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心得体会 > 党课学习全国两会精神个人心得【精选推荐】

党课学习全国两会精神个人心得【精选推荐】

发布时间:2022-06-13 12:36:03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党课学习全国两会精神个人心得【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党课学习全国两会精神个人心得【精选推荐】

2022年党课学习全国两会精神个人心得3篇

第1篇: 2022年党课学习全国两会精神个人心得

  以下是心得体会栏目XX为您整理的学习2017年全国两会精神心得体会,供您参考。

  学习2017年全国两会精神心得体会【一】

  关注民生以推进社会公平正义和构建和谐社会,是今年“两会”的核心议题,也是政府工作报告的主题。这是我国最高权力机关将去年党的“六中”全会确定的“社会新政”执政纲领转化为国家措施和政府职能的重要举措。政府工作报告得到会议批准以后,扩大行政给付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将在法律上被确认为政府的主导职能。随之,行政组织体制、职能权限配置、行政决策、行政执行和行政监督救济及其相关的立法都将作出必要的调整。

  而对上述内容进行的行政法调整,也就是构建我国“社会行政法”的过程。所谓社会行政法,就是以政府维护公平正义职能为内容的行政法类型,其核心概念是公民的社会权和其他公法受益权利以及政府向社会提供社会福利和公共服务的行政给付行为。结合“两会”对民生高度关注的精神,围绕这两个核心概念,社会行政法也将提供一种崭新的行政法结构和制度。

  首先,要加强对集体受益权的保护并完善公共事务行政决策机制。行政给付的主导方面,是政府提供普遍持续的社会福利和公共服务。它首先要满足的是公民的集体受益权,在行政活动上则体现为对社会福利和服务的公共决策。例如建立交通、通讯、科技、教育、医疗和体育等公共设施,或者设立资助科技开发和增加医疗保险国家支出的公共项目,这些都是政府面向全社会提供的持续性公共福利和公共服务措施。

  而社会行政法保护社会集体福利权的制度措施,主要是引入社会公众和利害关系群体对公共决策过程的参与制度,进一步来说,是通过参与主体、参与程序和参与者意见对行政决策的约束力形成社会行政法的基本制度框架,达到依法行政的目的。

  同时,政府提供的公共福利和公共服务,分为绝对集体性受益和相对个体受益两大类。绝对集体受益是无法分解为个人的受益请求权,例如提高饮用水和空气的环境保护标准,提高食品的健康和安全标准,规定学校教育思想品德课程的教学内容和公众文娱节目的公德水准。

  就此而言,社会行政法应从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以民生为导向,不断提供日益完善的制度框架,重点是规范行政机关的给付执行,如给予农民的国家补贴,行政法将严厉禁止乡镇政府和村委会以公共名义实施的截留行为;对于义务教育的财政支持,行政法上规定建立相应的行政支付体制,使有当地户籍但在异地就学的学生能够切实受益。

  还要完善保护公法受益权利的法律监督和权利救济制度。传统上,对于普遍性社会集体利益的行政法保护,主要形式是国家机关、公共机构和社会舆论的法制监督。法律程序性的行政争议解决机制,无论是行政诉讼还是行政复议,都没有延及对普遍性社会集体利益争议。

  其中主要原因之一,是将起诉人资格严格限制在自身利益的直接相关性上,因此,有关公益行政诉讼的呼吁不绝于耳,例如关于国有资产和环境保护的行政案件,却没有得到决策机关的回应。这就意味着行政机关制定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和行政政策的行为,是可以脱离司法制约的行政机关专有权利。

  虽然根据立法法的规定,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定程序的行政法规规定引入听证等公众参与机制,但是公众参与意见对行政决策并没有法律性的约束效力,也没有对参与权的司法保护机制。这种情形不能适应行政机关履行行政给付义务的需求,它将使行政机关的社会给付职能在一定程度上停留在“办好事”、“做实事”的随机性便宜措施上,而不是稳定持续的行政职能和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

  所以,应当在继续完善对行政活动法制监督制度的同时,扩展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制度宗旨。它们不但要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个体权利提供保护,而且还要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社会集体权益纳入保护范围。行政机关的不作为,应当成为社会行政法纠正行政违法的重点。

  学习2017年全国两会精神心得体会【二】

  三月的北京,冬日的丝丝寒意还未退去,阳光普照的温暖春日迟迟不肯到来,然而在这寒风瑟瑟的日子里,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和政协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的顺利召开,却带给全国人民一份期盼已久的温暖,也带给守在电视机前学习两会的我深刻的感想和深深的感动。

  备受瞩目的两会胜利召开,作为一名党员,我认真收听、收看“两会”相关报道,借此机会谈谈对“两会”的感想。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到的问题都是事关改革和发展大局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的应对措施可操作性很强,充分反映了全国人民的发展需求,求真务实,催人奋进。

  一年一度的两会,已经成为展现中国政治文明的重要窗口,在两会上提出的决策关乎衣食住行,连着柴米油盐,两会不仅已经进入我们的生活,而且和我们民众生活质量的高低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在会议上,我看到了党和国家最高领导人亲切、务实、努力为民众解决民生问题的劳碌身影,看到了两会议员们与群众心连心、手拉手,为大众说话、为民生造福的奔波,看到了56个民族齐聚一堂的团结和奋进,看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关注时政、自己当家作主的民主。在这全民关注、参与的盛会上,近3000名代表、2000多名委员共聚一堂,畅所欲言,各抒己见,提议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作为一名边防官兵,我觉的我们应该从如下三个方面学习贯彻“两会”精神。

  一、学习“两会”精神首先要认清“大我”与“小我”的关系。

  国家和民族是大我,个人是小我。大我好比一个人的身体,小我好比身上的一个个器官,无数个器官组成了人体。既然是一体的,就要共同为了人体的健康而互相协作,而不能只考虑自己的喜好,不顾整个人体。试想,如果人体都死亡了,这些器官还能存活吗?打个比方,这个人要吃饭,一定是身体上的各个器官互相配合才能完成,而不是只有嘴参与就行的。

  眼睛一定要看准饭菜的位置,手要拿筷子把饭菜夹起来,可能鼻子还要问问饭菜坏没坏,最后才进入嘴巴咀嚼、吞咽。作为党员,也是一样的道理,我们身处不同的工作岗位,虽然分工不同,但都是为了党、国家和人民服务的,只有各司其责、各尽其职,国家才能兴旺发达、长治久安,而只有国家安定和平,我们个人才能安居乐业、才能幸福。所以,为大我的同时,其实也是在为小我;而只顾小我,则会毁了大我、也毁了小我。这个逻辑关系,不能不认清。

  二、持续学习,不断巩固理想信念。

  我有一种体验,每次观看“两会”直播时,总是心潮澎湃、热血沸腾,但是看过之后不久这种感觉就失掉了。因为作为人而言,惰性和自私自利的天性是根深蒂固的。如何克服?

  那只有不断地学习。古人讲“学而时习之”,在克服人性的学习上,没有一个人是学一次就能记住一辈子的,必须反反复复地学习实践,印象才能深刻,偶尔的一次两次不起作用。作为党员,我不敢讲对照《党章》标准自己是完全合格的,与革命先辈和时代先锋相比,我差得太远了,只有通过学习来弥补。就我个人的体会而言,多看优秀党员的先进事迹,对我自己的触动比较大,这种学习比较有效果。

  三、在工作生活中,践行信仰并检验自己理想信念的牢固程度。

  信仰是否坚定,不是嘴上说说的,需要通过具体的事情才能检验出来。理想信念是否牢固,不局限于惊天动地的大事上,日常生活中,时时处处都看得出来。工作马虎不认真,这就是信仰不坚定;工作偷懒,这也是信仰不坚定。在和平年代里,没有敌人拿着刺刀架在我们脖子上来考验我们信仰的坚定与否,可是惰性的诱惑、金钱的诱惑、权利的诱惑,似乎比刺刀更具杀伤力,如何克服自己的欲望,是我们要作的长期斗争。

  当工作有点多的时候,我自问能不能不抱怨,而是有条不紊地一样一样干好?当工作有点繁琐的时候,我自问能不能先不叫苦,而是先开始着手干?当有的工作我不爱干的时候,我自问能不能不挑三拣四?然而我必须承认,多数时候我还是会抱怨、会叫苦、会挑三拣四、会懒惰,但是不怕,我想这就是坚定信念的道路上所必然经历的, 没有一次次的历练,你如何能知晓自己到底是玻璃还是钻石?

第2篇: 2022年党课学习全国两会精神个人心得

学习2018年全国两会精神个人心得体会

祝贺2018年全国两会的顺利召开,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令人鼓舞,催人奋进。激励我们要振奋精神、再鼓干劲,以坚如磐石的意志和抓铁有痕的决心推进相关政策和精神。

近年来,随着网络的普及,我们办公、生活、学习几乎离不开网络、电话。随着人民群众对网络的依赖,但是安全意识并未增强,也让犯罪分子钻起了空子。

接下来我们应该加大开展防诈骗法治宣传力度,及时向公众发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新手段、新动向,公布相关典型案例,提高公民防骗意识;其次要加强对电信、交通、教育等部门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违法滥用个人信息数据的现象。还人民群众一个绿色安全的网络环境,保证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作为基层的一名民警,长期服务于群众,与群众长期接触,在以后的工作中,更要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应该不断提高专业技能,为群众提供“人性化”和“科技化”服务,让广大群众真正感受到新时代下人民干警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此外,要时刻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不受侵害,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公安干警的信赖度、满意度。

随着科技的发展,更要以信息化为手段,动用新技术精准有效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保障百姓安全、维护社会稳定;运用网络、媒体等多渠道宣传防范知识,增强人民群众预防能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意识。今后我将紧紧围绕自身职能将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

第3篇: 2022年党课学习全国两会精神个人心得

2020全国两会精神党课

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十三届三中全会听取并审议了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发表的政府工作报告。

会议充分肯定了国务院在过去一年中的工作,同意了2020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关键任务,并决定批准该报告。

  会议号召,全国各族人民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前提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加大“六稳”工作力度,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同心协力,攻坚克难,锐意进取,确保完成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关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了国务院提出的《关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同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关于201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

  与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了国务院提出的《关于201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同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201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0年中央预算。

  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栗战书委员长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以来常委会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一个阶段的主要任务和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助力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依法履职尽责,积极担当作为,保证宪法全面实施,加强重要领域立法,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体系,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健全人大对“一府一委两院”监督制度,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紧紧依靠人民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为完成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下一阶段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最高人民法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毫不动摇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着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智慧法院,大力加强过硬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完成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下一阶段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最高人民检察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毫不动摇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着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大力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完成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

  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的议案。会议认为,近年来,香港特别行政区国家安全风险凸显,“港独”、分裂国家、暴力恐怖活动等各类违法活动严重危害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一些外国和境外势力公然干预香港事务,利用香港从事危害我国国家安全的活动。为了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维护香港长期繁荣稳定,保障香港居民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一条和第六十二条第二项、第十四项、第十六项的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出如下决定:

  一、国家坚定不移并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针,坚持依法治港,维护宪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确定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采取必要措施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依法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

  二、国家坚决反对任何外国和境外势力以任何方式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事务,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反制,依法防范、制止和惩治外国和境外势力利用香港进行分裂、颠覆、渗透、破坏活动。

  三、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制责任。香港特别行政区应当尽早完成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规定的维护国家安全立法。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机关、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应当依据有关法律规定有效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

  四、香港特别行政区应当建立健全维护国家安全的机构和执行机制,强化维护国家安全执法力量,加强维护国家安全执法工作。中央人民政府维护国家安全的有关机关根据需要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机构,依法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相关职责。

  五、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应当就香港特别行政区履行维护国家安全职责、开展国家安全教育、依法禁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等情况,定期向中央人民政府提交报告。

  六、授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就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制定相关法律,切实防范、制止和惩治任何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组织实施恐怖活动等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以及外国和境外势力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事务的活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将上述相关法律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当地公布实施。

  七、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关于确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接受冯忠华辞去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决定:确认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接受冯忠华辞去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推荐访问:党课 心得 精神 党课学习全国两会精神个人心得 2022年党课学习全国两会精神个人心得 深入贯彻2022两会精神党课心得

版权所有:春晖范文网 2014-2024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春晖范文网]所有资源完全免费共享

Powered by 春晖范文网 © All Rights Reserved.。备案号:滇ICP备14001382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