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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安全生产风险评估研判制度

发布时间:2022-06-13 12:06:02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镇安全生产风险评估研判制度,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乡镇安全生产风险评估研判制度

乡镇安全生产风险评估研判制度4篇

第一篇: 乡镇安全生产风险评估研判制度

乡镇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在安全工作中,只有全体职工的自我安全意识得到加强,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人的不安全行为,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下面是XX整理的乡镇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欢迎阅读。
  乡镇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为了确保我镇平安建设宣传活动安全有序开展,确保群众在活动过程中所遇到的突发公共事件有效处置,特制订本预案。
  编制目的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为进一步提高全镇保障安全生产工作和处置突发安全生产事件的能力,确保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处置及时、有效,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促进我镇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分类分级
  本预案中的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根据安全事故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全镇安全生产事故主要分为以下二类:
  1、事故灾难。主要包括交通运输事故,火灾事故,危险化学品泄漏,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件等。
  2、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动物疫情,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上述安全事故往往是相互交叉和关联的,某类安全事故可能和其他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范围内的各类安全隐患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群防群控。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首要任务,最大限度的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预防为主,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经常性地做好应对安全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镇、村、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辖区内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4、依法规范,加强管理。结合实际依法制订、修订应急预案,依法处置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切实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使应对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5、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建立联动协调制度,整合社会资源,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转动高效的应急管理体制。村委和企(事)业单位要协调周边地区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6、依靠科技,提高素质。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应急管理中的参谋作用,提高应对突发安全生产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
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应对各类突发安全生产事件的综合能力。
  应急预案体系
  全镇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1、镇总体应急预案。镇总体应急预案是全镇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镇政府应对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规范性文件,适用于镇域范围内的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
  2、镇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是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安全生产而制定的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应急预案,由镇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和相关室、所、办制定,报镇政府批准后实施。
  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气象、地质、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等。
  事故灾害:主要包括交通运输事故、生产加工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火灾事故、危险化学物品泄露、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件等。
  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农村群宴、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各类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的事件。
  上述各类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关联的,某类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可能和其它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各部门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既要明确责任,又要协同作战。
  按突发安全生产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原则上可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级。突发安全生产事件的分级标准是信息报送和分级处置的依据。
  镇机关各部门要根据以上分类分级的要求以及责任划分,积极与上级对口业务部门联系,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出相应处置工作方案和协作方案。各类预案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变化,由制定单位及时修订。
  1、关于杨桥畔镇安全生产应急队:
  队长:
李继录
  副队长:
吴晓晨郝凯瑞
  队员:
第一组:邢彦宏周炳宏刘锦飞丁大伟柳安苏维正华凌霄吴建新何亚龙王世泽李怀录杜立乔桥刘锦业高翔马壮飞
  第二组:李海瑞何永祥刘海宏贾志远杨虎郑玉斌刘春雷冀涛郑建国黄国录孙洋张东
  镇党委、政府是全镇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研究决定、部署和推动全镇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分管领导按照业务分工,负责相应类别安全生产的应急管理工作。
  2、指挥机构
  根据镇各相关专项预案的规定,启动预案时自动组成相关应急指挥机构,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总指挥一般由镇长担任,分管安全的副职领导任副总指挥兼办公室主任。
  预测、预警
  各村会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开展风险分析,防患于未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通过对监测信息的分析研究,对可能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时间、地点、范围、程度、危害及趋势作出预测。
  突发安全生产事件进入预警期后,镇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应急指挥部可以根据需要,采取转移、撤离或疏散可能受到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等措施。同时要求各类救援队伍进入待命状态。
  应急处置
  1、信息报告
  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发地村委会要在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的同时立即如实向镇政府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镇政府及时向上级安监部门和县政府报告。
  2、先期处置
  任何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村、居委会和事发单位应立即派员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有关人员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并将处置情况随时报镇政府,镇政府视情决定赶赴现场指导、组织派遣应急队伍,协助事发地做好应急处置工作。镇政府要密切跟踪事件发展态势,及时传达县安监部门按指示和要求并做好综合协调和督促落实工作。
  3、指挥与协调
  镇政府处置安全生产事故,主要任务是:提出现场应急行动的原则要求;
组织协调有关单位负责人、专家和应急队伍参与应急救援;
制订并组织实施抢险救援方案,防止引发次生、衍生事件;
协调有关部门提供应急保障,及时向县安监局和县委、县政府报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及时研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
  4、扩大应急
  发生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依靠一般应急处置队伍和社会力量无法控制和消除其严重危害时,需要实施扩大应急行动。镇政府按照有关程序采取有利于控制事态的非常措施并向县政府报告。
  5、应急结束
  安全生产的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完成,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应急处置队伍撤离现场,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予以撤销。
  后续工作.
  1、善后处置
  善后处置工作以事发地村委会和单位为主、镇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进行,必要时报请县政府协调。主要内容包括:对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伤亡的人员及时进行医疗救助或给予抚恤,对造成生产生活困难的群众进行妥善安置,对紧急调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规定给予补偿。
  2、调查与评估
  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处置结束的同时,镇政府形成书面报告县安监部门和县政府。
  应急保障
  1、各村企业单位、镇机关各部门要组建应急预备队伍,镇机关相关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培训,强化应急协调配合,增强救援能力。任何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发生后,村镇两级和事发单位应及时派员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有关人员进行先期处置,相邻地段的村组和边缘单位要积极组织治保巡逻队、民兵和广大群众协助事发地做好应急处置工作,控制事态发展。
  2、镇财政所要做好应急处置所需的资金、物资、装备、储备等工作,并逐步建立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应急经费投入机制。应急工作的日常经费由镇机关相关部门提出,经镇财政所审核后,按规定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对受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单位和个人,镇机关有关部门要及时研究制定相应的补偿或救助政策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3、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它组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所需的资金、物资、装备进行捐赠和援助。
  宣传和培训
  各村、各部门要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预案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公众的责任感和自救、互救能力,提高全社会的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责任与奖惩
  镇政府对参加安全生产事故处置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对在处置工作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篇: 乡镇安全生产风险评估研判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并纳入本乡社会经济发展计划,保证目标实现。

二、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会议要有书面记录,形成纪要,并根据会议决定,及时督促有关站所认真落实防范措施。

三、建立职责明确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监督管理人员,完善安全监督管理手段。

四、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乡镇各级领导和有关人员的安全责任,与辖区的村、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并认真组织考核、奖惩。

五、制定本乡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经乡政府主要负责人签署后,报县政府审批和有关部门备案。

六、组织有关站所按照职责分工对本地区容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单位、场所和设备、设施,进行严格管理和检查,并建立安全检查管理台账。

七、负责及时消除威胁公共安全的事故隐患,并落实隐患整改措施和资金,对一时不能消除的隐患,采取严密的监控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八、及时督促各行政村及乡政府各站所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九、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险情)后,应及时组织应急救援,防止事故(险情)扩大,并按照规定及时上报。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各种问题,保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依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乡实际,制定如下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1、学习会议制度。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乡村社三级干部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法规,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会议精神。

2、安全生产情况分析会议制度。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办公会议,汇报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当前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落实监管责任。

3、汇报会议制度。安监站定期向乡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情况。

4、检查制度。安监站对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掌握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动态。

5、安全办公会议由安监站组织,办公室负责做好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下发各村、各单位。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为及时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特建立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一、每月定期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专题研究和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认真研究解决。

  二、凡重大安全生产事项、工作任务需要由两个以上站所、单位共同承担的,必须召开例会,明确各自责任、任务,实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按要求如期完成。

三、例会研究的重要内容:

1、需多方协助配合或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协商研究达成一致意见,分工负责,分头实施;

2、研究重大安全生产事项、重大生产安全隐患解决办法及整改方案;

3、研究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整治活动;

4、研究检查、整改、奖惩中的交叉事项及其它需集体研究处理的问题。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是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形式,也是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改善劳动条件的重要手段,为更好地督促企业不断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广泛开展查隐患、堵漏洞、保安全,形成人人、处处、事事讲安全的社会氛围。

二、乡属各站所、村民委员会、生产经营单位、业主等,有职责和义务对所属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经常性地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为人民群众的生活、工作、生产及经营活动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

三、安监站要结合实际,每月对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开展一次集中安全生产大检查,同时对重点场所要定期不定期开展抽查、督查。

四、凡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要及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整改,并作好记录,该上报的要按规定及时上报。

五、检查中发现有重大安全隐患,要详细记录在案,按要求及规定标准提出整改意见,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及时报告县安监局或其它相关部门处理。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

为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管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全面实现全乡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特制定以下事故隐患管理制度。

一、经常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每月进行一次集中排查,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逐一登记造册,跟踪督促整改并销号。

二、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做到“四定”,即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定经费,确保隐患整改落到实处。

三、对事故隐患暂时不能整改的或整改不力的单位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并及时报告县安监局或相关部门处理。

四、凡不按要求及规定标准落实隐患整改任务,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要按有关法律、法规追查责任,严肃处理。

五、对各类事故隐患进行动态管理,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治理”,落实“预防为主”的方针。

 

党委书记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乡党委书记对本乡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并履行以下职责:

一、认真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会议、文件,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

二、经常了解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分析安全生产工作形势,有针对性地开展重大安全生产活动和重点检查指导工作。

三、研究并解决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重大问题、事项及重大隐患(重大危险源)的整改,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为全乡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必要的条件。

四、适时主持召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重点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分管领导和其他负责人抓好分管的安全生产工作。

安监站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监督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和其他有关法律;
负责对辖区内的工矿商贸(含高危行业、公众聚集场所)等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

二、安监站实行双重领导,行政上隶属乡人民政府,业务上接受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管理和指导,完成县安监局和乡政府交办的工作。

三、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劳动保护政策、上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文件精神;
拟订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工作要点;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监管工作档案。

四、配合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妥善解决本辖区内重大隐患或突出问题,并为乡政府安全生产决策当好参谋。

五、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掌握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资格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掌握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和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投入的使用情况。

六、掌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对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报县政府实施关闭;
生产经营单位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或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的,及时报告乡政府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处罚。

七、参与和配合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督促事故处理结果的落实,跟踪督办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八、做好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依法委托的其他工作。

乡长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政府乡长是本乡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全乡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并履行以下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及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会议、文件、批示、指示精神,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持研究和解决本乡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加大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二、组织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目标和应急预案,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做到机构、人员、职责、经费“四落实”,确保上级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工作管理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三、组织召开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形势,通报情况,研究解决影响正常生产、工作、生活、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重大问题和事故隐患,及时落实必要的监控防护措施,确保安全。

四、结合实际,适时组织开展对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的检查,积极配合支持上级或有关部门搞好各项安全生产大检查;
排查各类事故隐患,纠正各类违章行为,跟踪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把各类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努力减少事故,避免人员伤亡。

五、凡本辖区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及时报告,赶赴现场,协助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查处事故,做好善后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分管领导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及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会议、文件、批示,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首位,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努力营造社会安全氛围,增强全民安全意识。

二、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应急预案,具体部署全乡安全生产工作任务,量化目标,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职责,落实责任,齐抓共管,促进安全工作有序开展。

三、积极参加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形势,总结和推广经验。必要时建议政府召开现场会、现场办公会、经验交流会,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四、结合实际,配合抓好重大安全生产活动,有重点地组织开展集中和专项安全生产检查、抽查、整治、整改,及时研究并汇报影响正常生产、工作、生活、安全的重大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或危险源。并责令相关单位、部门落实整改措施,把各类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努力减少事故,避免伤亡,降低经济损失。

五、抓好安全机构、队伍和管理制度建设,落实经费,确保必要的办公条件和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

六、凡发生事故,应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施救,并组织或协助相关部门、单位做好事故调查和事故善后处理,依法查处责任单位和追究责任者。

七、组织相关部门对本乡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年终目标考核,组织研究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严格奖惩兑现。

乡安监站站长工作职责

一、在乡人民政府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指导下,全面负责安监站的工作。

二、组织全站人员认真学习并宣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不断提高安监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技术业务素质,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

三、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指示精神,并结合本乡实际,积极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协助乡人民政府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的组织工作。

四、每月向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书面报告一次本辖区安全生产情况,遇有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或涉及重大生产安全问题,应立即报告同级政府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五、组织制定本乡安全生产中、长期规划,年(季)度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及时检查总结贯彻落实情况。

六、组织对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经常性的、全面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及时了解、掌握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指导、协调村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七、协助生产经营单位做好生产安全事故抢险和应急救援工作,及时、准确报告和统计分析辖区内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的情况,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八、完成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安监员工作职责

  一、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人为本”的原则,认真宣传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督促检查本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贯彻落实情况,履行安全生产监管管理职责。

二、熟悉并及时掌握本辖区内的安全生产状况,定期向安监站报告本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动态,提出抓好安全生产的对策和建议。

三、根据县安监局或乡政府的安排,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督促有关单位整改存在的事故隐患,并对治理和防范措施进行督查,及时报告本辖区内事故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

四、按照县安监局事故查处工作要求,积极配合搞好本辖区内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批复意见的执行等工作。

五、综合协调本乡各站所安全生产工作,积极参加乡政府定期召开的安全生产工作例会,通报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形势,提出工作建议,当好参谋和助手。

六、及时向乡政府县安监局报告本辖区内发生的事故情况,并立即赶赴现场,配合乡政府组织施救和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七、完成县安监局和乡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篇: 乡镇安全生产风险评估研判制度

分析研判及风险评估制度

1、分析研判工作由综治办领导同志负责召集,成员单位必须参加,必要时通知党政主要领导参加、相关部门和有关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参加。由综治委主任或常务副主任负责召集,采取例会方式进行。遇有重要敏感时期、重大活动或治安热点问题,可随机组织召开。

2、会议组织准备由综治办负责。包括提前收集情况、形成初步研判意见、指定主汇报人及综合汇报。

3、每次会议要形成专题报告,向下一级及同级有关部门通报研判情况,并对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明确的指导意见和工作要求,明确责任单位抓紧落实。

4、分析研判会议的重点:(1)重大事项决策前、政策出台前的分析评估;
(2)当地社会治安的总体形势、主要特点及发展趋势;
(3)当地社会治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表现形式及原因分析;
(4)群体性事件的基本情况、发展趋势,以及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不稳定因素;
(5)辖区内案件高发的区域分布、类型特征、治安防范中的薄弱环节及发生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6)收集各层面的工作建议及职工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程度和安全感受。

5、农场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分析研判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对突出问题要认真研究加以解决。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参与,特别是本行业制定政策前要提出分析研判意见,并及时提供信息、数据等相关资料。

 6、分析研判制度的落实情况,将作为纳入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目标体系,作为重要指标进行检查考核。

第四篇: 乡镇安全生产风险评估研判制度

F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 not for commercial use F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 not for commercial use *乡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落实“谁主管
谁负责”的原则,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保障人民群众生
命和财产安全,促进我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1、 乡镇主要领导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承担本辖区内 安全生产领导责任;
分管各项工作的负责人,对其分管职责权限内 的安全生产承担相应的责任。
2、乡安监站综合管理辖区安全生产工作,分析研究辖区内安全 生产形势;
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发布辖区安全生产信息,综合管理 本乡伤亡事故统计工作;
建立辖区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台 帐,监督检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 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参与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核、验收,对生产 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过程进行有效监督,实施对重大危险 源的监控;
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依法组织、督促辖区单位负责 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及从业人员依法参加培训;
执 行上级安全监管部门的决定, 负责乡安全生产领导机构的日常工作。

3、安监站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在做好各自业务工 作的同时,加强对辖区内容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单位、场所和设 备、设施,进行严格管理和重点检查,帮助单位不断建立和完善安 全管理制度、基本台账和健全各种档案资料。

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生产事故的发生,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 乡政府负责人在每季度主持召开各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 产例会,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认真研 究解决。会议应有专用记录本、专门记录员,会议确定的各项防范 措施必须严格实施。
二、 例会主持人是乡政府的主要负责人或安全生产工作分管领 导,参会人员是辖区各单位负责人和乡干部、安监站的全体人员。
三、 参加例会的单位负责人是厂长或业主,其他人员一般不得代
有效防范安全
四、单位负责人因故不能到会,必须事先请假,并指定单位分管 安全生产的副厂长参加会,不得无故缺席,凡无故缺席者,扣减该 单位年终考核分。无故缺席 2次以上的,目标考核为不合格。
五、例会主要内容是认真学习和贯彻党和国家对单位安全生产的 各项方针政策,总结全乡本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当前的安全生 产形势,存在的问题,研究措施,布置下季度的安全生产工作。
六、例会中各单位负责人必须报告本季度本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 和制订的安全技术措施。
**乡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登记制度
一、目标
建立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本情况及重大危险源数据库, 对各生产经营单位及重大危险源实施动态监控、有效监控。

二、登记的主要内容
1、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本情况,包括单位(法人)名称、所 有制性质、单位负责人及安全生产负责人、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及安 全教育、培训情况;

2、 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参数,数量、分布、周边情况 等; 3、 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安全技术, 安全管理措施及应急预案、 应急措施;

4、 安全生产投入,隐患整改情况;

5、 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


6、生产经营单位简易平面布置图。

三、登记措施要求
1、 每半年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基本情况普查登记, 更新,并上报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2、 按照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其他进行分类归档, 历年的基本情况实行装订存放。
每年及时进行数
据**乡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
治理”的方针,促进安全生产监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严肃查处各 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消除事故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 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 乡政府召集有关职能单位,组织对辖区内进行安全生产大 检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二)
职参加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每年不少于
他行政副职在分管职责范围内参加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不少于
(三) 乡安监站专(兼)职人员每月要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和 有固定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户开展监督检查, 专职每月对2家/次重 点经营单位、4家/次一般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或复查,兼职每月 对1家/次单位行政正2次,其 4次。

重点经营单位、3家/次一般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或复查 (四) 安全生产检查主要内容:
1、 贯彻国家、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国家、省、市、县、乡 安全生产工作的政策、文件的情况;

2、 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 及落实情况;

3、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或者人员配备及安全经费落实情况;

4、 生产经营场所及设备、设施是否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 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

5、 预防职业危害的制度、设备和设施的落实情况;

6、 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标准的劳动和职业病防护 用品的落实情况;

7、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情 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以及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8、 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建档、检测、监控和应急救援预案的制订 及演练情况;

9、 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治理、消除和报告制度落实情况。

(五) 在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因素,要当场通知受检查部门负责 人或安全管理人员要求整改。可以当场整改的必须当场整改;
不能 当场整改的,下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对存在严重隐 患的或逾期不改的,应报请县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六) 对有关的安全生产检查及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整改情况,
要做
好相关记录,要有检查人员,受检查部门负责人签名。
(七)接到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后,要及时组织人员对所举报的现 场进行核实、督察,确实存在隐患的,要当场发给隐患整改通知书, 责令限期整改。
**乡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
一、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单位 负责人。
二、 单位主要负责人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于 向乡镇安监站、县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三、 事故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
发生事故的单位概况、 发生时间、 地点、事故现场情况、简要经过、伤亡情况和已采取的措施等。
四、 事故发生单位、乡政府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相应 事故应急预案,或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 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五、 发生事故的单位和有关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 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六、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1小时内

七、对在伤亡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延迟不报、故意 破坏事故现场者,由有关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和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对有关单位 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 法追究刑事责任。
**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本乡安全生产工作,
切实消除事故隐患,提高安
规范化、
全生产水平,推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的经常化、
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辖区内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和县安全监 管部门的业务指导下,由乡安监站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2、 结合日常监管,适时组织相关人员,对本辖区的安全生产隐 患进行排查,并视情况集中组织排查治理,每季度集中排查治理不 少于一次,并将排查治理情况归档登记。
3、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乡安监站及有关行 业主管部门报告。
4、 辖区各生产经营单位应及时向乡安监站汇报安全生产隐患排
查治理工
作情况,每季度对本单位内的隐患排查治理结果进行汇总, 上报乡安监站登记备案。
5、 各单位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及时向乡安监站或县级行 业主管部门报告。
6、 对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排查登记后,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明 确整改责任人、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对一般事故隐患 要做到立即整改;
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隐患,督促隐患所在单位 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保障措施,进行监控管理,确保万无一失。
7、 对重大(重点)隐患要采取挂牌督办的方式进行重点跟踪、重点 督办,并上报县安全监管部门。
8、 对挂牌督办并采取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治理整顿的重大事 故隐患,乡安监站收到生产经营单位要求恢复生产的申请报告后, 在10日内进行现场审查。审查合格的,对事故隐患进行销号,同 意恢复生产经营;
审查不合格的,依法责令改正或者下达停产整改 指令,重新登记,重新明确责任单位、责任监管单位、整改期限和 责任人,并采取相应处罚措施。
9、 乡安监站每月对辖区安全生产隐患销号情况进行汇总并进行 归档登记。
**乡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制度
为全面提高本辖区单位职工、群众的安全素质及安全管理能力, 增强自我安全保护意识,促进全乡安全生产状况稳定,根据《安全 生产法》和《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 我乡实际,制定本制度:
-、充分认识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建立健全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的长效机制,层层落实责任制,强化安全文 化建设,努力营造“人人关爱生命,人人关注安全”的氛围。
二、确立坚持以人为本,依法培训;
属地管理,单位负责;
突出 重点,全员培训;
落实责任,依法监督的基本原则。

三、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由乡安监站负贵统一组织部署,在
全乡范围内开展工作,各有关部门相互协调配合,利用各种宣传方 式,大力宣传国家安全法律、法规、政策和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
度及安全管理知识
比宣传教育工作必须在每年的重大节假日,在各村和中心城
区利用悬挂宣传横幅,张贴标语,派发宣传单等方法大张旗鼓开展 宣传教育工作,营造安全生产氛围,起到感染警示作用。
五、 每年组织"安全生产月”「安康杯”和安全讲座等活动,在职
工、群众中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宣传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开展事故案例讲解,提高广 大群众的安全生产观念和认识。
六、
积极组织督促单位负责人利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
以及单位从业人员参加各类培训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管理知识和 安全操作技能。
七、对重大危险源单位、重点消防单位、易燃易爆高危单位开 展消防灭火培训演练,教育单位员工懂得防火、灭火知识,熟练安 全換作技能。
八、逐步引导单位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建设,规范单位安 全管理行为。在单位内部推行定期安全知识教育工作和安全例会制 度,落实管理人员和生产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即厂、车间、班 组)。使单位内部时时刻刻警钟长鸣,安全意识提高。

九、对单位单位没有建立和健全安全教育制度(包括生产岗位
安全教育、管理人员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安全教
育档案的,必须强制责成整改,落实教育工作。
**乡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为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及财产安全,做到事故发生后救援组织 严密,救援及时、有序,各项保障充分,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特 制定本乡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制度。
一、 乡属企事业单位、村委会、生产及经营组织必须制订安全 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相应事故应急救援队伍。
二、 乡成立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具体工作由乡党委、 政府
统一领导,落实人员,明确职责任务,组织实施。辖区相关单位必 须主动配合、积极协助,提高救援能力。
三、 充分准备应急资源,立足自救,根据应急工作需求,确保 交通运输保障、治安保障、技术保障、医疗保障、后勤保障等其他
相关保障措施落
到实处。
四、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 督促生产经营单位积极组织应急预 案的演练,高危单位每年至少要组织一次应急预案的演练;
其他单 位具备条件的也要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
五、 建立预警制度,加强事故发生预测预警工作,
定期对重大
危险源和重点部位进行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信 息要及时进行预警。
六、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应立即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应急救援机构的全体人员必须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指挥抢险救 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及时安抚受害者家 属,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确保社会稳定。
**乡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有效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 发生,严肃追究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行政责任,制定本制度。
二、 各行政村、辖区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 人,对本辖区、本部门(行业)、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承 担安全生产法定义务和责任。
三、 具体责任追究:
(一)乡安全监管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1、 不认真、不及时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 法规和要求的;

政策法律、

2、 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执法违法的;

3、 工作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4、 不认真履行职责,因失职、渎职而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

5、 事故发生后,不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导抢救工作的;

6、 对事故调查不认真配合,改变事故性质或庇护事故责任者的。

(二)企事业单位凡有下列情况之一,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 损失及严重后果的,追究事故单位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1、 不严格执行或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

2、 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

3、 安全机构不健全,安全规章制度不完善的;

4、 对安全生产隐患不认真排查治理的;

5、 对职工未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分配职工上岗作业,单 位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培训考核、无证上岗的;

6、 管理混乱,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

7、 工程承包、分包未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或责任书中双方安全 责任不明确的;

8、 新、扩、改建工程项目未实行安全生产“三同时”的;

9、 隐瞒、谎报、迟报或故意拖延不报伤亡事故,对事故调查不 予配合,阻扰、干涉事故调查处理的。
10、 事故发生后,未采取紧急救援措施,贻误时机,造成人员伤 亡或经济损失进一步扩大的。
四、对需给予责任追究的机关单位责任人处以警告、记过或者记 大过等处分;
对生产经营单位给予警告,责令改正,经济处罚等处
分;
情节严重的,
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仅供个人用于学习、研究;
不得用于商业用途
F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 not for commercial use. Nur f u r den pers?nlichen f u r Studien, Forschung, zu kommerziellen Zwecken verweidet werden. Pour l " e tude et la recherche uniquement a des fins personnelles; pas a des fins commerciales. TO员BKO g^A.nrogeHKO TOpMeno^b3ymrnflCH6yHeHuac^ egoB u HHuefigo^^HM UCnO 员 B30BaTbCE B KOMMepqeckux ue 贝 EX.
仅供个人用于学习、研究;
不得用于商业用途
F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 not for commercial use. Nur f u r den pers?nlichen f u r Studien, Forschung, zu kommerziellen Zwecken verwendet werden. a des fins personnelles; pas a des fins commerciales. Pour l " e tude et la recherche uniquement TO员BKO g^A.nrogeHKO TOpMeno^b3ymoiflCH6yHeHuac^ egoB u HHuefigo^^HM ucno 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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