险情及时汇报,并及时组织抢险和危险地段人员、物资的转移工作。

  5、各部门单位应及时抓好灾后恢复生产以及受灾区域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3.2抢险队伍和物资准备

  (1)应急抢险队伍

  1、成立抢险突击队:由局机关各科室、绿化工程养护队、各公园管理所共30人分3个队组成。

  2、抢险突击队受局指挥部指挥,实行24小时待命,保持通讯畅通,做到随叫随到。

  3、绿化科、绿化工程队准备好抗灾抢险车辆、物资、器材及抢险工具的准备工作。

  (2)物资准备

  1、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储存足够的麻绳、草绳、护树架、土方(落实取土点)等处理倒伏受损树木的材料。

  2、备足一定数量的雨具、毛巾、干粮、饮用水、驱寒物品、药物等。

  3、准备各种车辆、工具、通讯设施及其他辅助设施。

  (3)各方协调

  1、事先选好清运树枝垃圾的堆放点。

  2、所有机械设备和工具都必须由具有相关操作证件或熟练人员操作。

  3、所有机动车辆、机械设备提前检修,确保处于良好状态,加满油,做到有备无患。

  4应急响应

  4.1总体要求

  1、领导重视。各级领导、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必须把防台防汛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在台风(暴雨)来临时,各级领导、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必须坚守岗位,全程指挥本单位的防台防汛工作。

  2、加强维护。各有关责任单位要做好抢险队伍和抢险物资的准备工作,机械及辅助设施等要加强维护,保证正常使用。

  3、及时上报。各部门单位要根据局指挥部要求,及时上报有关情况。在灾后要对本单位再次进行安全检查,并在灾情解除后尽快将受灾损失情况具体数字及相关材料如实报送局办公室和相关业务部门,由局汇总上报区、市有关部门。

  4.2预防阶段要求

  在防台防汛期间,坚持以“预防为主,预防与抢险并重”的原则。

  (1)日常预防

  即把防台防汛工作贯穿于全年的日常养护工作,从树木的修剪、扶正、打桩、绑扎、加固及加土等预防工作做起,有意识地提高树木的抗台风能力。

  (2)重点预防

  进入台风季节后,对管辖区域内的树木加强巡视,重点修剪、加固碰触高压线、遮挡交通指示设施的枝条、易倒伏的树木、危树进行加固,枯死树及时进行清理。

  4.3抢险阶段要求

  在防台防汛抢险工作中,始终坚持“先排障,后处理,先主后次,先外后内”的原则,同时,在接到台风警报时,根据预案要求逐级安排队伍进入抢险岗位,根据险情轻重,采取不同的"处理办法:

  1、对公园景区,根据灾情和上级机关的要求,适时关闭公园、风景区。

  2、对倒伏树木存在隐患的、出现山体滑坡危险地段的应设立警示牌、警戒线,提醒行人注意安全。

  3、对倒伏、严重倾斜、断枝以及受损树木,应在接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根据现场情况开展抢险,做到“两排四保”(即“排险情、排障碍,保重要机关、保通行、保供电、保民宅”,遇到涉及水、电、煤气等公共设施及时和有关方面联系,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进行处理。

公园防台风暴雨应急预案3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做好台风暴雨洪涝灾害的防范与应急处置工作,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保证防御工作有序高效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编制依据

  依据《漳州市人民*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防台风暴雨洪涝应急预案的通知》(漳政办〔20xx〕53号),制定本预案。

  1.3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常备不懈。坚持以防为主,防抗结合,全力抢险。实行市、县林业主管部门主要领导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负责。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发生台风暴雨洪涝灾害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时期的预防和应急处置,根据本预案启动的应急响应主要用于规范市级的防汛防台风和抢险救灾行动,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应根据当地*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急响应要求,同步启动或调整应急响应的时间和等级。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组织机构

  市林业局成立以局分管领导为总指挥,其他领导为副总指挥,防灾减灾科、办公室、法规科、计财科、林改科、造林绿化科、资源管理科、湿地野动科、花卉科、保护地科、林场种苗科、机关党委会、林业执法支队负责人为成员的防汛抗灾指挥部(下称“市局防指”),负责指导全市林业系统防汛抗灾工作。市局防指下设办公室(下称“市局防汛办”),挂靠防灾减灾科,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相应设立防汛抗灾指挥部,在当地*的领导下和市局防指的业务指导下,负责本辖区林业防汛抗灾工作。局属各单位以及林业系统的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相应成立防汛抗灾指挥机构,成立抢险救援队和后勤保障队,负责本单位的防汛抗灾工作。

  2.2组织机构职责

  2.2.1市局防指职责

  (1)在市委、市*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下称“市防指”)的领导下,贯彻执行上级关于防汛抗灾工作的决策部署,指导全市林业防台风暴雨洪涝工作。

  (2)组织、指导林业做好防暴雨、洪水、台风和灾后林业救灾、恢复生产工作。收集、上报暴雨、洪水、台风灾害对林业生产造成的灾情信息。

  (3)指导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编制实施本单位的林业防台风暴雨洪涝应急预案。

  (4)组织召开市局防指成员科室参加的防台风暴雨洪涝等防抗工作会议,分析评估台风暴雨洪涝灾害,安排部署防灾抗灾救灾工作。应急响应期间,召开防御工作部署会,分析暴雨、洪水、台风、干旱等灾害形势,部署防御工作和应急救援措施。

  (5)按照市防指防台风暴雨洪涝应急响应,适时启动、终止林业系统防台风、暴雨、洪涝应急响应,上报全市林业行业汛情、灾情。

  (6)负责林业系统防汛抗灾应急抢险救灾经费和物资统筹管理,指挥调度各类林业抢险队伍开展抗灾抢险工作。

  (7)完成市委、市*和市防指交办的其他工作。

  2.2.2市局防指成员科室职责

  (1)防灾减灾科:负责全市林业防台风、暴雨、洪涝等灾害的日常指导工作,指导和协调做好汛期林业安全生产,帮助灾区做好灾后植物病虫害防治,协调各职能科室做好核灾报灾工作。

  (2)办公室:负责传达市委办、市*办发出的防台风暴雨洪涝等紧急通知和各项措施。按照市局主要领导要求,负责通知市局领导分赴各挂钩地检查指导防汛抗灾工作,督促各项防御措施落实。做好机关大院的防台风、暴雨、洪涝工作。

  (3)计财科:会同市局防指有关成员科室,向省局争取抗灾救灾补助资金,统筹安排市局预算相关经费,及时分配下达市级以上抗灾救灾专项资金,按规定做好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管理工作。

  (4)林场种苗科:负责督促、指导国有林场和省级以上森林公园的防灾减灾和灾后救灾、恢复生产工作。负责收集、上报暴雨、洪水、台风灾害对国有林场和森林公园造成的灾情信息。

  (5)保护地科:负责指导、督促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做好辖区内的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防汛防台风各项应急措施落实。

  (6)造林绿化科:负责指导全市重点林业科研项目及工程的防汛防台风工作,督促、指导市林科所做好防汛抗灾工作。

  (7)资源管理科:帮助灾区组织林业生产自救和灾后风折木采伐,协助电力部门做好危及电力设施的超高树木砍伐工作。

  (8)湿地野动科:负责指导、督促省级以上湿地公园的防灾减灾和灾后恢复生产工作。

  (9)其他科室根据职责分工,指导台风、暴雨、洪涝可能影响地区林作物的抢收,帮助灾区(林业企业)组织林业生产自救和灾后恢复生产。

  3预防和预警机制

  3.1各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要根据自身特点和辖区工作实际,及时修订完善本部门、本单位林业防台风暴雨洪涝应急预案,开展防汛防台风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

  3.2建立固定应急值班室,设立固定值班电话、传真。预案启动时实行24小时值班。

  3.3根据本单位实际,规划建设好灾害安置点,建立防抗台风、暴雨、洪涝灾害抢险救灾专用物资仓库,由专人负责管理,备齐各种抢险救灾物资(编织袋、砂石料等抢险救灾物资及手电筒、雨衣、雨鞋等必备用品)。

  3.4及时收看电视、收听广播,掌握有关台风、暴雨、洪涝灾害预报和接收上级有关文件,加强预防台风、暴雨、洪涝的宣传工作,及时传达风情、汛情和上级有关防抗工作部署,确保人人知晓,措施到位。

  3.5森林经营单位要确保防台风暴雨洪涝工作责任落实,明确各工区(车间)、山场及危险点(段)防汛责任人,加强防台风暴雨洪涝抢险救灾演练。在紧急情况下,应通过广播、微信、手机短信和防洪警报器等方式向危险区域发布警报,通知快速撤离,确保生命安全。

  3.6及时报告应急处置情况,特别是发生人员伤亡时,要立即组织抢救,并在第一时间将伤亡核实情况向市局防指报告。发生财产损失的,在一周内上报市局防汛办。

  4响应工作

  4.1总体要求

  4.1.1坚持依法防汛、科学防汛、合力防汛,坚持在市防指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下开展工作。

  4.1.2进入汛期,市局防指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风情、雨情、水情、工情和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应响应等级。

  4.1.3市局防指各成员科室要按照市局防指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及时报告台风暴雨洪涝灾害工作有关情况。

  4.2防台风响应

  4.2.1Ⅳ级响应

  4.2.1.1市气象局发布台风Ⅳ级预警,市防指启动防台风Ⅳ级响应。

  4.2.1.2应急响应行动

  值班人员加强值班值守,密切关注台风发展趋势和风情、雨情、水情,及时传达市防指会商意见、工作部署,发出台风情况通报,通知各单位落实防御措施,做好防台风准备。

  4.2.2Ⅲ级响应

  4.2.2.1市气象局发布台风Ⅲ级预警,市防指启动防台风Ⅲ级响应。

  4.2.2.2应急响应行动

  (1)市局带班副总指挥坐镇指挥,各单位实行领导住岗带班24小时值班,密切注意台风动向和实时风情、雨情、水情,根据市防指对台风特点、发展趋势和影响程度的分析,研究防御措施和方案,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2)各单位领导带班坐镇指挥,停止木材生产、营林等一切野外经营活动,提前做好苗木基地的防洪排涝和设施加固等工作。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做好邻近海堤区域、林区山边、溪边、低洼地带等危险区域和部位的监控,着重防范强降雨引发的地质灾害。

  (3)林区在建工程停止施工,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办公楼和宿舍区要做好花盆等易坠落物的处理,关好门窗,加固围板、棚架等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切断危险的室外电源。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要在进入园区等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牌和提示公告。

  4.2.3Ⅱ级响应

  4.2.3.1市气象局发布台风Ⅱ级预警,市防指启动防台风Ⅱ级响应。

  4.2.3.2应急响应行动

  (1)市局防指总指挥坐镇指挥(总指挥参加市防指工作会时,带班副总指挥坐镇指挥)。各单位主要领导坐镇指挥,全面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并做好防御台风工作情况的汇报准备。

  (2)市局防指成员科室立即按照职责分工,根据防台风各项预案,部署落实防台风各项工作,传达市防指部署和上级领导指示。各单位主要领导到岗、住岗指挥,防汛责任人立即上岗到位,全面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必要时,市局领导带领局相关科室人员分赴各挂钩单位检查指导防御准备情况,督促落实各项防御措施。

  (3)各单位及时做好居住在危旧房屋和危险地带人员的转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妥善解决安置人员的生活,防止私自返回。加强对林区的住房、厂房、工棚,江河上游、水库旁、低水位的木材堆头,林区公路的便道、桥梁、涵洞、护坡、挡土墙等重点部位的检查。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要及时采取闭园、疏散游客等措施,确保游客生命财产安全。如举办室外大型活动,要报请市委、市*研究决定,适时取消。

  (4)各单位做好危险地带重要物资、财产安全转移。抢险救援队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后勤保障队充分准备好抢险救灾物资、器材。

  4.2.4Ⅰ级响应

  4.2.4.1市气象局发布台风Ⅰ级预警,市防指启动防台风Ⅰ级响应。

  4.2.4.2应急响应行动

  (1)市局防指总指挥坐镇指挥(总指挥参加市防指工作会时,带班副总指挥坐镇指挥),按照市委、市*和市防指有关工作部署,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全力组织做好林业系统防抗台风和抢险救灾工作。按照市局主要领导要求,市局领导带领局相关科室人员分赴各挂钩单位督导防御工作。各单位主要领导坐镇指挥,传达贯彻市局防指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各项防御措施。

  (2)居住在危旧房屋和危险地带人员全部安全撤离,确保无一人落下,对不服从指挥、不及时撤离人员采取相应强制措施令其撤离并随时布置好撤离人员跟踪工作,防止私自返回。

  (3)各单位、片区防汛责任人全部上岗到位,全面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发现险情及时处置并报告。危险地带重要物资、财产安全全部转移,各单位抢险救援队迅速投入抢险救灾。

  (4)市局防指对各部门、各单位防汛责任人上岗到位情况和防台风部署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4.2.5响应级别调整或终止

  当应急响应条件变化时,市局防指根据市防指的通知适时调整防台风应急响应级别。当应急响应条件消失时,市局防指根据市防指的通知适时宣布终止防台风应急响应,并根据暴雨和洪水情况,启动相应的防暴雨或防洪涝应急响应。

  4.3防暴雨、防洪涝响应

  4.3.1Ⅳ级响应

  4.3.1.1启动应急响应

  市防指启动防暴雨、防洪涝Ⅳ级响应时,我市林业系统同步启动防暴雨、防洪涝Ⅳ级响应。

  4.3.1.2应急响应行动

  (1)各单位实行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密切监视雨情、水情。加强林区防洪、防涝巡查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适时启动防御暴雨洪涝预案,部署落实防御暴雨洪涝各项工作,传达贯彻防御暴雨洪涝工作精神和上级领导指示,反馈应急响应动态。

  (3)各单位通知所有作业人员停止一切野外作业,做好撤离准备。

  4.3.2Ⅲ级响应:

  4.3.2.1启动应急响应

  市防指启动防暴雨、防洪涝Ⅲ级响应时,我市林业系统同步启动防暴雨、防洪涝Ⅲ级响应。

  4.3.2.2应急响应行动

  (1)市局带班副总指挥坐镇指挥,发出防御暴雨洪涝的紧急通知,部署防暴雨洪涝工作。

  (2)各单位领导坐镇指挥,全面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各单位、片区防汛责任人全部上岗到位,落实各项防御措施。

  (3)野外作业人员停止一切工作,转移到指定的灾害安置点,切实做到安全撤离、无一人落下,且重要物资、财产全部安全转移,如发现险情应及时处置并报告。必要时,提前实施危险地带人员安全转移方案。

  (4)抢险物资器材准备到位,抢险救援队迅速投入抢险救灾。

  4.3.3.Ⅱ级响应:

  4.3.3.1启动应急响应

  市防指启动防暴雨、防洪涝Ⅱ级响应时,我市林业系统同步启动防暴雨、防洪涝Ⅱ级响应。

  4.3.3.2应急响应行动:

  (1)市局防指总指挥坐镇指挥(总指挥参加市防指工作会时,带班副总指挥坐镇指挥),紧急部署抗洪救灾工作。必要时市局领导带领局相关科室人员分赴各单位检查指导防暴雨、防洪涝准备情况,督促落实各项防御措施。

  (2)各单位主要领导坐镇指挥,组织防汛抗洪工作,并及时向市局防指汇报防御暴雨洪涝灾害及抗灾工作情况汇报内容包含且不限于:停止野外作业、人员转移、停工停产、入户宣传、关闭公园、疏散游客等。

  (3)各单位抢险救援队投入抢险救灾,有关科室根据职责分工支援受灾地区的抢险救灾工作。对不服从指挥、不及时撤离的危险地带人员,有关单位应采取相应强制措施令其撤离并随时布置好撤离人员跟踪工作,防止私自返回。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要及时采取闭园、疏散游客等措施,确保游客生命财产安全,渡口等适时关闭。如举办室外大型活动,报请市委、市*研究决定,适时取消。

  4.3.4Ⅰ级响应

  4.3.4.1启动应急响应

  市防指启动防暴雨、防洪涝Ⅰ级响应时,我市林业系统同步启动防暴雨、防洪涝Ⅰ级响应。

  4.3.4.2应急响应行动:

  (1)市局防指总指挥坐镇指挥(总指挥参加市防指工作会时,带班副总指挥坐镇指挥),传达市防指的防汛命令,审议并发布紧急防汛期的工作指令,在24小时内派出工作组到一线指导防汛抗洪工作。

  (2)各单位主要领导坐镇指挥,密切注意雨情、水情,及时做好信息沟通,滚动上报灾害处置情况(汇报内容包含且不限于:人员伤亡、苗木受灾、道路损毁、涵洞坍塌、房屋倾倒、设备设施损坏以及相对应的抢险救灾工作措施等)。

  (3)落实市委、市*有关抗洪抢险的重大决策和部署。必要时,向市委、市*和省林业局请求物资和资金等方面的支援。

  (4)各单位抢险救援队投入抢险救灾。

  (5)及时向市委、市*汇报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

  4.3.5响应级别调整或终止

  当应急响应条件变化时,市局防指根据市防指通知,视情调整防暴雨、防洪涝响应级别;当应急响应条件消失时,与市防指同步宣布终止防暴雨防洪涝响应。

  4.4灾后处置

  (1)根据市委、市*的统一部署,迅速部署林区灾后自救工作,安排好灾民生活,切实解决受灾林农的基本生活问题。组织恢复生产、重建家园等支援灾区工作,保持社会稳定。

  (2)及时帮助灾区做好灾后林区的保险理赔工作,修复水毁工程。

  (3)认真总结抗灾救灾经验教训,将灾情及抗灾救灾工作情况迅速报告市委、市*和省林业局,必要时组织工作组到抗灾第一线,慰问灾民。各单位在第一时间内向市局防指汇报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

  5应急保障

  5.1通信与联络保障

  5.1.1市局防汛办要编制完善全市林业系统的防汛通讯录,各单位防汛人员调整时,第一时间将人员变动情况和联系方式报告市局防汛办。

  5.1.2各单位要确保防汛抗洪救灾以及值班期间的信息网络和通讯线路畅通。

  5.2支援与装备保障

  5.2.1队伍保障

  各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要组建抢险救灾突击力量,负责承担市局防指下达的抢险救灾任务。

  5.2.2物资保障

  各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要建立防汛抢险救灾物资器材储备和管理制度,加强物资器材的储备和管理,防止储备物资被盗、挪用、流失和失效,确保救灾物资供应,并负责各类防汛抢险救灾物资器材的补充和更新。

  5.2.3技术保障

  各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应成立防汛抢险救灾专家组,负责指导防汛抢险救灾、水毁工程修复和灾后重建、恢复生产等技术保障工作。

  5.2.4资金保障

  计财等科室要负责组织和安排防汛经费,用于台风、暴雨、洪涝灾害的防汛抢险、水毁工程修复以及抢险救灾物资的购置、维修等。

  6宣传、培训和演练

  6.1宣传

  各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和微信等媒体,多渠道开展防台风(暴雨、洪涝)、避险、自救等常识的宣传教育,增强群众防汛防台风意识及能力。

  6.2培训

  6.2.1各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防汛指挥机构负责人、防汛抢险技术骨干和防汛专业抢险队伍负责人,应定期或不定期接受防台风、防洪涝和抢险救灾知识培训。

  6.2.2培训工作应做到合理规范课程、严格考核、分类指导,并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保证培训工作质量。

  6.2.3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结合。

  6.3演练

  各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应组织开展不同类型的防台风、暴雨、洪涝演练,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提高实战水*,及时完善预案。

  7附则

  7.1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防台风、暴雨、洪涝工作中表现突出,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不执行命令造成损失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相应处罚及责任追究。

  7.2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市林业局防灾减灾科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变化,适时修订本预案。各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参照本预案制定本部门本单位防台风暴雨洪涝应急预案。

  7.3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漳州市林业局关于印发漳州市林业防台风暴雨洪涝应急预案的通知》(漳林产〔20xx〕7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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